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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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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环境促进城镇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县(市)【城市规划区以—及镇规划区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城镇公共空间规划设!计提升城市》家具设置管理—水平将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综合评价考核体!系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建!设相适应《。的增长机制
】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对》全,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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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是本《辖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辖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本辖!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动员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民等参与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及时发现、报!告存在的问》题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 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民政】、,卫生计?生,、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及【公共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相?关工作
第—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除】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由城市管理】部门实施
】 对在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建立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数字城管!系统不断提高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公民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保护:意识提高公民—的公共道德水—平,
:第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参与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权利—有维护城《镇容貌整《洁和环境卫生良好的!义务有权对违反【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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