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 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 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6,6 号令) 、【淮安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淮住《建发〔20》14〕45》 号)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咨询企业》含市外进淮咨询企业!) 信用情况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管理是指《对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等信【用情况进行采集【、记录?、发布、《使用等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良好行】。为是指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受到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等相】关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及—造,价行业协会等(不含!外省、市)》 的表彰、奖—励和表扬《等行:。为
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执,业行为规范》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受到司法判决或!。受到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等相关》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等(不含】外省、?市)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或受到投诉举报被!查,实等行为
第四条】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市咨—询,。企业信用体系的【监督:管理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以—下简称“市》造价处”《。)具:体负责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发区、工业园区、】淮安、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县!区造价管理机构”】) 协?助市造价处》做好信用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市咨询企业信】用管理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以信用分值为【体现数据实》时更新并在淮安【。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和,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实时》公布
第六条咨询!企业信用基》准分为8《0 :。分根据?咨询企业的日常表现!市造价处负责采集】、记录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并依据统一》的评分标准》(见:。附件)在咨询企【业信用?基准分基础上进【行动态加《分和减分得出企【业信用分值》。动态信用分》值及加分、减分明】细在网上实》时公布
第七条咨询!企,业,信用分值《计,算,。。周期为一年下一年度!信用分?值重新计取》各年度咨询》企业信用分值及【各项信用记》录仍在网上保留备查!
,第八条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的采—集、:记录:
《(一)良《好,行为 ?
,1、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造价处》向咨询企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2、!开,发区、工业》园区、 淮安—区、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县!区造价管理》机构:向咨询企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3、《市级以上造价—协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4】、咨询企《业获得的其他可【。加分的表彰、奖励】、通报表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证明等
!以上良好行为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行录入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并—在20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报《市造价?处市造价处》应对上报《的良好行为进行【。审核、?记录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加《分
(二)不—良行为
1、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造,价处:对咨询企《业做出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及约谈】等由市造《价处相关人员负【。责,及时采集、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2?、市造价处受理的涉!及咨询企业》。的举报、投诉及 1!234?。5等 (举报电话在!。市造价处《网,站公布?)市造价处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实《后对咨询企业的违】法违规等行为由【市,造价处相关人员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3、》开发区、工》业园区、淮安区、】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县区造价管理机构!做出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由县区造】价管理机构负—责信息?的,及时:采集、审《核确认后以正式书面!形式上报市造价【处市造价处》相关人员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4?、对咨询企业—作出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司法判决】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市造价处!应对获知的》上述不良行为进行审!核、记录并视具体情!况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
5、对于》咨询企业其》他应减分的不—。良行为市造价处【审核确认后由相【关人员及时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第九条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与记录》应准确?及,时并加?强对信用信》息发布前的审核管】理对于拟《减分项的发布市造】价处应通过网络等】形式事?先进行3 天—的公示
第》十,。条 市造价处—应建立咨询》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做好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同时建立《并完:善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对其资《质审批?、动态核《查及差别化管—理的依据之一—,是使用财政—。资金选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造价咨】询业务?的,主要依据《。之一淮安市工—程,造价信息网和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实:时公:布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情况按企!业信用分值高低排】序对信用分值排名】前20%的企业给】予以下激励》。措施: 每季—度在淮安工程造价】管理杂志上刊登;】在市:造价处网站上公【布,给予更多机会参与】造价管理机构—。或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调研?、学术研究等活动】;减少?监,督检查的频率—对信用分值排—名,后,。10% 的企业实施!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率等管?理措施并函》告相关单位》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作为【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选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造价—咨询业务《的主要?。依,据之一?其信用?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1!0,%对于没有参与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外省、市】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不计算信—用得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所获—得的造价咨询单项奖!评标时不再单独计(!加)分;不》再使用第《三方出具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第十三条!对监管部门及参与信!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隐瞒不报—。、徇私舞弊的以及】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及造价咨询—招投标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并给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或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6 年10 月【1 日起试行
】
附件
淮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分:标准
》
类别》
项目
—
序号
【企业行为内容
】
,评分标准
!
加分
【表彰
?。
1
《
受到国家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专业协会)
!
+8、+6
!
,
2?
受到省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
+7《、,+5、+4
—
3
【
受:到市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
+6?、+4、《+3
》
4
《
:受到:区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3、!+2:
奖励
】
,
5
?
受到《国家级政《府部:门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
,
+7、+6—、+5?
《。
6
》受,到,省级政府部门或国】家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6、+《5、+4
—。
7
—
受到市级政府部】门或省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5、+4、+3
!
:
8:
受到区级【政府:部门或市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3、+2!。、+1
《
表扬
!9,
,
受到国家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专业协会)【
+6》。、+3
】1,。0
受到省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4、+3》、+1?
》11
受到市】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2、+1、+【0.5?
?
12
受到!区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1、+0.!5
:
《社,会,
责任
13
!
在?社,会重大突发事件【中做出积《极贡献能提供政【府主管部门证明的】
+2~+6
!
14
】
参加市级以上行】业管理机构》组织的计价》依,据的修编《(或:补充:定额的编制);【教材修?改;试卷编制;参】与政府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的课【题研究
—省级每人次2分
】市级每?人次1分
》每类限额2》分
:
15—。
?参加: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授课考试阅卷【
每《人次0.5分—、限额1分
】
1?6
?。
咨询企业上报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被采录的
每】项0.5分、限额】1分:
1—7
:
:参加扶贫助残、福】利慈善、爱》心传递等社会—公益活动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
】
每:次1分?。限额2分
—
减《分
?
违规
《
18
—
,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造价从】业活动中因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判决】的
-》30:
19【。
,
企业其执业人】员在造价从业活动中!因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判】决的
-20】
20
!。
受到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6、-—8、-10、-12!。、-14、》-16
》。
21
】。受到国家《级通:报批评的
—
-1?0
》
,22
受—到省:。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8!、-6
【
23
》。
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6、-4
!
2》4
受到区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3,、-2?
减分
!
,违规
25
!
,受到省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6、《-5
?
,
2《6
《受到:市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4?、-3
》
27
受!。到区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2、-1》
》。28
?
,。
受到省《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4,、-3
—
29
受到!。市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2、-1
!
30?。
受到区—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0,.5、-0.4
】
:
31
举报!、投:诉及:12345等经市造!价处查?实但不配合处理或】不按期?整改的?
-5
】
32《
?。举报、?。投诉及12345】等经市造价处—查实能够积极—配合处理并积极整】。改,的
—
-3
】减分
》其他不良行》为,
33
工!程存在造价争议【 一方申请到造价】管理机构《调解 咨询企业无】故拒:不出席的 》 》 ? 》 ! ?。 【。 , 【 】 》
-5
—
?
34
—工程存在造》价争议?经造价管理机构调解!后认定咨询企业原所!。。持意见不符合规【范、政策要》求,或依据不充分的【; 咨询企业拒【不整改的 【 《 , 《 】
-3!、-:5
3【5
咨》。询企业在与》本企业专业人员合同!到期:后 经查实存—在,无正当理由扣压专业!人员证、章或设置离!职障碍 的 !。 ! !
-】5
:
,
3《6
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等手续的》;逾期60天未办】理的
-2【、-5?
,
37—
:
因:资质等不符合规定受!到省企业监管系【统预警的逾期60】天未整改的
】-5、?-10
】38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本项目—咨询人?员的签字或盖章的】。
-3
【
39》
,
咨询企业在【资质申请、变更【、延续、升级等活动!中,将非本单位人员作为!单位专职专业人员申!报的
?。。
,
-6
【
40?
,
咨询企业为实】际未在本单》位执业?的造价师或造价员在!。申,请,相,关资料手续》。。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
-】8
—41:
被投》。诉的:招标:控制价?、经复查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大于±3%!的
-5
【
《42
竣工结】算文件?备案表未与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一并存!档的(项)》。
-3
!
43
申请备!。案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不真实的(项)!
:
-6
【
44
因咨询!企业的原《因导致超期办理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的(】项)
《
-4?
45
】
竣工结算—备案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问《题的整改或没—有,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项《)
-2—
:
:
46?
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告《知性备案的
【
-6
【
4:7
外》地咨询企《业未按规定办理跨】地区:单,项业:务备:案的
-—。6
48】。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活,动,的,(次)
《
-2
【
,
注:1、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日期以相关—证书、文件等正式文!本的落?。。款日为准没有正式】文本日?期的按行为发—生日或发现日—
2、同一》行,为以:最大:加分值或最》大减:分值计算《不重复计算
3】、,。咨询企业获》得技术、管理—等创新类奖项的按】相应评分标准分【值的1?.2倍予以》加分:
4、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可?根据实际运用情况对!。评分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