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 》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 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66 号令) 】、淮安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淮住建发〔201】4〕45 号—)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咨询】企业含市外进—淮咨询企业)— 信用情况》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管理【是指对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等信用情况进行采】集、记录、》发布、使用等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良好行为是!指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受到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等相关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及造《价行业协会等(【不,含外:。省、市?。。) 的表《彰、奖励《和表扬等行为
】。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执业行为》规范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受到司法判决【或受到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等相!关,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等(?。不含外省、市—。)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或受到投诉举【。报被:查实等?行为
第《四条: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市咨询企业信—用体系的监督—管理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以下简称!“市造价处”)具】体负责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发,区、:工业园区《、淮安、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县区造价管理—机构”) 协—助市造价处做好【信用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市》咨询企业信用—管理: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以信用分】值,。为体现数据实时【更新并在淮安—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和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实时公布 !。
,。第六条咨询企业信用!基准分为8》0 :。分根据咨询》企业的?日常:表现市造价处负责采!集、记录《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并依—据统一的评》分标准?(见附件)在咨询】。企业信用《。基准分基础》上进行动态加分【和,减分得出企业信用】分值动态信用—分值及加《分,、减:分,明,细在网上实时公【布
第七条咨询【企业信用《分值计算周期—为一年下一》年度信用分》值重新计取》。各年度咨询企业【信用分?值及各项信用—记录仍在网上—保留备查
第八条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的采《集、记录《:
(一《)良好?行,为
?1、:。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造?价处:向咨询企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2、开发区、工!。。业园区、 淮安区、!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县区!造价管理机构向咨】询企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3!、市级以上造价【协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4、—咨询:企业获得的其他可】加分:的表彰、奖励、通】报,表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证?明等:
以上良好》行为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行:录入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并《在20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报市造价处【市造价处应对上报】的良好?行为进行审核、记】录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加分
(二)不!良行为
1》、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造价【处对咨询企业—做出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及约《谈等由市造价处相关!。人员:负责及时采集、【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2、市造》价处受理的涉及咨】询企:业的举报、投诉及】 12345—等 (举《报电话?在,市造价处网》站公布)市》造价处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实后?对咨询企业的违法】违规等行为由市造】价处相?关,人员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3、开发区、工【业,园区、淮安区—、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县区《造价管理机构做出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由县区造价管!理机构负责信息【的及时采集》、,审核确认后以正式】。书面:。形式上报市造价【处市造价处相—关人员?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4,、,对咨询企业作出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司法—判决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市造》。。价处:应对:获知的上述》不良行为进行审核、!记录并视具体情况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5、对于】咨询:。企业其他应减分【的不良行为市造价】处审核确认后—由,相关:人员及时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第】。九条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与?记录应准确及—时并加强对信用【信,息发布前《的审:。核管理对于》拟减分?项的发布市造价处】应通过网络等形式事!先进行3 》天的公示
第十【条 市造价处应【建立咨?询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做好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同?时建立并《完善: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对其资】质审批、动》态核查及差别化管】理的依据之一—,是:使用财政资》金选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造价咨》询业务的主》要依据之一淮—安市工程造价信息】网和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实时【公布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情况按企业信用分!值高低排序对信用分!值排:名前:20%?。的企业给予以下激励!。措施: 《每季度?在淮安工程造价【管,理杂志上刊登—;在:市,造,价处:网,。站上公布给予更多机!会,。参与造?价管理机构或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调研、学术研究【等活动;减少监【督检查?的频:率对:信用分值排》名后10% 的企】。业实施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率等管理措施并!函告相?关单位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作为》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选,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造价咨询业》务的主要依据—之一其信用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1!0%对于没有—参与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外省、市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不,计算:信用得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所获—得,的造价咨询单项奖】评标时不再》单独计(加)—分;不再使用第三方!出具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第十三—条对监?管部门?及参与信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隐瞒不报—、徇私舞弊的以及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及造价咨询招—投标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并给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或《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6 年10 】月1 日起》试行
》附件
淮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分标准
【
类别
项】目
序号
!企业行为内容—
评分标准
】
:
加分
!表彰
1
】
受到国《家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专:业,协会)
》
,+8、+6
【
2
【受到省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7、—+5、?+4:
3
【
受到市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6、+《4、:。+,3
4【
?受到区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3、】+2
?
奖励
】
5
受到国家!级政府部门》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7、+6、+【5
—。。6
受到省级】政,府部门或《国家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6、+5》、+4
《
,
?7
:
:受到市级政府部门】或省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5、?+4、?+3:
:
8
》
受?到区级政《府部门或市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
,+3、+2、+1
!
:
表扬《
:
9
受到国家!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专】业协会)
—
+6?、+3
《
1》0
《受到省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
+4、》+3、+1
【
,
11《
受到市—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2、+1!、+0.《5
12
!
受到区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1、》+0.5
—。
社会
责任
!
13
—
在社会重大突【发事件中做》。出积极贡《献能提供政》府主管部门证明的】
+2》~+6
—
14
—
参加?市级以上《行业管?理机构组织的计【价依据?的修编(或补充定】额的编制《);教?材修改;《。试卷编制《;,参与政府《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的?课题研究
—
省级每人次2分
!市级每人次1分【
,每类限额2分
!
15
参】加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授课考试阅】卷
每人次0.!5分、限额1分
!
16
咨!询,企业上报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被采录的
】
每项?。0.5分、》限额1分《
17
】
参加扶》贫助残、《福利慈善、爱心传】递等:社会:。公益活动《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
每次【。1分限额2分
!
减分
违规!
18
】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造—价从业活动》中因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判决的
-!30
?
19
!企业其执《业,人员在造价从业活动!中因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判决的《
-20
】
20
】受到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6、-8、-10、!-1:2、-14》、-1?6,
:
2《1
?
受:到国:家级通报批评—的
-10
!
:
,22
》受到省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8、-6
【。
:。
2:3,
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6、】-,4
2【4
受到区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3、-2
】
减《分
违规
!25
受到省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6、-5!
?
26《
受《。到,。市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4、【-3
2】7
受到—区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2、-》1
28】
受到省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4、-3
【
:
29
》
受到市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2、-—1
《
30
【受到:区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0.!5、-0.4—
31
!
举报、投》诉及12《345?等经:市,造价处查《实,但不配合处理或不】。按期整改的
-!5
3【。2
举报、投】。诉及123》。45等经市造价处查!实能:。够,积,。极配合处《理并积极整》改的
-!3
减分
!
其他不良—行为
》33:
,
:工程存在造价争议 !一,方申请到造价—管理机构调解 咨】询企业无《故拒不出席的— ! — 【 《 , — ? — 》 —
-5—
34【
工程存在造价!争议经造《。价管理机构调解后】认定咨询《企业原所持意见【不符合规范》。、政策要求或依据】不充:分的:; 咨询企业拒【不整改的 》 》 】 【
-3】、-5
】3,5
:。
咨?询企业在与本企业专!业人员合同》到期后? 经查实存在无【正当理由扣压专业人!员证、?。章或设置离职障碍】 的 《 :。 【 : 【 : ,
-【5
36】
:
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等手续的—;逾期6《0天未办理的
!-2、-5
!
37
—因资质等不符合【规定受到省企—业监管系统预警的】逾期60天未—整改的
《
-5《、-10
【
38
—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本项目咨询【人员的签字或盖【章,的
-3
!
39
咨询!企业在资质申请、】变更、延续、升级等!活动中将非本单【位人员作为单位【专职:专,业人员申报》的
-6—
,
:
40
咨询!企业为实际》未在本单位执—业的:造,价师或?造价员在申请相【关资料?手续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
-8【
41【
被投》。诉的招标控制—价、:经复查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大于±3%的
!
,
,-5
》
42
【竣工结算文件备案】表未与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一并存档—的,(,项)
《
-:3
》
4:3
申请备案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不《真实的(项》)
《-6
44!。
:
因:咨询企业的原因【导致超期办》理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的(项)
【。
-:4,
45【
竣工结算备案!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问—题的:整改或没有》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项)
-2
!
?
46
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告知性备案】的
-6
【
,
4《7
《外地咨询企业未按】规定办理跨地区【单项业务备案—。的
-6
】
48
【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活动的(次】)
-2
【
?。
:。注:1、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日【期以相关证书—、文件等正式文本的!落款日为《准没有正式》文本日期的》按,行为发生日或发现日!
2、同一行为以】最大加分值或—最,大减分值计算不重复!计算
3、咨询】企业获得技术、【管理等?创新类奖项》的按相?应评分标《准,分值的1.2倍予以!。加分
4、—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可根据实际运用情!况对评分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