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行为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适用:本办法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及采?煤(矿)塌陷地【。征地的补偿标准国】务,院、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五条 被征地【农,民应当从《征地前在《。拥有: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农业》义务的成员中产生】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优先《权
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后提出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后报?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确定】
被征地安置农民】。不包:括历次征收土地已进!。行,安置人?员;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和离退休人员】
,第六:条 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由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负责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征地】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编制和费用的解【缴;财政《。部,。门负责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审【核、发放及个—人分账户《管理:;公安、农林—、,。审计:、,监察、?民政等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管、!协调和指《导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土地交付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第七条 【。征地补偿《标准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标】准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报—市、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二章 征地—补,偿,。
第八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第九《条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所征收土地的—不同类别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相:。应倍数确定》
,(一)征收耕地【。(含菜?地下同)、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按】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
(二)!征收鱼?塘,、果园、其他经【济林地的按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2倍:计算;
《(三)?征收未?。利用:地的按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计算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2》400元;菜—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4》600元;其—。他地:区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21:00元菜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30《00元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物》价,水平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物价、农】林,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并适《。时,。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见附件1)
】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办法及标准】按市:、辖市、丹徒区【、镇江新区》。的规定执《行
对需《。要评估的项目—丹徒、京口、润【州、镇江新区—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委托】有资质的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评估确【定辖市的由辖市国】土部:门牵头辖《市价格认证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作,价收购补偿》(,见附:件3)
《第十一条 青—苗补偿费标准—
,(,一)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产值计算一】次性补偿(》见附件2)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
(—二)在征地告知【书送达后擅自突【击栽:种的花草《、林木、青苗—及建造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三)建设—用地和无收益的非耕!地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征收—农,用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农用【地的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农用地】数计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京,口、润州、镇江【。新区为2300【0元/人其他—地区为17》。00:0元/人
》(二)征收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十三条 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并公】告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告指定】的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十》四条 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镇(街道《。)、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政府依法批【准后由国土》资源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当将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用—于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和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
第—十六:条,。 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按期交地
》第十七条《。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由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组织协调协】调不成的当事人可】提请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方案争议在》。裁决前不影响—征,收行为的实》施裁决?。后按:裁,决的结?果,执行
第三【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第十八条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行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并逐步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接轨
第十九条 】经依法批准征收【土地后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界限—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三个:。年龄段
《(一)16》周岁以下《。未成年年龄段;【
(二)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劳动年龄段;
】(,三)年满60—周岁养老年龄—段
确定的被征地农!民每:个,年龄段人员比例应】当与被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各》。该年龄段人》员比:例基:本相同
第二十条】 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当地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第二十—一条 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补助金》养,。老补:助金的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确定并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整具体标准!由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确定
被《征地前已经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同时享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但《不得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费重》复享:受
第二十三条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主要包括安—置,补助费及其》。增值:收益以及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由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负责解决
—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乘以139计算【筹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上报市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不留缺—口的原则筹集—不足部分从土地出】让金中优先安排
】丹徒、京口》、润州、镇江—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按—上,述最低标准筹集筹】集标准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而同步调》整当年新征》收土地?另按每亩计》提3:。万,。元作为社会保障统】筹资金上述所需【资金列入征地—成本:
第:二十:四条 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财政!部门应当《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保障资金—专户)管《理、核?算,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
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一次性划入保】障资金?专户并建立个人【分账户
第二十五条! ,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个人分账户资金】本息余额一次性退】还本:人被征地农民—死亡:的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个人】分账户资金》本息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第二十【六条 被《征地农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第二十七【条 被征地农民【。按照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规定缴纳保险费】。用后享受相关待遇】
第二?十八条 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加强就业培训和【指,导,。创造:就业条件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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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 实!行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预存征地补偿款按】当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平均标准合理确!定丹徒、京口、润州!、镇:江新区预存征地【补偿款标准确定为】农用地?。每亩20万元—其他土地每亩10万!元征地?报批前预存征地补】偿款:需足额?解缴到?位凡:资金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受理用地报【批材料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和【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安排的社会保障!费用存入《市、辖市(区—)、镇江新》区财政部门指定的】账户(以下》简,称预存?款账户?)征地报批时—市、辖市(区)【、镇:江新区财政部门应】当出:具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的相【关凭证?
市、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征地补》偿资金预存标准【调整机制《预,存款标准随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征地补偿】标准同步《调整
市、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辖《市,(区)、镇》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征地—的土地所《。在地的市《、辖市(《区)、镇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市、辖市《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第三—十条 市、辖市【(区)、镇江新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从预】存款账户《中将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一次性划入》。保障资金专户;【将,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偿费—足额支付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收《。到,征地补?偿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将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将青苗【。。、附着物补》偿费用足《。额支付给所有者【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市、辖市(区【)、镇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将—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入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中】的个人分账户用【。于逐月发放》养老补助金;
(二!)将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入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中,的个人分账》户用于逐期》代缴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第三!十一条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参照】社会:保,。障基金有关规定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实现保值增值【
第三十《二条:。 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部分土地补偿费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和公益性!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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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在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有关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未能及时足】额到位的《;
(二)出具【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的:虚假凭证的;—
(三)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提供虚假审!核意见的;
(四】)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
?第三十四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弄?虚作假冒领、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
第三十《六条 ?各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报《镇,江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2:。0日:起施:行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新,征,收土地不再执—行镇江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镇?政规:发〔2009〕8】号通知印发》镇政规?。发〔:20:11〕?7号通知修订)已经!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仍然按照原规定【继续执行有条件的地!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