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屠宰!工艺与分割工艺
!
,
《
:
6.1 —一般规定
】
6.1.1! 屠?宰,工,艺流程按照》待,宰,→挂禽→致昏→宰】杀→沥血→浸烫→脱!毛→掏?膛→冷却→分割【加工顺序《设置
—。
:6.:1.2? 工艺流程设置】应在满足加工工位】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加!工,路线:减少输?送距离?。避免迂回交》叉
》
6.1.3 】 鸡屠宰《从宰杀沥《血到胴体冷却—前的时间不》应超过35mi【n其:中从放?血到取出内脏—的时间不《应,超过25min鸭】、,鹅屠宰?可根据生产工艺确定!。具体时间
!
6:.1.4《 各生产区域应】设置工器具》的清洗消毒设—施
【6.1.5 与】禽类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的设—备和器具应使用【无毒、无味、抗【腐蚀的材料制作并应!易于清洁和保养【。
6.1!.6 在加—工与:储藏过?程中应保证》禽类胴体、副产【品、:分割肉不接触—墙面、地《面
—
6.1.7— 按传统工艺【或,宗教习俗生产加工的!产品在保证肉—类安全卫生》的前:提,下应按传《统,工艺或宗教习—俗生产加工
【
6.1.8! , 待宰挂禽、屠【宰加工、称重—。。。、冷却、包》装及储存等环—节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信息采【。集点
】6.1.9》。 车间内》应设品质控》制,。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