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 】技术要求
【
?
3.《2,.1 厂址应具有!建设:。必需的?场地面积《和适于?建厂的地形并—应根据工厂发展规】。划的需要留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
:
3:.2.2 厂址】的自然地形应有利于!工厂:布置、厂内》运,输、场地排水—及减少土(石)【方工程量等要—。求且自然地面坡度】不宜大于5%
【
3—.2.3《 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
3.《2.:4 ?厂址不应受洪水、潮!水和内?涝威胁其防洪标准】应按表3.》2,.4的规定执行其他!防洪要求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的有关规定
!
!3.:2.5 《 当企?业遭受?洪水淹没后》会引起爆炸》或导致毒液、毒气、!放射性等《有害物?质大量泄漏、扩散】时其防洪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中、小》型化工企业的企业规!模应按提高两级【确定
—
,
, 2 特!大、:大型化工企业尚【应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
—
3.2—.6 当》厂址位于山坡或【山,脚处:时应避开受山—洪威胁的地段—并应对山坡》的稳:定性等作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