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经营许可和备!案 第五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已!经取得国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二)从事国内道路】运输经?。营满3?年且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人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   (三)驾驶人!员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   ?  (四《)拟投入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运输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   ? ,(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   (一》)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     (二】)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或者:承诺书; —   ? ,(三)拟投入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拟购置车辆承诺】书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车时!间等内?容; ?  :   ?(四:)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   ?  (五《)国际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等》  ?   从《事定期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还应当提交定期】国际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的线》路、站?点、班次方》案 第七条 已】取得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申请新增定期!国际旅?客运输班《线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   (一)拟新】增定期国际》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的《线路、站点、班次方!案;: ,     (—二)拟投入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营运!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拟购置车辆承诺书!; ?    (三—)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 ,第,八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要求的程序【、期限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内部核查—等方式获取申—。请人营业《执照:、已取得的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现—。。有车辆等信息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式?样见附件2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明确经营《。。主体、经《营范围、车辆数量及!要求:等许可事项》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还应当出具】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式样见附《件3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 :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当注明经营范】围;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应当注明班线起讫地!、线路、《停靠站点、》经营期限以及班【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予以许可!的应当向交通—运输部?备案   —  对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从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最《迟不晚于开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15日内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提交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备案《表(式样见附—件4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并附!送符合本规定第五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归档《;,对,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或者】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备案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 ,  :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已备案的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名单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 第十一【条 非边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申请人拟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该申请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与运》输线路拟通过边境】口,岸,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协商不成《的报交?通运输部《决,定交通?运输部?按照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通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第!八条第?二款、?第五:款的规定颁发许可证!件或者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二条 》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购置【运输车辆购置的车辆!和已有的车》辆经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符合?条件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拟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第十三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经营者【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许可!文件或者《备,案文件到《外事、海关、边防】检查等部门办理有】关,。运输车?辆、人员的出—入境手续 第十四!条 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许可:申请 ?  :   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名称、经营地址【、主要负《责人和?货物运?输车辆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办理备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 :第十五条《 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在取—得经营许《可后:应当在18》0,日,内,履行被许可的事【项有正当理由在【180日内未—经,营或者停业时间超】过180日的应当】告知: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30日前告【。知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