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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燃煤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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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市政办[2!017]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 ? 晋城市燃煤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0日
第!一条 为改善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防治!燃煤导致的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晋城市全》市范围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对—燃,煤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承担各】自辖:区内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具体责任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燃煤污》染,防治的?鼓励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支持节能—改造、热源》建设、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使用逐步削减燃【煤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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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燃煤—污,染防治举《报制度鼓励民—众对燃煤《。单位和个人》污染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第六条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对燃煤!污染:防治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
第七条】 全市的煤炭消费】。总量实行减量控制】新建燃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新建!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前?应,满足所在地区煤炭】消费总量削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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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按照》国家:。。和省:里相关?要求城区人民政府】、泽州县人民政【。府,。分,别在市区《建成区?内划定“禁煤区”】完成所有燃煤—设施以及《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其他煤?炭“清零”任—务“禁?煤区:”范围可根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适时扩大
— , 其他县(市)!按照管控燃料目录】要,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全部取?缔供热、《。供,气管网到达区—域,内,的燃煤设施
第】九条 “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集中】供热企?业外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禁止使用煤炭及煤】制品;依法取缔“禁!煤区”?内煤炭经营场所【除用煤许可单位外】严禁非?法经营销售煤炭及煤!制品
《第十条 进一—。步提高集中供热【、供气率加大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力度按期】完成: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同步完【成燃煤锅炉》和其:他燃煤?设,施取缔不得再燃【用,散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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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市区建成区范围【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县(市)县城】建成区范围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应!全面淘汰《
第十《二条 全市辖区内】2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按规《。定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第十三条】。 凡供热、》供,气管网到《达区域应按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市区》。建成区以及》其他县(市)—建成区范围不—得新建燃《煤锅炉建成区以外的!工业:园区原则上不再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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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全市各!类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按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拆除】
第?十五:条 全市各类工业】园区以?及产业集聚的地【区应逐步取消—。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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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在允许!民用散煤使用的【地区按要求》销售和?使用硫份小于1%】、灰分小于》16%的民用散【煤
第十七条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应有燃—煤污染防治、控制】二氧化硫的》应,急响应内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生!活及工业燃煤设【施应按照要求实【。施限产限排有效降低!二氧化硫浓度—保障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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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本单位《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的:要求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密,切配合强化工—作合力确保任务按期!完成:对措施不力、进度】迟缓:、未按?期完成任务》的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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