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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盐!建建:筑〔2016〕【7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各相关单位  【 为了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行—为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实现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规范特制定》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 ,。       【         !     》         !         !        】。       【  :    《 ,     》。  :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     》    《         !    《    《        】       【    《。 ,   ?    《       【         !    201【6年12月28【日   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行为—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实现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和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8》4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及预制构件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安〔2013【〕2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4〕4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盐【。城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企业 第三条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综合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日常考核工!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方式 第四条 考!核,内容为?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资质条《件,、厂区?环境控?制、安全《管理、试验室管理、!生产和质《量管理等情况 第】五条 考《核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六条? 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实—行定:。期考核(每4-6】个,月考核一次) 【第七条 《管理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方式基本分为—1,0,0分年度考核得分由!定期:考核得分《平,均计算得《出考核评分表为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评分表(见附表)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评定 第八条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企业信?用等级?考核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企业信】用等级为A》类、B类、C类、】D类在综合考核【中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或》。连续两?。次,被各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企:业综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信用等?级为D?类, (一)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考核等级为优良【信用等级确定—为A类;《。 (二)《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小于:90分、《大于:或等于80》分考:核等级为合》格,信用等级《为B类; (三)】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小于80分、大【于或等于《70分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信】用等级为C》。类; (四)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小于70】分考核等级》为不合?格,信用等?级为D类 第九【条,。 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与企业资质、【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 (一)对于A类!企业通报表扬在资】质动态监管、评比】表彰时予以优—先考虑; 》(二:)对:于,。B类企?业具有参加各类行】业,评先选?优资格? (三?)对于C《类企业取消参加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直接《列为不合格等级按D!类企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对,于D类企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报资!质许:可机关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第十条 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化管理【 (一)对于—A,类企业?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 (二)】对于:B类企业实行常规监!。管实施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 (三)》对于C类企业—实行督促与监管并】重实施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 (四)!对于D类《。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强化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定期对【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市城乡建设局【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并通报以书面】形式通知生》产,企业并?。确保真实完整— 第十二条 被【考核企业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考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诉经查实属】不当:的应予以《纠正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