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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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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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是指?有关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构)筑物、!设施、场所及其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第,十,二条 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人和使》用管理人是》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之间有管理【责任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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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具体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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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次干道、【街巷:、桥梁、天桥、【公共厕所等城市【公共区域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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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场、?车站、码头、公路、!铁路、轨道》交通、隧道、地下】通道、停车场—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三)?报刊亭、公交—。站亭、户外广—告、:箱式变电间、—通信交接箱、检查】。井(箱)盖、交【通,信号灯、《监,控,设备等?设施和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等空中【架设:的管线?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四)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五)!早市、夜市及—其他临?时摊点的《经,营区域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设立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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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馆、旅游景》区,、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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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商场、】宾馆:、饭店?。、商品交易市场、集!贸市场、展览展销】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八):河流、湖泊等水域及!沿岸由管《理单位负责》;
【(九)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块,由产权单位负责【。储备:土地由?管护单?位,负责;
》。 : (十)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没有!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
— (十一)临【街,商户周围由建筑物产!权人:和经营者《负责;
》。 (》。十二)?。无,责任人的区域—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
《 责任区或者责】任人:不明确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确定:责任区跨行》政区域?导致责?。任不明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责任】区和责任人》确定后应当书面告知!责任人
第十四条!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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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保持容—貌,整洁无乱摆卖、乱停!放、乱张贴、乱涂】画,、乱开挖、乱—搭,建、:乱堆:放、乱挂晒等行【为保持责任》区内地面、建筑【物外:立面整洁、完好;】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及引发病媒【。生物孳?生,的其他污染源;
】
? (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保持整洁、完!好;
《 ? (四)按照—。规定扫雪除》冰、清排积》水,;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 违反前款【。规定责任人不履【行责任导《致责任区容貌秩【序、:环境卫生不》符合有关《标准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其他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与本辖区责任人【签订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区域及管理责任【
违反前!款规:定责任人《不按要求《签订责任书的责令限!期签订;《逾期不签订的由【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书面确定责】任区域及管理责任并!通知责任人
第十!六条 责任区内有违!反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任人》应当予以劝》阻和制止;经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城市!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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