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地热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热—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热资【源,是指能够经济地!被人类所利用的地】球,内部的热能、地【热流体及其有用组】分包括?热水型、蒸汽—型、地压型》。、干:。热岩型和岩浆岩型】等类型?
热水型《地热资源是》指温:度在25℃以上的】地下或溢出地—表,的热水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勘查、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勘查和》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开《发、综合《利用和有效保—护的原则
》第五条 》地热资源属国家【。所有开采《利用地?热资源,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六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地热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并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取水许可》管,理,旅游、农业、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协助做好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地热资】源的勘查与开—发利用规划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地】热资:源勘查
第》八条 开展地【热资源勘《查应依法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勘查许可手续取【得探矿?权
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始《施工
第九》条 探矿权人应】当按照审查通过的地!热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进行?勘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地?热资源勘查》实施方案
第十条 ! 从事地《热资源勘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严【格按国家相关勘查】规范进行施工在钻井!施工:过程中?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引发有毒》气体泄溢、地下水污!染、地面《沉,降以及安全事故等
!第十一条 —探矿:权人在地热勘查钻】井工程?竣工后30》日内:须报请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地热》勘查是否符合勘查】。实,施方案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 , ,对于具有利用价【值的地热《。井,探矿权人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地?热资源勘查评—价报告经《省矿产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后报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汇交地《质勘查成果资料【
第三?章 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第】。十三条 开采地】热资:。源,应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后方可进行】开采
开采已探【明的热水型地热必】须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矿区?范围和核发的允许】开采通知书先—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再!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
第十四条 热水!型地热井开采限量】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热资《。源储量、地质环【境,承,载,能力:、水资源《状况和实《际需要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十五条【。。 采矿权》人开采地热资源应】当安装标准计量【设施:定期对地《热流体的开》采量、温度、—压力、化学组分【。等进行动《态监测不《得超过核定的—允许开采限量
第】。十六条 勘查、开!采其他矿《产资源时发现有【利用价值的地热【资源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及时向?当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申请:开采该?。地热资源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鼓励《油,气,。勘查、生产单位将具!。备改造条件的—废弃油井改造成【地热井进《行利用或者与—地方合?作开发利用》对油气?。勘查、?。生产单位将具备【改,造条件的废弃油井移!交给地方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接收后—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 》 地热资源开采【、利用?单位应当合理—开采:和利用地热资源实施!梯级利用和》综合利用提高地热】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地热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依法取《得的地热资源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时不再申请》保留:或延续的应当按【照规:定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对报》废的地热井》应当及时予以封【。孔、回?填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探矿权?、采:矿权注销手续
第二!。十一条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热,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地质环境】监测与管《理防止地热开采造】成地:质环境破坏
第【二十二条 排放】地热尾水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二十三】。条 ?采矿权人应》当按照批准的—井位、层位和—允许开采《量开采不得》擅自越层或》超量开采确》需变更井位、层位或!允许开采量的应当】按照规定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二十四条 —鼓励地热开》采单位利用热能消耗!后的原水进》行回灌禁止用非【原水回灌防止污【染热储层按照规定】进行原水回》灌的:单位可申请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或者—查封地?热井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勘查或者》开采:地热:资源:的;
?(二)未按要求【安装使用计量、监】。测设施或《者不:按批准的井位—、,层位:。、允许开采量进行开!采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四)!未,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的;
(!五)对没有利—用价值的地热勘查】井和报废的地热井未!按规定及时封孔【、回填的;》
(六)造成地质环!境破坏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达不【到要求的
第二【十,六条 不《按本:办法规?定排放地热尾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关闭—地,热井
第二十七条】。 未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伪【。造地:质资料或者》在地质资《料汇交中《。弄虚作?。假的,不得申请【新的探矿权》、采矿权
第二十】八条 破坏地热井!及其监测设施拒绝】、阻碍行政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 在地热资》源日常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2:。年9月2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