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219-2017 建标库

9  给水排水

9.1  一般规定

9.1.1  屠宰与分割车间给水系统应不间断供水,并应满足屠宰加工用水对水质、水量和水压的用水要求。

9.1.2  车间内用水设施及设备均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各管道系统应明确标识区分。

9.1.3  车间内排水系统设计应有保证排水畅通、便于清洁维护的措施,并应有防止固体废弃物进入、浊气逸出、防鼠害等措施。

9.1.4  屠宰与分割车间给水排水、消防干管敷设在车间闷顶(技术夹层)时,应采取管道支吊架、防冻保温、防结露等固定及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