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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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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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控?制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原》国,家计委第3》。1,号令)?、江苏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关】于同意南通、扬州】市开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的批?复,(苏价?费[2014]10!6号)结合》扬州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施,工工:地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县【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活动并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
,城市施工工地扬【尘(以下简称扬【尘)是指上述—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包括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工程】渣土等物料》
,第三条 扬》。尘排污费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或委托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征收本》。办法规定201【4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由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代为征收
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可】。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委托代征》。手续费
第四条【 扬尘排污费由【建设单位负责缴纳】建设单位应当将扬】。尘排污费列》入工程概算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等(以下简称!“,征收部门《”)对扬尘》排污费按照本—办法进?行,核算并预征》收建设?单位未缴纳预—。征收:扬,尘排污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允:许开:工,。手续
施《工单位具《体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落实建设!。单位:有义:务和责任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第五条 —对履行扬尘监管、】扬,尘排污费征收职能所!必需的?经费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应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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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征收标准与计算】方法
第六【条 征?收标:准
扬尘排污费【征收:标准为0.24【元/平方米》·月如有调整按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 计【算方法
扬尘排污!费总额根据收—费标准、不》同,工地类型所对应的】工程调整系数、【达,。标,削减系数、建—筑施工?面积、施工期—计算其中平均达标削!减系数应按检查、】。考,核,结,果计算计算方法【为,
:扬尘排污费总额【=,[征收标准×建【。筑施工面积》(平方米)》]×工程《。。调整系数×(—1-平均达》标削减系数)—×,施工工?期(月)
1、】工程调整系》。。数(见附《件1: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工程调!整系数)
》2、达标削减系【数见附?件2由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现场考【核记录表《检查考?核产生平《均达:标削减系《数按检查次数的算】。术平均?计算:
3、建筑施【。工,面积的计算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按经过审核的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排【放扬尘污染》申,报登记统计表—(,。见附:件3)中的建筑施工!面,。。积计算
4、施【工期的计《算
施工期按【月,计算从施工工—地开工之日》起不:足5天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暂不计算;大【于,5天小?于15天(不—含)的按半个月(0!.5)计算;不【足1:个月、大《。于15天《(,含,15天)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八条! 预征收的扬尘】排污费可参照—扬尘排污费总额【计算方法进行—测算不考虑平—均,达标削减《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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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申报与核》定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手—续前向征收部—。门报送?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按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排放》扬尘污染申报登记】统计表如实》进行登记
第十条】 征收部门应【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依据本办!法所规定的核算方】法向建设《单位出具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预征收核》定通知书《 ,(见:附件4)《
第十一条》 征收部》门,应按照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现!场考核记《录表的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对施工工【地采取的扬》尘控制?措,施达标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
施—工期半年以下—的施工工地》现场检查和考—核不少于2次;施】工期半年以上—的施工工地现场检查!、考核每季度—不少于?1次工程施工完工】前进行验收检—查和考核检查、【考核情况应及—时在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现场考【核,记录表中登记作【。为核定达标》削减系数的依据
第!十二条 征—。收部门根据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现:场,。考核记录表于验收】考核后汇总各次考】核结果用算术平均】数法:计算:平均达?标削减系数
第十三!条 征收部门【在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根《据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排:放扬:尘污染申报登记统】计,表的:有关数据、平均达标!。削减:系数按照规定核定】并,向建设单《位出具扬尘排污费核!定结果
第十—四条 施工—期间被群众投诉、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经:查实后其平均达标削!减系数每次扣除0】.05(累计扣除不!超过0?.2:)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示范工地)的平!均达标削减系数分】别,增加0.2、—0.1(省》、市级文明工地【不累计相《加且:平均达标削减系【数不得大于》1)
第四章 !征,收、使用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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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自接到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预征收》核定通?知书后向《征收部门指定的扬尘!排污:费专户缴纳预征收】的扬尘排污费—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预征收扬尘排!污费:的由征收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对建?。设单位拒报或谎报排!放扬尘污染》相关:。材料、拒不》按规定缴纳扬尘排】污费及滞纳金—的由征收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对扬尘排【污,。。费核定结果没—有异议?。的,征收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与建设单位结—算
:第十八条 —预,征缴的扬《尘排污?费,全额缴入扬尘—排污费收费》专户预征收扬—尘排污费与实际应】缴,扬尘排污费的差额】由财政部门退—还给征收部门指定的!。建设单位的银行【账号
第十九条 !扬尘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
第二十!条 ?扬尘排污费纳—入财政预算作为【地方扬尘治理—专项管理资金按照“!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奖励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经费投入使用范围!包括补贴施》工企业购置定型化冲!洗设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租?用吸:尘,设备等?先进的降尘防尘控制!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扬?尘排:污费使用情》况的监管
第—二十一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同时【办理委托《。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相:关手续并实行收费】公示
第二十二条 ! 征收部门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收费》对不按本办法—规定收费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第?。。二十三条 》 征收部门应—当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收费对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由财政或!有关部门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征收部门应按照法定!程,序征:收,扬尘排污费扬—尘排污费征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建立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的社会监督》机制征收部》门,应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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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绿化工程、!拆迁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