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42-2011 建标库

3.10  

3.10.1  本节适用于公共建筑、无障碍厕所和无障碍厕位、无障碍客房和无障碍住房以及家庭无障碍改造中涉及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特殊群体通行的门的施工验收。

3.10.2  采用玻璃门时,其形式和玻璃的种类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10.3  门与相邻墙壁的亮度对比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主控项目

3.10.4  门的选型、材质、平开门的开启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观察检查。

3.10.5  门开启后的净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钢尺量测检查。

3.10.6  推拉门、平开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钢尺量测检查。

3.10.7  门扇上安装的把手、关门拉手和闭门器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手扳检查、开闭测试。

3.10.8  平开门门扇上观察窗的尺寸和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量测检查。

3.10.9  门内外的高差及斜面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3.10.10  门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

    检查数量:每10樘抽查2樘。

3.10.11  门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0.1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