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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古城历史建筑】修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历史建筑!修缮管理加强历【。史建筑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扬州古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扬州古城保护】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扬州古—城范围内《历史建筑《修缮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历史建筑是!指经:。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扬州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四】条 :历史建筑修缮应【当,。遵循保?护性、安全》性、及时性原则【。不得破坏《其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 第五条《 ,扬州古城《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审定?历,。史建筑修缮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相关?具体工作由市—古城: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古城办【)承担? 市城乡《规划部门是历—史建:筑修缮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和】指导:历,史建筑的修缮—责任主体按照保【护要求?及时对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会同!市文物部门审批【历史建?筑修缮设计方案 】。市文:物、房管《、城乡建设、城管、!财政、园林、宗教】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历:史建筑修缮管理【工作 广《。陵区、邗江区人【民政府?。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应!当将历?史建:筑修:缮管理职责落实【到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第六条— 历史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历,史建筑开展日常巡查!督促:历史建筑修缮责【任主体及时》修,缮并定期向市城乡】规划部门报告巡查情!况 第七条 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巡查情况会】同文物、《房管等部门拟定【历史建筑修》缮年:度计:划,并报扬州古城保护】委员会审定 第八】条 国有历史建筑】由使用人负责修缮非!国,有历史建筑由所有】人,负责修缮所有人【。、使用人不明的由历!史,建筑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或—。者管委会负责—修缮 第九》条 历史建筑日常保!养维护以《及不涉及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的】轻微修缮修缮—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历!。史建筑保护要—求实施?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以外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修缮责任主体】。。。。应当向市《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历史建筑【修缮依法需要办理其!他手续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 申请历—史建筑修缮修缮责】任主体应《当向市城乡规—划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权属证明材】料; (三)修缮设!。计方:案;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市城—乡规划部门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批》 (一)会同市【文物部门审查修缮设!计方案根《据需要听取古城保】护相关专《家、相关部门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二):将修缮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在—。历史建筑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 !(三)在法》。定期限内会同市文物!部门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程序 第十二条!。 历史建筑》修,缮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会同市文物—、,房管、城《乡建设?等部门?制定扬州《市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 《第十:三条 市城乡规划、!文物部?门,应,当对修缮设计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经批准的】修缮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修》缮责任主体应—当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四条 经【批准的修缮工程竣】工后修缮责任主体应!当,向市城?乡规划部门申请核】实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会同?市,文物部门《在十个工作日内【组,织核实 核实结【果由市城乡》规划部?。门通报?市古城办 第十五条! 历:。史建筑修缮费用【由修缮责任主体承】担;对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责任主体按照批准】要求进行修缮—的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前—款规定的修缮补助】标准和程序由市古城!办会同市财政、【城乡规划、文物【等部门拟定并—报扬州古城》保护委员会》审定 第十六—条, 修缮?责,任,主体应当将修缮【工程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影像、!电子文本等档案资料!在,。竣工核实通过—。后十:五日内报送市—城,乡规划部门》 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前款规!定,的档案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机构 第十!七,条 未经批准—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依?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根据《国务: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确定由—其他行政机关—集中行?使的相关违法—行为:由确定的行政—机关负责查》处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负有历史建筑!修缮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有权机关对主要】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市扬州古城范围外历!史建:筑修缮管理》可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本市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