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行为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适用【本办法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及采《煤(矿)塌陷地【征地:的补偿标准国务院、!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五条 被【征地农民《。应当从征地》前在拥有《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农,业,义务的成《员中产生《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优先权
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后提出—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后报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确定
被征【。地安置农民不—。包括历次征收土地已!进行安置人员;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和离退休】人,员
第六条 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由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负责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征地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编制《和费用的《解缴;财政》部门负责《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审核—、发放及个人分账】户管:理;公安、农林、】审计、监察、民【政等: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管、协《调和指导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土地交付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第《七条 征《地补偿标准》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标准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报市、》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征地补偿】
第:。八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第【九条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所征收】土地的?不同:类别: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相应倍数确定
!(一)征收》耕地(含菜地下同】)、: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按—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
(二—。)征:收鱼塘、果园—、,其他经济林》地的按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2倍计】算;
(《三):。征收未利用地的按】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计算!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2400》元;菜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4600元;!其他地?区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2100元菜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300—0元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物价》水平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物价、农林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并适时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见附件【1)
?。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办,法及:标准按市、辖市、丹!徒,区、镇江新区的规定!执行
?。对需要?评估的项目丹徒、】京口:、润:。州、镇?江新区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委托有资【质的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评估确定辖【市的由?辖市国土部门—牵头:辖,市价格认证》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作价:收购补偿(见附件3!。)
第十一条 青】苗补偿?费标准
《(,一)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产】值计算一次性—补偿(见附件—2)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
》。(二:),在征地告知书送【达后擅?自突击栽种的花草、!林,木,、青苗及建造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三)建设用!地和无收益的非【耕地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征收农用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农用地的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农用地数计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京口!。、润:州、镇?江新区?为230《00元/人其—他地区为《17000元/人
!(二)?征收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十》。三条 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并公告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告,指,定的: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十四条 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镇!(街:道)、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政府》。依法批准后》由国土?资源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当将《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用!于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和?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
第十六条 !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按期交地【
第十?七条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由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组—织协调协调》不成的当事》人可提请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方案争议在裁决!前,不影响征《收行为的《实施:裁决后?按裁:决的结果执行—
第三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第十八条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行?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并》。逐步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接轨
第十九条 !经依法批准征—收土地后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界—限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三个年》龄段:
(一?。)16周《。岁以下未成年年龄段!;
:(二:)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劳》动年龄段;》
(三)年满6【0周岁养《老年龄段
》确定的?被征地农民》每个年龄段人员比】例,。应,。当与被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各该年龄!段人:员比例基《本相同
第二十条】 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当地?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第二十】一条 ?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补助金养老补【助金的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确定并】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整具体标《准由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确定
被征【地前已?经,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同时享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但不得!。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费—重复享受
第二【十三条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主要包括安置补助】费及其增值收益以及!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由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负责解决
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乘?以139《计算:筹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上【报市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不留缺口的原则筹!集不足部分从—土地出让金中优先】安排
丹徒、京【口、润州、镇—江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按《上述最低标准—筹集筹集标准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而同步调—整当年新征收—。土地另按每》亩计提3万元作【为社会保障统—筹资金上《述所需资金》列入征地成本
第二!。十四条 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财政部门】应,当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保障资金专户—)管理、核算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
?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一次性】划,入保障资金专—户,并建立个人分—账户:
第二十五条 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个,人分账户资金本息余!额一次性《退还本?人被征地农民死【亡的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个人【分账户资《金本息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第?二十六?条 被征地农—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第二十七条 被征】地农民按照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规定】缴纳保险费用—后享受相关》待遇
第二》十八:条 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加!强就业?培训和指导创造【就业条件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
《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 实行》。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预?存,征地补偿款》按当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平》均标准合理确定丹】徒,、,京口、润州、镇【江新区预存征地补】偿,款标准?确定:为农用地每亩2【0万元其他土地每亩!10万元《征地报批前预存征】地补偿款需足额【解缴到位凡》资金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受理用地报批【材,料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和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安:排的社会保障费用存!入,市、辖市(》区)、?镇江新区《财政部门指定—的账户(以下—。简称:预存款账户)征【地报:批时:市、辖市(》区)、镇江》新区:财,政部门应当出—具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的相关凭证》。。
,市、: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征地补】偿资金预存标—准调整机制》预存款?标准随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征地】补偿标准同》步,调,整
市、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辖【市,(区)、镇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征地】的土地所在地的市】、,辖市(区)、镇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市、辖市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第三:十,条 市、辖市(区】)、镇江新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从预存款—账户中将《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一次性划入保—障资金专户》;将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偿费足额支》。付,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收到征【地补偿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将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将:青苗、附着物补偿】费用足额支》付给所有《。者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市、辖》市,(,区)、镇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将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入》。。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中的个人!分账户用于逐月发】。。放养:。老补助金;
—(二)将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入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中的个人分账户】。用于逐期代缴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第三十一!条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参照社会!保障基金有关—规定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实《现保值增值
—。第三十二《条 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部分土地补偿—费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和】公益性?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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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在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有关】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未】能及时足额到位【的;
(《二)出具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的虚假凭证的—;
(三)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提供虚假审核—意见的?;
(四)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
第三十四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弄虚:作假冒领、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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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
第三】十六条 各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报镇江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20日起施】行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新征收土—地不再执行镇—江,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镇政规发!。〔,2009〕8号【通知印?发镇政?规,发〔2011〕7号!。通知修订《)已:经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仍!然按照原规定继续】执行有条件的地【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