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 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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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居住区】应充分依托》当地:城镇的居住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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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居,住区用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城镇或》工,业区的?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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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居住区与!工厂区及《其他设施之》间的: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硫化《碱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6】9、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819【5、制胶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79】、,。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61【和聚氯乙烯树脂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58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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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居住区【宜充分利用荒地、劣!地和山坡地在利【。用山:坡地带?作为居住《区时应?选择阳坡且不窝【。风的地段并应避免】山洪及不《良工程?地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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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居?住区场地防洪标准】应按当地城镇防【。。洪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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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居住—区宜选择在》工厂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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