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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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市!。直,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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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晋】中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由市新】能源汽车领导组【办公室统筹》协调
【 (二)市发改委负!责编制城《区充电?。设施专项规》划(该规《划,纳入全市城乡建【设规划);组织市】城区公用充电—设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与中标建设运—。营商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负,责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备案、制定充】换电服?务费价格
】 (三)市经信委!负责国?。。有企业办公》场所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工作负责配合!省能:源主管部门做—好充电?站,(桩)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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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市财政局负责【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共:充电:设施公共场地—占用费进《行评估作价确定拍】卖底价;《负责配合《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做好公共充电设!施特:许经营权的拍卖【。工作;负责》按中标价格监交场】地占用费及特—许经营权出让—费收入?;负责拍卖工作【所需经费的》筹措、?拨付和收入的—管理使用等
! (五)市国土局!负责落?实,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有关用《。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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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市住建局负责!现有居民区充电设施!专项:建设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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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市规《管局负责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负责新建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建筑物、—社会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和充电设施的规划!工作
(!八)市交通局、规】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公—交出租?、,环卫:、物:流车:、政:府,。公务车?等电:动汽车所《需,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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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市《质监局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产品质量和!执行相关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 , ?(十)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的安全监管工作【
? ?(十一)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依法依规对】充电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建设、运【营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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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国网晋中供—电公司负责》将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纳入电?网规划提升充电【设,施的供电保障水【平负:责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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