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河道管—理实施细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水?库、行洪区、滞洪】。区、村庄河塘)【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主管机关】负责条?例、:。办法和本《细则的组织实施其】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本市有关河道!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二】)起草河道管理【规,范性文件受同级【人民政府的委托协】调与处理水》事纠纷;
(三)组!。织编制河道的区域】综合规划审查河道】开发利用规划制【定,河道整治和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协!。。调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制定?工程调度运用计划执!行,上级调度指令;
(!五,)管理河道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审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各类?建筑物及设》施的方案《审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与河道工程安全及正!常运行有关的活【动并:。对工程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以及涉!及河道的活动进【行防:汛安全监督管—理;
(六》)保障河道清洁【、引排通畅》保护水体避免—污染;?
(七)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执行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的决定《命令以及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河道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条例、办【法和本细则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对所辖【。河道及其配套工程】实施:管理、维《。修和:养护;
(》二):审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方案参与《审查有关河道综【合,开发:利用规?划,;
(三)制—止侵占、破坏或损】坏河道及其配套【工程的?行为;
(》四)受河道主管机】。关的委托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条 ?本市境内《流域性?、区域性河》湖及其配套建筑物、!中小型水库原管【理体制?不变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下级管【理服从上级管—理的管理原则—
淮河、里运—河(包括大运—河)、?中运:河、苏北灌溉总渠、!淮沭河(包括二河】)、废黄《河(二河口以东)、!淮,河入江?水道、淮河入—海水道、金宝航【道、新河、洪泽【湖、高邮湖、白【马,湖、宝应湖、里下】河绿草荡及》。其行滞洪区、中【型水库服从省河道】主管机关《统一管理《和调度
盐河、【一帆河、港河、唐响!河、甸?响河、南六》塘河、?北六塘河、》总六塘河、孙大泓】-杰勋河、崔大泓-!。。西张河、废黄—河上段、北淮泗河、!南,淮泗河?、张福?河、清?安河、茭《陵一站引河》、白马湖下游引河】。、南渔滨《河、南窑头河、花河!、草泽河、老三河】、汪木排河、—仇集大涧、洪金排】涝,河、洪金干》渠、淮涟总》干,渠、淮涟三干—渠、板闸干渠、乌沙!干渠等河道和小【(,一,)型水库服从市河道!主管机关《统一管理和调度
其!它河道?由各县(《区)河道主管机关按!。照,分级:管理的权限》。划定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
由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管《理,的河道可以授—权下:。级河道?。主管机关根据河【道,的统一规划和管【理技术要求实施【管,。理
第?六条 河道及其配】套工程的《管,理范围按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六条和淮安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划定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及:其配套工程》。划定管理范围—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河道管理机构【加强河道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县、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河道长?效管护的领导安排】长效管护《经,。费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范围、标准、【报酬等落实》管,。护责任?制和责任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水政监察》队(:站):配备水政监察人员和!执法工?具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可—以行:使同级河道》主管机关委托的【。部分:行政管理职能
第八!条 县、乡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将河道长效管护!。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检查《考核
第九》条 县、乡人【民政府应《当对:。辖区内?。农村河道管理进行】规划定期进行疏【浚整治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条? 新建河《。。道,工程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其建设资金可【以采取政《。府投资?、社会集资、引进外!资,、贷款等方式筹集社!会,集,资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对利用集】资、贷款《、外资修建的综合】开发利用性》河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河道主管机!关可以向受益的单】位和个?人收取专项》费用用于偿还—集资:和贷:款,具体收费办法按【。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制定
【第十一条 》新建河道《及其配套工程申【请立项?时必须明确工程【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的性质按国家】审定的编制定员标】准确定?管,理人员的编制及【运行管?理费:、大修理费、折旧】费等:经费来源《在工程设计中应当考!虑各:种管护基础设施【其中包括闸、坝、堤!观测设施、防—汛设施、《水文:设施、管理用—房、职工宿舍—。、生活福利设施【、基地建设》和工:程管理?范围等?工程概预算》中必须?包含上?述单项工程的投【资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上述工程一并验【收并将有关资料(】包括土地使》用证书)移交—工程管理单位—
对:于已建?的工程?。其管护设施不完【善的应比照上款【新建工程的规定【在改建、扩建和【加固工程时列入【计划逐步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 确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跨!河、穿河、穿堤、】临,河、拦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水口等建】筑物及设施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园林绿!化等其他《公共设施建设—单位在?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前根—据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必须【先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建设单位占】用的水利工程其土地!使用权属不》变
建设项目批准】后建设单位必—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核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
对!于经批准已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设施【由当地河道主管【机关重新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建筑!物及设施《对河:道工程、《农田排灌《系统或?其他:水利工程造成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必须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 在市内《县界两侧各l公【里的范围内》以,及,跨,县河道?有引、排水影响的】河段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一方不】得修建排水、引水、!阻水和蓄水的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
!第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条例第二十五条所列!活动的根据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必须向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经—有资质的单位—论证的下列》有关:论证:资料
(一》)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三?)建设项目涉及河道!防洪部分的可研【。报告(含图纸—)及初?步方案;《。
?(,四)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及:按审查意见修改好的!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五)】 建设?项目对水质等—可能有影响》的应当附《具有关?环,境影响的评价意见;!
(:六)涉及取》、排:水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经批《准的:取水许可(预—)申:请书、?排水(污)》口设置申《请书;?
(:七)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
第十?六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等活动的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禁止在行洪排涝】的主要河道或通道】上设置渔罾、渔簖】等阻水捕鱼设—施对在湖泊、湖荡】及般性河道内设【置渔具的《管理由市、县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同级交—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 严禁擅》自在湖泊湖荡内圈圩!湖,泊、湖荡的开发利】用必须服《从防洪滞《涝开:发利用规划和—项目必须按分级管理!的权:。限,。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在洪:。泽湖、?里下河湖泊湖荡【、白马湖、》宝应湖、高》邮湖和中型水库内从!事开发利用的—规划和项目由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涉!及流域管理机—构管理权限的由省】河道主管机关初【审后:报流域?管理机构《审批:项目实施后由市、】县河道主管机关负责!检查、监督
—第十九条 未经有管!辖,权的河道《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临时工!程,设施或停(堆—)放:物料:确因工?作、生产需要—经批准搭建临时【设施或?停(堆)放物料【的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河道主管机》关负责清除的清除费!用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二十条 全民所【有的:河道管理单位组织营!造和管理的护堤【、护岸、护库等【水利工程的防护林】木的年更新采伐限额!由省人民政府单【列下达省河道主【管机:关河道管理单位对护!堤、护岸林木进行】抚育更?新性质的采伐以【及用于防汛》抢险的采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交育林基金
其【他部门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营造的!林,木其日?常管理和更》新采伐必《须满足河《道行洪排涝、防【汛抢险、工程安【全和水土保持的需要!。。对影响河道、经【规划疏浚整治的河堤!、河坡上的林木、】。林草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
第二十!一条 农》村河道的《堤、坡?、林、草种植权、】河、塘的水面养殖权!。可采用承包、租赁】。、公开竞标等—的方式确定所获【得的资金用》。于河道的管》理、:维护
第二》十二条 管理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切实加】强河道巡《查、:维修:等,管理:活动确保河道功【能正常发挥对—河道:管,护要做到“三无”】标准
(一》)河面清洁“三【无”无影响水生态的!植物无漂浮物无【生,产,生活污?水,直,排,;
:(二)河坡整洁【“三无”《无生产、生活垃圾】。无乱:建乱堆无乱种乱垦;!
(三)河》道畅通“三无”【无行:。洪,、排涝?、输水障碍物无【阻水高杆作物—无圈圩、筑坝—
第二?十三条? ,。因生:产、经营工作等需】要确需占用河—道,工,程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并应当交【纳河道、水》域占用补《偿费占用补》偿费主要用于河【道工程的维修和【管理、水《域,补偿工程具体占用补!偿办法根据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3万元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违反第十三条【或第十八条》规定擅自修》建建:筑物、圈圩实施开发!项目拒?不,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补《偿的;
(》二,)违反第十四条【规定未经《达成协议或批准【。擅自兴?建边:界水工程的;
(】三)违反第十七条规!定擅自设置阻水的捕!鱼、养殖《设施的;
(四)】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各类建】筑设施及从事各类】活动的;
(五)】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拒不如数交纳【河,道、:水域占用补偿费的
!属于经济处罚、交】纳占用补《。偿费的?对逾:期不:交者可按每逾1【天加收应交》。费1‰的《滞,纳金:
河道主《管,机,关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作的罚《没票据罚款收入【上交同级财政
第】二十五条 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或:设置厂房《、围堤、道》路以及?其他生产、生活设施!的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等阻水!植物的;《设置拦河渔》具的;弃置矿渣、煤!灰、泥土、垃—圾等废?弃物以及建房、开渠!、打井、挖窖—、造墓、堆放—物,料、挖筑鱼塘、非法!采砂等影响防汛【抢险和河道工程安全!运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依据办法第】二,十三条责令违—章者停止违章—。行为限期清除恢复】工程原?状逾期不停止、【不清除的《河,道主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费用由违章者承【担
第二十—六条 ?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据办法第二十】四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所称河道及其配!套工程(简称河【道工程)《是指:河床、直接依附河道!兴建的?。堤、坝?、防护林草、护坡】、青坎(平台)、】涵、闸、泵站等与】。河道配套发挥作【用的除?害兴利?水工程?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199】7年12月17【。日淮阴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淮阴市河道管【。理实施细则》(淮政发〔19【97〕3《1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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