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屠《宰工艺与分割工艺
!
—
6.1 一!般规定
—。
:
:
6.1.1 屠!宰,工艺流程按照待【宰,→挂禽→致昏→宰杀!→沥血?→浸烫→《脱毛→掏《膛→冷却→分割【加工:顺序:设,置
—
6.1.》。2 : 工艺流程设置应】。在满足加工工位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加工路—线减少输送距离避】免迂回交叉
—
6—.1.3 》 鸡屠宰从宰杀沥血!到胴体冷却》前的时间不》应超过35》min其中从—放血到?取出:内,脏的时间不应—超过25min【鸭、鹅屠宰可根据生!产工:艺确定?具体时?间,
《
6.1.—4 各生产区【域应设置工器具的】清洗消?毒设施
《
6.1】.5 与禽类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的—。设,备和器具应使用无毒!、无:味、:。抗腐蚀的材》料制作并《应易于清《洁和保养
】
6.1.6 】 在:加工与储藏过—程中应保证禽类胴体!、副产品、分割肉】不接触墙《面、地面
!
6:.1:.7 按》传统工艺或宗教【习俗生产加工—的产品在保证肉类】安全卫生的前提下】应按传统工艺或宗教!习,俗生产加工
】
?。。6.1.8 — ,待宰挂?。禽、:屠,宰,加工、?称重、冷却》、包装及储存等环】节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信息采集】点
6】.1:.9 车》间内应设《品,质控制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