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盐建建筑〔!2016〕7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各《相关:单位:
: 为了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行?为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实》现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规,范特制定《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 特此?通知:
】。 ?。 《 — 》 【 【。 】 !。 , ? : 《 — 》。。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12】月28日
】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行—为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实现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和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84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及!预制构件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安〔2013〕2】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4〕4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盐城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企业
—第三条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综合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日常考?核工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方式
?第四条 考核—。内容为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资质条件、厂区!环境控制、安全管】理,、,。试验室管理、生产】和质量管理》等情况
第五条【 ,考核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六条 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实行定期《考核(?每4-?6个月考《核一次)
第七条】 管理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方式】基,。本分:为100分年度【考核得分由定—期,考核得分平均计【算得出?考核:评分:表为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评分表—(见附表)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评?定
第八条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企业!信,用等级考核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企】业信用等《级为A类、B类、】C类:、D类在综合考【。核中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或连续两次被各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企业综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信用等级为D!类
(一《)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考核《等级为优良信用等】级,确定为A类;
【(二)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小?于90分《、大于或等于8【0分考核等级为【合格信用等级—为B类;
(—三)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小于80】分、大于或等于7】0分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信用:。等级为C类;
【(四)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小】于70分考核等级为!不合格?信用等级《为D类
第九—条 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与企业资【质、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
,。(一)对于A—类,。。企业通报表扬—在资质动态监管【、评比表《彰,时予以优先考虑;
!。(二)?对于B类企》业,具有参加各》类行业评先选优资】格
(三)对于C】类,企业取消参》。。加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直接列为不合】格等级按D类企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对于D类企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报】资质许?。可机关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第:十条 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化管?理
(?一)对于A类企【业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
(二)对于B类企!业实行常《规监:管实施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
(!三)对于C类企业实!行督促与监管—并重实施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
(四)对】于D类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强化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定期对》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市城乡建—设局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并通报以书面形】式通:知生产企业并确保】真实完整
》第十二条 被—考,核企业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考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诉经查实属】不当的应予》以纠正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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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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