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场地排水
【
6】.4.1 —场,地,应清污分流并有完整!、有效的雨水排水】系,统场地排雨水管【、沟应与厂外排【雨水系统《相衔接场地雨水不】得任意排泄至—厂,外不得对其他工【程,设施或农田造成危】害
【6,.4.2 场地】。雨水的?排,水方:。式应根据工厂性质、!工,。程管线、《。运输线?路和建筑密度、地形!和工程地质条件【、道路型式》及环境?卫生要求等因—素并结合工厂所【在地区的排》。雨水方式《合理地选择暗管、明!沟或自然排渗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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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厂,区宜:采用暗管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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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场地雨?水排水设计流—量,及水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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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雨水《明沟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
《 : 1 —雨水明沟的断面【形式宜采用矩形或】梯形;?在岩石地段雨量少】汇水面积和流量小】的地段也可采用【三角形?
【。 2 【明沟的起点》及分水点《的深度不宜小于0】.2m盖板》。明沟不?宜小于0.3m明沟!的沟底宽度矩形明沟!不宜:小于0.《4m梯形明沟不【宜小于0.3—m,。;明沟的纵坡不【宜小于3‰;明沟最!小设计流速不应小】于0.4m》。/s:最,小纵坡不《应小:于2‰有腐蚀介质】的明沟不宜》小于5‰
】
3】 按流量设—计的明沟其沟顶应】高于计算水位—0.2m以上
【
《
4【。 :厂内:明沟应进行铺—砌并宜加设盖板
!。
【 5 明沟边缘!距,建,筑物基础外缘不【宜小于3m
】。
6.4—.5:。 当采用暗管排】水时雨水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雨水【口应设置在》。汇,水集中并与雨水管道!连接短捷处;建筑物!出入:口、地下管》道的:上,方不宜设置雨—水口
—
? 2 雨水!口,的型式、数量和布】置应按汇水》面积所?产生的流量、雨水口!的泄水能力》及道路?型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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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雨水口的间》距,宜采用25》~50m雨》水口连接管的长度不!宜超过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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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当道路【纵坡大于2%时雨水!口的间距《可,。大于50m其—型式、数量和布置应!根据具体情况计【算确:定坡段较短时—可在最低点处集中收!水其雨水口》的,数量和面积》应,适当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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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当》道路交叉口为最低标!高时:应增设?雨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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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6 【 对不宜设置—明沟及暗管的地带可!设置盲沟《其,沟底纵坡不应小于0!.5%;在严寒【地,区盲沟必须设置在】冰冻线以下
【
6》.4.7 煤堆场!排雨水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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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煤堆场两侧】宜,设置1.0~—1,.5m高的挡煤【墙墙体?应设泄?水孔孔间《距宜为3~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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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煤堆场—周围宜设《排水沟和沉》淀池排水沟和沉淀池!应设在挡《煤墙的?外侧3~5m—处
《
6.4—.8: 在山坡地带建厂!时应在厂区上方的】山坡设置截水—沟截水?。沟,至厂区挖方坡顶【的距离不宜小于5】。m当挖方不高且土】质良好或截水沟经铺!砌加固时《该距:离可减至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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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水沟不应》穿越厂区当确有困】难必须穿越时—应从管线、铁—路,。、,道路较?少和建筑物、构【筑物:。。密集程度较》小,的地段穿越穿过地】段的截水沟应—加铺:。。砌并应?确保:厂区不受水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