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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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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居住区应充分依】托当地城《。镇的居住《设施:
3【.3:.2 居住区用】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城镇或工】业区:的总体规划》
—3.3.3 居住!区与工?厂区及其他》设施之间的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硫化碱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69、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8195、制胶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79、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61和聚氯【乙烯树脂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58《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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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 居住区《宜充分利用荒—地、劣地和山坡地在!利用山坡地带作【为居住区时应选择】阳坡且不窝风的地】段,并应:避免山洪及不—良工程地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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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居【住区:场地:防洪标准应按当地】城镇防洪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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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居?。住区宜选择在—工厂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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