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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给水:排水系统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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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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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应遵循节能减排【循环利?用集中?。和分散、近期和远】期相结合《因地:制宜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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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给水》系统应根据供水水质!分类设置新建—钢铁企业应设—置全厂性的回—用水管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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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新】建钢铁企业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完全分流制并】应设:置,全厂性的废》水,处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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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改建、扩建钢【。铁企业?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并应建《立全厂性的废水处理!站和回用水管—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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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连续用水量不小于】2m3/《h的设备冷却水或设!备冲洗?水应循环使用或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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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钢铁企业《经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接入公共!污水的排水系统或】水体时应《减少排出《。口数量并应在排水】出口前?设置:水质在线《监测和计量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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