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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和定义
—
2.1 》 公共供水》 p?ubl?ic wat【er ? suppl—y
《 《城镇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2.2 公共供】水设施 》public w!ater 》 supp》ly fa—cilitie【s
— , 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取水井!群(井)、管网【、水厂、公用水站、!公用消火《栓等
! 2.?3 二次供水【 second!ary 《 wat《er 《supp《l,y
? : , : 公共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
2.4 二【。次供水设施 —。 :secondar】y : water 】supply— fac》iliti》es
《 为】保障用户用水需求而!设置的?高、中、低位储水池!(箱)?及附属的《。管道、阀《。门、水?泵机组?、气压罐《等设施
《
2】.5 供水服务 ! water— supply ! serv》i,ce
【 : 为满足用户【用,水的:需,要供水单位的供水以!及,与用户在新装—、,抄表收费、售—后服务、投》诉处理等过程中【接触的活动
【2.6 供水【单位 《service【 :or:ganiza—tio?n
】 , 提供供水服务【的城镇?供水企事业及二【次供:水单位等
》
2.7《 用户(客户) ! cust》omer
!。 《接受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2.8 【。注册水表 re】gist《er:ed 《wat?er 《meter
】 》 在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登记注册【用于计量《用,户用水量《以作为水费结算【依据的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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