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河道管理》实施细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水库、行洪区、【滞,洪区、村《庄河塘)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主管:机关负责条例、办】法和本细则的组【织实施?其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本市有关河道【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二【),起草河道管理规范】性,文件受同级人民政府!的委托协调》与处理水事纠—。纷;
(三)组【织编制河道的区域】综合规划审查—河道:开发利用《规划制定河道—整治和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协》调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制【定工程调度》运用计划《执,行上:级调度?指,令;
?(五)管理河道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审【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各类建筑物及—设施的方案审—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与河道工—程安全?及正常运行有—关的活动并对工程】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以《及涉:及河:道,的活动进行防汛安全!监督管理;
(【六)保障河道清洁、!引排通畅保护水体避!免污:染;
(七)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执行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的决定命令以及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河—道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条例、办】。法和本细则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对所辖!河道及其《。配套工程实施—管理、维修和养【护;
?(二)?审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方案参与【审查有关河道综合】开发利用规划;【
(三)制止侵【占、破坏或》损坏河道及其配套】工程的行《为,;
(四)受河道主!管机关?的,委托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条: 本市境内流域性、!区域性河湖及其配】套,建筑物、中小型【水库原?管,理体:制不变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下级【管理服从《上级管理的管理原】则
淮?河、里运河》(包括大运河—)、中运河、苏北灌!溉总渠、淮沭河【(包:括二河)、废黄河】(,二河口以《东)、淮河》入江:水,道,、淮河入海》。。水道、金宝航道、】新河、洪泽湖、【高邮湖、白马湖【、宝应湖《。、里:下河:绿,草荡及其行滞洪区】、中型水库服从省】河道:主管机关《统一管?理和调度
盐河【、一帆河、港河、】唐响河、甸响河、】南六塘?河、北六塘》河、总六塘河、孙】大泓-?杰勋河、崔大泓【-西:张河:、废黄河上段—。、,北淮泗河《、南淮?泗河、张福河、清】安河、茭陵》一站:引河、白马》湖下:游引河、《南,渔滨:河、南窑头河、花河!。、草泽河、老三河】。、汪木?排河、仇《。集大涧、洪金排涝】。河、洪?金干渠、淮涟总【干渠、淮涟三干【渠、板闸干渠—、乌沙?干渠等河道和小(】一)型水库》服从市河道主管【机关统一管理—和调度?
其它河道由—各县(区)》。河道主管《机关按照分级管理】的权限划定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
!由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管理的河道可—以授:权下级河道主管机关!根据河道的》统一规划和》管理技术要求实施】管理
?第六条 河道及【其配套工程的管理】。范围:按,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六条和—淮安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划定《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及其配套工程—。划定管理《范围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河道管!理机:构加强河《道,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县、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河道长效《管护的领导安排长】效管护经费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范围》、,标准、报《酬等落实管护责任】制和责任《。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水政!监察队(站)配【备水政监察人—员和执法工具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可以行使【同级河道主》管机关委托的—。部分行?。政,管理职能
》第八条 》县、乡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将!河道:长效管护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检查考核
第!九条 县》、乡人民《政府应当对辖区【内农村河《道,管,理进行?规划定?期进行?疏浚整治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条 新》建河道工程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其!。建,设,资金:可以采?取政府投资、社会集!资、引进外》资、贷款等方式【筹集社会集资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对利用集】资、贷款、外—资修建的综合开【发,利用性?河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河道主管!机关:可以向受《益的单位和》个人收取专项—。费用用于偿还—集资和贷《。款具体收《费办法按《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制定
《第十一条 新—建河道及其》。。配套工程申请立项】时必须?明,确工程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的》性质按?国家审定的》。编,制定员标准确定【管理人员的编制及】运行:管理费、大修理费、!折旧费等经费来源】在工程设计中应当考!虑各种管护基础设】施其中包括闸、坝、!堤观测设施、防汛】设施、水《文设施?、,管理用房《、职工宿舍、生活】福利:设施、基《。地建设和《工程管?理范围等工程概【预算中必须》包含上?述单项工程》的投资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上述工程一并验!收并将有《关资料(《包括土地使用证【书)移交工程管理单!位,
,对于已建的工程其管!护设施不《完善的应比照上【款,新建:工程的规定》在改建、扩》建和加固工》程时列入计划—逐步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 —确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跨河—、穿河、《穿堤、?临河、拦《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水口等建筑物及设!施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园林绿化等其他】公共设施建设单位】。在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前根据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必须先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建设:单位占用的水利工程!其土地使用》权属不变
建设项】目批准?后建设单位必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核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
对于【经批准已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设?施由当地河道主管机!关重新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建筑物及设施—对,河道工程、农田【排灌系?统或其他《水利工程造》成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必须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 :在市:内县界两侧各l公】里,的范围内以及跨县】河道有?引,、排水影响的—河段: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一方不得!修建排水、》引水、阻水和蓄水的!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
第: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条例第【二十五条《所列活动的根据【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必须向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经有资质的单—位论证的下列有关】论证资料
(—一)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三!)建设项目》涉及河?。道,防洪部分的可研报告!。(含图纸)及—初步方?案;:
(四)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及按?审查意见《修改好的《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五)》 建设项目对水质等!可能有?影响:的应当附具有关环境!影响的评价意见;】
(六)涉及取、排!水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经批【准的:取水许?。可(预)申请书、排!水(污?)口设置申请书;】
(:七)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
第十六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等活动的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禁止在行》。洪排涝?的主要河道或—通道:上设置渔《罾,、渔:簖等阻?水捕鱼?设施对在《湖泊、湖荡及般性河!道内:设置渔具的管理由市!。。、,县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同级交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 严禁擅自在湖泊湖!荡,内,圈圩湖泊《、湖荡的开发利用必!须服从?防洪滞涝开发利用】规划和?项目必?须按分级管》理的权限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在洪泽!湖、里下《河湖泊湖荡、白马湖!、宝应?湖、高邮湖和—中型水库内从事开发!利用的规划》和项目由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涉及流?域管理机《构管理?权限:。的由省河道主管机关!初审后报流域—管理:机构审批项目实施】后,由市、县河道主管机!关负:责,检,查、监督
第十九】条 未经有》管辖权的河道—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临时工程《设施或?停(堆)放物料确因!工作:、,生产:需要经批《准搭建临时设施【或,停(:堆)放物料的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河《道主管机关负—责清除?的清除费用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二十】条 :。全民所有的河道管】理单位组织营造和管!理的护堤、》护岸、护库等水利工!程,的防护?林木的年更新采伐】限,额由省人《民政府单列下达省河!道主管机关河道管理!单位对护堤、—护岸:林木进行抚》育更新性质的采【伐以及用于防汛抢险!。的,采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交育林基金
其他】部门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营造的林》木其日常管》理,。和,更新采伐必须—。满足河道行洪排涝】、防汛抢险、工程安!全和:。水土保?持的需要对影响河】道,、经规划疏浚—整治的河堤、河坡上!的林木、林草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
第!二十一条 农村河!道的堤、坡、林、】草,。种植权、河、塘的】水面养殖权可采【用承包、《租赁、公开竞标等】。的方式?确定所获得的资金用!于,河道的管理、维护
!第二十二条 管】理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切实加】强,河道:巡,。查、维修等》管理活动确保河道功!能正常发挥对—河道管护要做—到“三无”标准
】(一)河面清—洁“三无”》无影响?水,生态:的植物无漂浮物无】生产生?活污水直排;
(二!)河坡整洁“三无】”无生产《、生活垃圾无—乱建乱?堆无乱种乱》垦;:
(三)河道—畅通“三无”无【行洪、排涝、输水障!碍物无阻水高杆作】物无圈?圩,。、筑坝
第二十三】条 因生产、经【营工作等需》。要确需占用河道【工程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并应:。当交纳河道》、,水域占用《。补偿费占用补偿【费主要用于河道工】。程的维修和》管理、?水,域补偿工程具体占用!补偿办?法根据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3万元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违反第十三条或第十!。八条规定擅自修建】建筑物、圈》圩实施开发项目【拒不: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补偿的;
—(二)违《反第十四条规定未经!达成协议或批准擅自!兴建:边界水工程的;
(!三)违反第》十七条规定擅自设置!阻水:的捕鱼、养》殖设施的;
(【四)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各,类,建筑设施及从事各类!活动的;
》(五)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拒?不如数交纳河—道、:水域占?用补偿费的》
属于经济处罚【、交:纳占用补偿费的对】逾期不?交者可?按每逾1《天加收应交》费1:‰的滞纳金
—河道主管《机关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作的罚没票据罚【款收入上交同级财】政
第二《十五条 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或设置厂房》、围堤、道》路,以及其他生产、生】活设施的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等阻水植物—的;设置拦河—渔具:的;弃置《矿渣、煤灰》、泥:土、垃圾等废弃物】。以及建?。房、开渠、打—井、挖窖、造墓、】堆放物?料、挖筑鱼塘—、非:法采砂等影响—防汛抢?险和河道《工程安全运》。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依据办法】第二十三条责令【违章者停《止违章行为限期【清除:恢复工程原状逾【期不停止、不—清除的河道》主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费用《由违章者承担
第!二十六条 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据办法第二十—。四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所【称河道及其配套【工程:(简称河道》工,程)是指《河床、直接依—附河道兴建》的堤、坝《、防护?林草、护《坡、青坎(平台)】。、涵、闸、》泵站等与河》道配套发挥作—用,的除害兴利水工程】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1997年【12月17日淮【阴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淮阴市河道管】理实施细则》(淮政发〔19【97〕31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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