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219-2017 建标库

6  屠宰工艺与分割工艺

6.1  一般规定

6.1.1  屠宰工艺流程按照待宰→挂禽→致昏→宰杀→沥血→浸烫→脱毛→掏膛→冷却→分割加工顺序设置。

6.1.2  工艺流程设置应在满足加工工位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加工路线,减少输送距离,避免迂回交叉。

6.1.3  鸡屠宰从宰杀沥血到胴体冷却前的时间不应超过35min。其中,从放血到取出内脏的时间不应超过25min。鸭、鹅屠宰可根据生产工艺确定具体时间。

6.1.4  各生产区域应设置工器具的清洗消毒设施。

6.1.5  与禽类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的设备和器具,应使用无毒、无味、抗腐蚀的材料制作,并应易于清洁和保养。

6.1.6  在加工与储藏过程中,应保证禽类胴体、副产品、分割肉不接触墙面、地面。

6.1.7  按传统工艺或宗教习俗生产加工的产品,在保证肉类安全卫生的前提下,应按传统工艺或宗教习俗生产加工。

6.1.8  待宰挂禽、屠宰加工、称重、冷却、包装及储存等环节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信息采集点。

6.1.9  车间内应设品质控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