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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屠宰工艺与分!。割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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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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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屠宰》工艺流程按照待宰】→,挂,。禽→致昏《→宰:。杀→沥血《→浸烫→《脱毛→掏膛→冷【却→分?割加工顺序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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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工艺流程设置应【。在满足加《工工位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加工路线减少—输送距离避免迂回】交叉:
6.1!.,3 鸡屠宰—从宰杀沥血到胴【体冷却前《的时:间不应超过35【min其《中从放血到取出【内脏的时间不应超】。过25min鸭【、鹅屠宰《可根据生产工艺【确定:具体: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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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各【生产区域《应设置工器具—。的清洗消毒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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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与《禽类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的设!备和器具应使—用无毒、无味—、抗腐蚀的》材料:。制作并?应易于清洁和保【养
6】.1.6 在【加工与储藏过—。程中应保证禽类胴体!、副产品《、分割肉不接触墙面!、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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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按传:统工艺或宗教习俗生!产加工的产品在【保证肉类《安全卫生《的前提下《应按传统《工艺或宗《教习俗生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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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待宰挂禽、屠!宰,加工、称重、冷却、!包装及?储,存等环节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信:息采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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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 , 车间内《应设品质控制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