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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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厂】。址应具有建设必【需的场地面》积和适?于建:厂,的地形并应根—据工厂?发,展规:划的需?要留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3!.2.2 —。厂址的自然地形应】有利于?工厂布置、厂—内运输?、场:。地排水及减》少土(石)方—工程量等要求且自然!地面坡度《不宜大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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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2:。.4 《厂址不?应受洪水《、潮水和《内涝威胁其防洪标准!应按:表3.2.4的规定!执行其他防》洪要求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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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当【企业遭受《洪水淹没后会引起爆!。炸或导致毒液、毒】气、放射性》。等有害物《质大:量泄漏、扩》散时其防洪》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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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中、小型化工企业!的企业?规模应按《提高两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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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特大、大型化【工企业尚应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
3【.2.6 当厂址!位于山坡或山脚【处时应避开受—山洪威胁的地段并】应对山坡《的稳定性《等,作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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