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广告设施和标—。识,管理
第二十!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和标识标牌系统规!划制:定广告设施、标识标!。。牌设置规范》明确户外广》告、标识标牌设置】的区域、位置、规格!、形状、材》质等要素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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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外广告、标识标牌】的,产权单位《或者设置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清洗破旧的!。。应当及时整》修更新保持整—洁美观、安全牢固、!功能完好
— 第二十四条【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电子显示牌(!屏)应当合》理控制亮度和音量】开启时段为六—时至二?十二时?;
【 :(二)?不影:响公共交《通安:全和公共《设施的使用;
】。 《 , (三)广》告设施临时空置【的应:当及时设置公益广告!;
!(,四)批?准期限?。届满时予以拆除;
!
【(五)?法律、?法,规关于户外广告【设置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五条 ?设置:店招标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使用的文字、【商标、图案规—范与其注册登记名】称,相一致?符合地名管》理的相关规定;【
【。 (二)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建筑物法《定,。控制范?围内;
》 : : (三《)设置建筑名称、单!位名称等色彩、风格!。。应当与建筑主体【相协调不得损—坏建筑物外立面
! 》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
第二十六】条 路名牌、交通】指示:牌、:公交站?名,。牌、园林指》示,。牌、:公厕导视牌、残疾】人服务标《识等公?共,引导标?识应:当规范设置
!第二十七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上设置【条幅、?彩旗、气球等宣【传物品
— :。 经批准设置】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照批准的】地点、数量、规【。格和内?容设:置;
【 ?(二)保持整洁美观!无残缺破损;—
: —(三)?批准期限届》满时予以拆》除
:
【违反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楼道、】电梯和杆件、公交】站台等公共设施上张!贴、喷?涂、刻画小广—告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清除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对本区域《内,张贴、喷《涂,。、,刻,。画的小?广告应当《及时组织《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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