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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 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 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66 】号令) 、淮—安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淮住建发〔20】14〕45 号)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咨询【企,业含:市外进淮咨询企业】) 信用《情况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管,理是指?对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等信用【情况进行采集、【记录、?。发布、?使用等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良好?行为是指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受!到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等【相关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及造价行】业协会等(不含【。外省、市) 的表】彰、奖?励和表?。扬等行?为 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执业行【为规范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受到司法判!决或受到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等—相关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等(不含】外省、市《)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或受到投诉!。。。举报被查《。实等行为 》第四条?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市咨询》企,业信用?体,系的监督管》理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以下简称“市造!价处”)具》体负责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发区、工业园!区,、淮安、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县—区造价管理》机构”) 协助市】造价处做好信用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市咨询企业信用!管理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以信:用分值为体现数据】实,时更新并在淮安【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和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实时公布 第六条!咨询企业信用基【准分为80》 分根据《咨询企业的日常表现!市造价处负责采【集、:记录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并:依据统一的评—分标准(见附件)】。在咨询?企业信用基》准分基础上进行【动态加分和减分【得,出企业信用》分值动态信用分值及!加分、减分明—细在网上实时公【布 第七条咨询【企业信用分值—计算周期《为一年下一年度信】用分值重新计取各年!度咨询企业信用分值!及各项信用》记录仍在网上保留备!查, 第八条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的采集、】记录: (一)【良好:行为 1、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造价处向咨询企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2:、开发区《、工业园区》。、 淮安区、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县区造价管理机!。。构向咨询企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3:、,市级以上造价—协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4、咨询!企业获?得的其他《可加分?的表彰、奖励—、通报表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证明等 以》。上,良好行为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行录入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并在20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报市?造,价处市造价》处应对上报的良【好行为进行审核、记!录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加分 (【。二)不良行为 1、!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造价处对咨》询企业做出》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及约!谈等:由市造价处相关人员!负责及时采集、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2、市造价处受】理的涉及咨询企【业的举报、投诉及 !12:34:5等 (举报—。。电话在?市造价处网站公布】)市造价处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实后对《咨询企?业的违?法违规等《行为由市造价处【相关:人员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3、开发—区、工?业,园区、淮安区—、,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县区造】价管:理机构做出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由县《区造价管理机—。构负责信《息的及时采集、审核!确认后以正式—书面形式上》报,市造价?处市造价处相关人】。员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4、对咨询企【业作出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司法判—决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市造价处应对获】知的上述不良行为进!。行审核、记录并【视具体?情,况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5、对于咨!询企业其《他应减分的》不良行为市造价【处审核确认后由【相关人员及》时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第九条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与!。记录应准确及—时,并,加强对信用信息发布!前的审核《管理对于拟减—分项的发布市造【价处应通过网络等】。。形式事先进行3 】天的公示 第—十条: 市造?。价处应建立咨—询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做好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同时!建立并完善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对其资!质审批、动态核查及!差别化管理的依据】之一,?是使用财政》资金:选,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造!价,咨询业务的》主要依据之》一淮安市工程造【价信息网和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实:时公布?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情况按企《业信:用分值高低排序【对信用分《值排:名前20%的企【业给予以下激—励措施: 》每季:度在淮?安工程造价管理【杂志上刊登》;在市造价处网站】上公布给予更多【机会:参与造?价管理机构或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调研、?学术研究等活动;减!少监督检《查的频率《对,信,用分值?排名后10》% 的企业实施【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率等管!。理措施并函告—相关单位《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作为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选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造价咨】询业务的主》要依据?之一其?信用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10《%对于没有参与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外省、!市,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不计算信用得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所获得的造—价咨询?单项奖评标时不再】单独计(加)分【;,不再使用第三方【出具: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第十三!条,对监:管部门及《参与信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隐瞒不报、》徇,私舞弊的《以及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及造价咨【询招投?标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并给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或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6 年10! 月1 日起试行】 , 附件《。 淮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分标【准 》。 类别《 项《目 序号 】。 企业行为内容 】 评分标准 ! 加》分 表彰 】 1 》。受到国家《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专:业协会) 【+8、+《6 》 ,2 受到省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7,、+5、+4 】 3 》 受到市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 +6、》+4:。、+3? 》4 《受到区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3、+2 】 奖励《 5 》 受到国家级【政府部门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7!、+6?、+5? : 6 受到!省级:政府部门或国—家,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 +6、》。。+5、+4 【 ,。 7 受【到,市级政府部》门或省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5、+《4、+3 【 8 受到区!级政府?部门或市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 ,。 +3、+2、+】1 : 表扬 !9 受到国家】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专【业协会?。) +6、【+3 — 10? 受《到省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 +4、+3、+1! ?。 11 受到!市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 +2、+1、+】。0.5 —。 :12 》受,到区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1、+0.】5 社【会, 责任 1【3 《在社会重《大突发事件中做出积!极贡献能提》供政府主管部—门证明的 — +2?。~+6 【。 14 参加】市级以上行业管理机!构组织的计价—依据的修编(或补充!定额的?编制);教材修【改;试卷编制—;参与政府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的课!题研究 省级】每人次2分》 市级每人次1【分 每类《限,额2分 】15 参—加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授课》考试:阅卷: , 每人次》0.5分、》限额1分 !16 《 咨询企业上—报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被?采录的 》。 每项0.5分、】限额1分 !17 ? 参加扶》贫助残、福》利慈善、爱心传【递等社?会公益活《动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 , 每次1分—。限额2分 】 减分 违【规 18 !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造价从业活动中因】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判决的 【。 -3?0 《 1?。9 企业其执】业人员在造》价从业?活动中因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判决!的 《-20 【 2:0, 受《到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6、-8、-【10、-12、-】14、-《16 ? 21 !。受到:国,家,级通报批评的 】 -10 — 22 【 受到省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8、-6 》 23 】 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6、-【4 》 24 》 受到区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 -3、-2 【 ? 减分?。 违《规 25 【 , 受到省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6、《-,5 26】 受到市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4、》-3 27! 受到区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2、-1 【 28 !受到省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4、-3》 29 ! 受到市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2,、-1? 3—0 受到区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0.5、-0【.4 【31 《 举报、《投诉及12345等!经市:造价:。处查实但不配合处理!或不按期整改的 ! -5 】32: 举报、投【诉及1234—。5等经?市造价?处查实能够积极配合!。处理并积极整改的】   《 -3 —。 减分 — , 其他不良行为【 ?33: 工程存在造】价争议 《一方申?请到造价管理—机构调?解, 咨询企业无故【拒不出席《的     —      — ,      —     》    《         !     》。      —  :     】。。-5 ? 34 】 工程存在造价【争议经造价》管理机?。构调解后认定—咨询企业原所持意】见不符?合规:范、政策要求或依】据不充分的; 咨询!企业:拒不整改的》      — ,        】     》    -】3、-5 》 35 【 咨询企业在【与本企业专业人员】合同到?期后 ?经查实存在无正当理!由扣压专业人—员证、章《或设置离职》障碍 的《    《     》  :       【 ,    《   -5】 36 】 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等手续的;逾期6】0天未办理的 【 :-2、-5 】 37 【因资质等不符—合规:定受到省《企业监管系统预警的!逾期60天未整改的! -5、-【10 — 38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本》项目咨询人员的签字!或盖章的《 , -?3 ? : 3:9 咨询企业】在资质申请、变更】、延续?、升级等活动中【将非本单《位人员?作,为单:。位专职专业人员【申报:的 -6 【 40 !咨询企业《。为实际未在本—单位执业的造价【师或造价员在申【请相:关资料手续》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 【-8 【41 被—投诉的招标控制【价、经复《查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大于±3%的— -《5 ? 42》 竣工》结算文件《备案表未与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一并存档的(项】) -3 】。 43 【 申请备案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不真实的(项)! -6 【 44 — 因咨《。询企业的原因导致超!期办理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的(项) — ,-4 — 45 —。竣,工结算备案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问题的!整改或没有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项) -2【 ? 4?6 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告知性备案】的 -6 ! , 47 外【地咨询企业未按规定!办,理跨地区单项业务】备案的 -6】。。 《 48 《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活动的(次) ! -2 !注:1?、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日期【以相关证书、文件等!正式文本的落款日】为准:。没有正式文本日期的!按行:为发生日或》发现日 2、同一】行为以最《。。大加分值或最大减分!值计算不重》复计算 》3、咨询企业获【得技术、管理等创新!类奖项的按相应评】分标准分值的—1.2倍予以加分 ! 4:、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可根据实际】运用情况对评分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