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车辆管理! ? 第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倡导绿【色出行?完,善公共交《通设施实行》公交优先 】第十三条 机动车】辆,应当保持外观整洁完!好标志齐全、醒目】经营性?车辆还应当保—持车内?。清洁   】  在市区运载液体!、散:装货物的车辆应【当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溢漏、《遗,。撒, ,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 :    《 违反前款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机(电)》。动摩托车和机—(电)动三轮车【等车辆不得》。载客营?运 第十【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配建停车场为主!、社会停车场为【辅、路?侧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原则加强对各类【车辆:停放的管理 —  《 ,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  【   施划路—侧临时停车泊位应当!向社会公《示实施收费》管理:的应当召《开听证?。会 : :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行车】抛,物;: :     —(二)?在路侧临《时停车泊位以外停】放车:辆;: ,  《。   (三》)擅自涂改道路交通!标识、标线》或者侵占停》车泊位; 》。 ?    (四)擅】自拆除、《。移动、损毁道路停车!设施、设备;—    【。 (五)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设施设置】停车场?或者施划停》车泊:位,     —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处:五十元罚《款违反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改正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一百元《罚,款并: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违反: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