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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走道、连《廊
》5.:。3.1 住—宅公共部位的走廊其!净宽:不应小于1.20m!净高不应低于2.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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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十八层—以上的塔式住宅、每!。单,。元设有?2个:防,烟,楼,梯间的单元》。式住:宅当每?层超过6套或短【走道上超过3—套时:应设置环绕》电梯或楼梯的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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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 十二?层至十八层住—宅当每单元设—置1台电《。梯时应在单元与单元!之间设置《连廊并?应在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每?三,层相邻?。的两单元《的走道、《前室或楼《梯平台设置连廊连】廊应有顶盖》其净宽不应小于1.!20m净高不应低】于2.?20m每《单元每层不超过【。2套的十《二层至十四》层(不包括》十四:层跃十五层且—底部无敞开空—间)的单《元式住宅可直接在】屋顶设置连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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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 设置无障碍出【。入口及无《障碍电梯的住宅入】口至电梯、电梯【至户门之间的—通道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以及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 08-《103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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