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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广告设施和标【。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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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和标识标牌系统规!划,制定广告设施—、标识标牌设—。置规范明确》户外广告、标识【标,牌设:置的区?。域、位?置、:。规格、形《状、材质等要素并向!社会公布《
:。 户外】广告、标识标—牌的产权单》位或者?设置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清《洗破旧的应》。当及时整修更—新保持整洁美观、安!全牢固、《功能完?好
? :第二:十四:条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电子显—示牌(屏《)应:当合理控制》亮度和音量开启时段!为,六时至?二十二时;
! , (二)不影】响公共交通》安,全和公?共设施的使用;【
(!三)广告设》施临时空置》的应当及时设置公益!广告;
— 》(四:)批准期限届满时予!以拆除;
— (五)!法律、法规关于户外!广告设置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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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设置店招标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使?用的文字、商标、】图案规范与其注册登!记名称相一》致符合地名管理的相!关规:定;
! (:二)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建筑物法定控】制范围内《;
【 (三)》设置建筑《名称:。、单位名称等色彩】、风格应《当与建筑主体相【协调不得损坏建【筑物:外立面
》 ,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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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路名牌、交通!。指示牌?、公交站名牌、园林!指示牌、公》。厕导视牌、》残疾人服务标识【等公共引导标—识应当规《范设置
— 第:二十:七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上设置条幅、—彩旗、气球等宣【传物品
【 经》批,准设置?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照批准》的地点?、数量?。、规格?和内容?设置;?
《 ? ,(二)?保持整?洁,美观无残缺破损;】
【 (三)批准期【限届满时《予以拆除
— ,。 》。违反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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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楼道、电》梯和杆件、公交站台!等公共设施上张贴、!喷涂、?刻画小广告
【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清【除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对本区域内张【贴、喷涂、刻—画的小广告应当【及时组?织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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