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 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 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66: 号令) 、—淮安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淮住建发〔!20:14〕4《5 号)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咨询企业含!市外进淮咨询企业】) 信用情况—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管理—是指对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等信用情《况进:行,采集、?记录、发布、使用】等相关?管理活动 》
本办法所称良好】。行为是指《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受】到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等—相关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及造价行业协会【等(不含外省、【市) ?的表:彰、奖励和》表扬等行为》 ,
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执业—行为规范《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受到司法判决或!受到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等相关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等(不含—。外省、市)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或受到投》诉举报被查实—等行为
第四—条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市:咨询企业《信用体系的监督管理!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以下简称—“市:造价处”)具体负】责,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发《区,、工业园区、淮【安、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县!区造价管理机构【”) 协助市造价处!做好信用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市咨】询企业信《。用管理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以信用【。分值为体《现数据实时更新【并在淮安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和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实时公布】。
第六条》咨询企业信用基准】分为80 分根据咨!询企业的日常表现】市造价处负》责采集、记录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并依据—。统一的评分》标准:。(见:附件)在《。。咨询:企业信用基准—分基础上进行动【态加分和《减,分得出企业信—用分值动《态信用?分值及加分、减【分明细在网上实时公!布
第七条咨—询企业信用》分值计算周期为一】年下:一年度信用分—值,重新计取各年—度咨询?企业信用分值及各项!。信用记?录仍在网《上保留备查
第八】条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的采?。集、记?录:
(《一)良好行为
1!、,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造价处向咨询—企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2、开发区】、工业园区、 淮安!区、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县区造价】管,理机构?向咨询企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3、市?级以上造价协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4、】咨询企业获得的【其他可?加分的表彰、奖【励、通报表》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证明等
以!上良好行为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行录入!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并在20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报市造价处》市造价?处应对上《报的良?好行为进行》审核:、记录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加分
(二)不【良行为
1、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造价处【对咨询企业》做出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及约:谈等:由,市造价处相关人员负!责,及时采?集、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2、市造价处【受理:的涉及咨询企业的】举报:、投诉?及 1?23:45等 (举—报电话在市》造价:处网站公《布)市造《价处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实后对】咨询企业的违法违】。规,等行为?由市造价《。。处相关?人员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
,3,、开发?区,、工:业园区、淮安区、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县区造价管理【机构做出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由县区造价管理】。机构负责信息的及时!采集、审核》确认后以正式书【面形式上报》市造价?处市造价处相关【人员: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4、对《咨,。询企:业作出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司】法判决?。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市【造价处应对》。获知的上述不良行】为进行审核、记录并!视具体情况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
5、对于咨询【企业其他应》减分的不良行为市】造价处审核确认【后由相?关人员及《时,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第—九条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与》记录应准确及时并】加强对信用信息发】布前的?。审核管?理,对于:。拟减分项的发布市造!价处应通《过网络等形式—事先进行3 天的】公示:。
第十条《 市造?价处应建立咨询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做:好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同时建立并》。。完善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对其《资质:审批、动《态核查及差》别化管理的依据之】一,:是使用财政资金【选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造价!咨询业务《的,主要:依据之一淮安市【工程造价《信息网和《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实时公布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情?况,按企业信用分—值高:低排序对信用分值】排名前2《0%的企《业给予以《。下激励措施: 每季!度在淮安工程—造价管理杂》志上刊登;在市【造价处网站上公布】给予更多机》会参与造《价管理机构或—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调研、学术研!究等活动《。;,减少监督检》查的频率《对信用分值》排名后?10% 的》企业实施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率等管理措施】并函告相关单位【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作为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选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造价?。咨询业务的主要依】据之一其信》用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1—0%对于没有参与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外省、市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不计算信《用得: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所获得—的造价咨《询单项奖评标时不再!单独计(加)—分;不再使用第三】方,出具: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第十三!条,对监管部门及参【与信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隐瞒不报、徇私舞弊!的以及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及造价】咨询招投标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并给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或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6 【年10 月1 【日起试行
附件!
淮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分标准
《
》。类别
》项目
?
序号
【。企,业行为内容
【
评分标《准
加!分,
表彰
【
1
受到国家!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专业协会)】
+8、—+6:
2
【
,
受到省《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7、+5、+—4
3
!
受:到市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6、+4、+3】
,
,
4
受】到区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3、+2
【
奖励
【
,
5:
受到国家【级政府部门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
+7、+6、+】5
6
!。
受到省级政府部】门或国家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
+6《、+5、+4—
7
!受,到市级政府》部门或省《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5、+4、—+3
【8
《受到区级政府部门或!市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3、+2、+1】
《
表扬?
9《
,
受?到国家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专?业协会)
—
+:6,、+3
》
10》
,
受到省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4、:+3、+1
—
11
!受到市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
+2、+》1、+0.5
!
,
12
受到区!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1【、+0.《5,
社会
】责任
13
】
在社会重大突】发事件中做》出积极贡献能提【。供政府主《管部门证明的—。。
+2~+6】
14
!。
参加市级以上【行业管理机构组织】的计价依《。据的修编(或—。补充定额的编制【),;教材修改》;试卷编制;参【与政:。府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的课题研究
!
省级每人》次,2分
市级每人次】1分
每类限额2】分
1【。5
参加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授:课,。考试阅卷
【每人次0.5分、限!额1:分
—16
咨询企业!上,报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被采录的
】每项0.5分、【限额1分
【。
1?。7
参》加扶贫助《残,、福利慈善、—爱心传递等》社,会公益活动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
每次1分!限额2分
!减分
违规【
1《8
:
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造价从业活动—中因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判决的
》
-30
—
,
1《9,
:
企业?其执业人员在造价从!。业,活动中因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判《决,的
《-20?。
》20
》受到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6、-8、【-10、-》12:、-14、-1【。6,
21
!
受到?国家级通报批评的】
-《10
—。
22
受到省!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8、》。-6
《
:
23
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6、-4
》
24—
受到区—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3、【-2
减分!
违规
】25
受—到省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6、-5
!。
26
》
受到市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4、-3
!
27
受】到区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2、-1
!
2《8
受到—省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4、-!3
》
29
受到】市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2、-1
—
30—
?受,到区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0.5!、,-0.4
—
31
—
举报、投诉及】12345等经市】造价处?查实但不配合处【理或不按期》整改:的
-5
!
,
32?
举报、—投诉及12345等!经市造价《处查实能够积极配合!处理并积极整改的】
-3
!。
?
,。。减分:
,
其他不》良行为
—33
?
工程存》在造价争议 —一方申请《到造价管理机构调解! 咨询企业无故拒】不出:席的 】 】。 — 《 《 : ! —。 , 《 《
-5
—
:
34《
?工程存在造价争议经!造价管理机构调【解后认定咨询企【业原所持意见不【。符合规范、》政策要求《或依据不充分的【; 咨?询企业拒不整改【的 ?。 》 《 : 》 ?。
》
-3、-5
!
,
35
》
咨询企业在—。与,本企业?。。专业人员合同—。到期后 经查实存在!无,正,当理由?扣压专业《人员:证,、章或设《置离职障碍 的 】 : 》 】。 —
-】5
36
!
,
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等!手续的;逾期60天!。未办理的
》
-2、-—5
《
,
37
《。
因资质等—不符合规定受—到省企业监管—系统预警《的逾期6《0,天未:整改的
-5】、-:10
38!
,。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本项目咨询!人员:的签:字或盖?章的
?
-3《。
,
:
:39
》。咨询企业在资—质申请、变更、延续!、升级?等活动中《将非本单位人—员,作为单位专职专业人!员,申报的
》
-6
】4,0
咨询企【业,为实际未在本单【位执业的造价师或】造价员在申请相关】资料手续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
!
-8
!41
》被投诉的招标控制价!、经复查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大于±3%的
】。。
-5《
?
4?2
竣工结算文!件备案?表未与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一并存档的(项】)
?。。
-3
】43
申请备】案,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不真实—的(项)
—
,-6
》
:44
?。。。
因咨询企业的】。。原因导致超》期办理?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的!。。(项)
《
-4
【
45
竣】工结算备案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问题的】整改或没有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项)
《
,
-2
】。4,6
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告!知性:备案的
《
-6
】
47
外地咨!询,。企业未按规定办理跨!地区单?项业务备《案的
《
-6?
48【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活动的【(次)
-【2
—
注:?1、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日期以相关证书【、文件等正式文【本的落款日》为准没有《正式文本日》期的按行为发生日或!发现:日
2、同一行为】以最大加分值或最大!。减分值计算》。不重复计算》
:3,、咨询?企业获得技术、【管理等创新类奖项】的按相应《评分标准分值的【。。。1.2倍予以加分】 ,
4、?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可根据【实际运?用情况对《评分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