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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晋市政办[!2016]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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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13号)的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完善】后的晋?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晋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晋市政办〔20【12〕11》1,号):文,件同时废止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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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西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本办?法所称?机动车排气》污染是指《由机动车排气管【、曲:轴箱和燃烧系统【蒸发排放《的污染物所造成的】污染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商务、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应当体现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要求
》。第六条 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接受依—法受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排《气污染?检测检测合格—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放机动—车环:保检测合格标志;未!取得合格《标志的不得上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所有《权变更?等手续
第—。七条 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不】同类:别机动?车排气污染程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制】行驶的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八条 】新购置机动车—注册登记前》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拟注册登—记地申请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人员应当依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凭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以及《机动车购置发票【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第九条 在【用机动车经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核》发环保?标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机动车—取得环保标志的【信息实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出借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使用超过】期限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条 《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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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鼓励】使,用低污染低排放【车型加快淘》汰,高污染?。高排:放的机动车》。鼓励、?支持:和推广使用优—质车用?燃油和清洁车用【能源
《第十:二条 车用燃油【及其燃油《清洁剂销售时应当明!示质量?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车用:燃油及其清洁剂
!第十三条 按照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计《量认证和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并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技术规范】、排放标准、检测】方法进行排》。气污染检测不得【在检测中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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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按】照物:价部门依法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检测费用; !。
《 ? (三)不得—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业:务不得以《向车主?指,。定排气污染治理【。单位和治《理产品等变相方式】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业务; 》
— , (四)《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计量认证证书、委】托证明文件公示【检测方法、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
【 (五)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校准并】将校准结果报送环保!部门;?
】 (六)接受—环保部?门不定期对》仪器设?备的密?码标准?样校对
第—。十四条? 机动车《排污检?测机构对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的检测应当接受】省、市和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测信》息应实现《联网上报
第【十,五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也,可,以对被举《报的车辆或冒黑【烟的车辆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进,行道路监督》抽,测,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抽测不得收取费用!上,路抽检或在》停放地监督抽测时不!得妨碍道路交通的畅!通对上路抽检或在】停放地监督抽测的】。应当将检测结果记】录在案并出示书面检!。测结果定《。期公布抽《测结:果报告
第十六】条, ,定期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应当限期进—行维修治理
【第十七条《 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维修治!理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交通】运输部门相应的【经营许可按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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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违反】国家、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有关?规定的由《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 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行为和!排气污染检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第《二,十一条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制定的】指导工作
第【。二十二条 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牵头?落,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措施负责【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通告工作—;负责对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的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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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符【合环保?达标要求的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的:注册工作;依法淘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必需的!车辆基本信》息和相关报》表业务;协助环【保部门对在》用机动车辆开展【路检工?作,;按:市政府批准的黄【标车限行方》案划定?限行区域设立—限行区域标志
】第二十四条 —市物价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治理收费标准进!行核定?和审批并做好对企业!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市质:监局依据计量认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本市【生产:销售的车辆进行【排放:标准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第二十六条 !市交通运输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从事道路运输的客货!。营,。运车辆、城市公交汽!车、出租《。汽车:的机动车排》气污染实施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鼓励!使用清洁车用能【源,。推广使用节能环保】车型逐步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营运机动】车,负责: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维修企】业建立完整的—维修:档案实行维修服务承!诺,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提高》维修:质量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维修》企业和维修》车,辆情况的基》本信息?
第二十七条 市!工商局?负责对本市销售机】动车销?。。售市场和成品油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无合格证或未达到】国家:强制标准的机动车】辆和劣质燃油;【负责对汽《车零:部件销?售,。。企业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规范销售》。市场;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机动车辆销售企业!和油品销售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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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市商!务局负责老旧汽【车报废拆《解和油品升级—及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老旧车报!废工作促进运营【车辆更新鼓励提前报!。废和淘汰对污染物超!标,且无法修《复的在?用机:动,。车依法注销》拆解;?负责成?品油:市场:运行: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车用:汽(柴)油》标准实施《进程确?保,全市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期满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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