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古城历史建筑修!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历史建筑》修缮管理加强历史建!筑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扬?州古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扬州古城!保护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扬州【古城范围内历史建筑!修缮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历史—建筑是指经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扬州: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四条 【。历史建筑修缮—。应当:遵循保?护性、安全性—、及时性原则不得破!坏其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
第五条】 扬州古城》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审定历史—建,筑修缮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相—关,具体工作由市—古城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古,城办)?承担
市城乡规划】部,门是:历史建筑修》。缮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和指》导历史建筑》。。的修缮责任主—体按照?保护要求及时对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会同市文】物部门审批历—史建筑修缮》设,计方案
市》。文物、房管、—。。城,。乡建设、城管—、财政、园林—、宗教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历史建筑修缮管】理工作
广陵区、】。邗江区人民政府【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应当将—历,史建筑修缮管理【职,责落:实到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第六《条 历史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历《史建筑开展日常巡查!督促历史《建筑修缮责任主体及!。时修缮并定》期向市城《乡规划部门报告巡】查情:。况
第七《条 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巡查情况会!同文物、房管等部门!拟定历史《建筑修缮年度—计划并报扬州—古城保护委》员会审定
第八条】 国有历史建筑由使!用人负责《修缮非?。国有历史建》筑由所有人负责修】缮所有?人、:使,用人不明的由历【史建筑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或者管》委会负?。责修缮
第九—条 :历史建筑日常保养维!护以及?不涉及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的轻微修!缮修缮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历【。史建筑保护要求【实施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以外!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修缮责任!主,体应当向市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历史建【筑修缮?依法:需,要办理其他手续【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 申请历史》建筑修缮修缮责任主!体应当?向市:城乡规划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权属证—明,材料;?
(三)《修缮设计方案;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市城乡规划】。部门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批
(一)会同市!文物部门《审,查修缮设计》方案根?。据需:要听取古城保护相】关专:。家、:相关:部门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二)将修缮【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在【历,史,建筑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
(三)在【法定期限《。内会:同,市文物部门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程序
【第十二条 历史建】筑修缮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会同市文物、房!。管、城乡《建设等部门制定扬州!市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
:第十三条《 市城乡规划、【文物部门应当对修缮!设计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经批准的【修缮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修缮责任主体【应当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四!条 经批准的修缮工!程竣工后修缮—责任主?体应当向市城乡规】划部门申《。请核实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会同市《文,物部门在十》个工作?日内组织核实
【核实结果由市城乡】规划部门通报—市古城办
第十五条!。。 历:史建筑修《缮费用由修缮—责任主体承》担;对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责任主体按照批准!要求进行《。。修缮的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前款规定的》修缮补助标准和程序!由市古城《办,。会同市财政、城【乡规划、文物等【部门拟定并报扬【州古城保护委员【会审定?
第十六条 修缮】责任主体应当将修】缮工程?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影!像、电子文本等档案!资料在竣工核实通过!后十五日《内,报送市?城乡规划《部门
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前款规《定的档案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机构
【第十七条 未经【。批准: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依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根据国!务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确定由其他【行政:机,关集中行使》的相关违法》。行为由确《定的:行政:机关负?。责查处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负有—历史建筑《。修缮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有权!机关对主要》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市扬》。。州古城范《围外历史建筑—。修缮管?理可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本市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