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场地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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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场地应清污分!流并有完整、有效】的雨水排《水系统场地排雨水】管,、沟应与厂》外排雨水系》统相衔接《场地:雨水不得任》意排泄至厂外不得】对其他工程设施或农!田造成危害》
6【.4.2 场【地雨水的排水方【式应根据工厂—性质、工程管—线、运输《线路和?建筑密?度,、地形和工程地【质条件、道路—型式及环境》卫生要求等因素并结!合工厂?所在地区《。的排雨水方式合理】地选:择暗管、《明沟或自然排渗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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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厂—。区宜采?用,暗管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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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场地雨水排】水设:。计流量及水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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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雨】水明:沟,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 : , ,。 1 《雨水明?沟的:断面形?。式,宜采用矩形或梯【形;在岩石地段【雨量少汇水面积【。和流量小的地—段,也,可采用三《角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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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明?沟的起点及》分水:点的深?度不宜小于0.2】。m盖板明沟不宜小于!0.3m明沟的沟】底宽度矩形》明沟不宜小于0【.,4,m梯形明沟不宜小】于,0.3m《;明沟的纵坡不宜小!于,3,‰;明沟最》小,设计流速不》应小于0.4m/s!。最小纵坡不》应,小于2‰有腐蚀介质!的,明沟不宜小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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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按流【量,设计的明沟其沟【顶,应高:于计算水《位0.2m以上【
】 4 厂【内,明沟应?进行铺砌《并宜加设《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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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明沟边缘距建筑】物基础外缘》不宜小于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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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当!采用暗管排水时雨水!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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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雨水口应设置【在汇:水集中并与雨水管道!连接短捷处;建筑物!。。出入口、地下管道】的上方不宜设—置雨水口《。
— 2 【 雨水口的型—。式、数量《和布置应按汇水面积!所产:生的流量、雨—水,口,的泄水能力及道路】型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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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雨?水,口的间距宜采用【2,5~50m雨水口连!接管的长度不—宜超过2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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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当?道路纵?坡大于?2%时雨水口的间距!可大于50m—其型式、数量—和布置应根据—具,体情况计算确定坡】段较短时可在最低】点处集中收水—其雨水口的》数量和面积应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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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当道路?交叉口为最低—标高:时应增设雨水口【
6.4!.6 ? 对不宜设置明【沟及暗管的地带可设!。置盲沟其《沟底纵坡《不应小?于0.5%;在【严寒地区盲沟—必须设?置在冰冻线以下
】
6.4】.7 煤堆场【排雨水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 , , 1 煤堆】场两侧宜设置1.】0~1.5m高的】挡煤墙墙体应设【泄水孔孔《间距宜为《3~: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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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煤堆—场周围宜设排—水沟和沉淀池—排水沟和沉淀池应设!在挡煤墙的外侧【3~:。5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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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 在山】坡,地,带建:厂时应在《厂,区上方的山》坡设置截水沟截【水沟至厂区挖—方,坡顶的距离不宜【小于5m当》挖方不高《且,土质良好《或截水?沟经铺砌加固时该】。距离可减至》2.:5m
《
【 :截,水沟不应穿》。越厂区当确有困难必!须穿越时应从—管线、铁路、道路】。较少和建筑》物、构筑物密集【程度较小的地—段穿:越穿过?地段的截水沟应加铺!砌并应确保厂区【不受水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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