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盐城市?关,于禁止建筑》工地非法采购—使用地条钢》劣质建?材的通知  —盐建建筑〔2016!〕39号 》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地【条,钢”:劣质建?材的生产《使用导致《钢,材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污染生态环【境为建筑《工程埋下《事故隐患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地】条,钢建筑用材”生产销!售的通知(苏政传发!〔2016〕19】。0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地条?钢建筑?用材:”生产销售的通【知(盐政传发〔2】016〕24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工地钢!材使用确保工程结】构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地条钢”是!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熔化?、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其直径、强度—。等均难以《。符,合国:家标准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隐患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参建单?位要:清醒地?认,识到非法《使用“地条钢”劣质!建筑材料对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严重危害性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坚决【禁止:建筑工地非法采购】使用“地条钢”劣质!建材   二、【全面排查落实—整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在!建,项目的?监督管?理,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进场【钢材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非法采购使用【“地条钢”》。劣质建筑材》料,的,。工,程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和部【、省、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工!程参建主体责任和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相关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并?充分利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及时上》报并:向社会曝光检查发】现的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协助依》。法追查“地》。条钢”的生产销售源!头   三、多方】。联动加强监管—各建:设、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采购使用!建筑:钢材材料进场时【应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报送监理】单位审查《监理单位应对钢材】质保资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进行】检,查,对现场原《材进行表观质—。量检验并见证取样】见证取样的试件【报送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开【展,在建:工,程的钢材制品—检测活动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的钢材应及【时上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监督检查对》非法采购使用“地条!钢,”劣:质建材的建筑工程及!时,要求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及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由建设主管部门通】报质检、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查处坚决禁止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劣质建筑!材料进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  四、及时总结报!送信: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明确专人做好【“地条钢”劣—质建:筑用材专项整治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请各地于8!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的》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15【号联系人王进—。联系电话《88:2,。90387》   特此通知【   ?。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