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 —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 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66》 号:。令) 、淮》安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淮住建发〔》20:14〕45 —号)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咨询企《业含市外进淮咨询】企业) 信》用情况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管!理是指对《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等信用情况【。。进,行采集、记录、【发布、使用》等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良好行为是》指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受到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等相关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及造价《行业协会等》(不含外省、市) !的表彰、奖励和表扬!等行为 《
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执业行为规范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受到司法判决或受!到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等相关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等(不含外省—、市)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或受到投【诉举报被查》实等行为
第四【条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市咨询企《业信用?。体系的监督管理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以下简【称“:市造价?处”)具体负责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发区【。、,工业园区、》淮安、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县:区造价管理机构”)! 协:助市造价处做好信用!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市咨询企》业信用管理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以信》用分值为体》现数据实时》更新并?在,淮安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和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实】时公布 《
第六条咨询企【业信:用基准分为》。80 分根据咨询企!业的日?常表现市造价处负责!采集、记《录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并依据统一》。的,评分标准(见附件】)在咨询企业信【用基准分《基,础上进行动态—加,分和减?分得出企《业信用分值动态【信用:分值及加分、减分明!细在:网上实时《公布
第七条咨【询企业信用分值计】算周期为一年—下一年度信用分值】重,新计取各年》度咨询企业信用【分值:。及各项信《用记录仍在网上【保留:备查
第八条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的采?。集、记录:》
(一)良好行【。为
1、》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造价处向咨询企!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2、开发区、工业园!区、: 淮安区、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县区造价管理机构!向咨询企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3、市级》。以上造?价,协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
4、咨《。询企业获得的其【他可加分的表—彰、奖励、通报表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证—明等
以上》良好行为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行录入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并在20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报》市造价?处市:造,价处应对上报的良】好行为?进行审核、记录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加分:
(二)不良行为
!1、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造价处对咨—。询企业?做出:。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及约谈等》由市造价处相—关人员负责及时采】集、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2、市造价处受理!的涉及咨询企业【的举报、投》诉及 1《。2,34:5等 (《举报电话在市—。造价处?网站公布《)市造?价,处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实后对【咨询企业的》违法:违规等行《为由市造价处相关】人员: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3】、开发区、工业园】区、:淮安区?、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县》区,造价管理机构—做,。出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由县【区造价管理机—构负责信息的及时】采集、审核确—认后以正《式书面形式上报【。市造价处市造价处相!关人员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4、对—咨,询企:。。业,。作出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司法判决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市造价处应对获【知的上述《不良行为进行审核、!记,录并视具《体情况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5、》对于咨询企》业其他应减》分的不良行为市造】价处审核确认后由相!关,人员及时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第九条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与记录应准—确及时并加强对信用!信息发?布前的审核管理对于!拟减分项的发布市】。造价处应通过网络】等形式事先进—行3 ?天的公示
第十条】 市造价处》应建立咨《询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做好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同时》建立并完善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对:其资:质审批、动态核查】。及差别化管理的依据!。之一,是使》用财政资金》选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造价咨《询业务的主要依【据,之一淮安市工程【造价信息网和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实》。时公布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情况按企业信!。用分值高《低排序对信用分值排!名前20%的企【业,给予以下激励措【施: ?每季度在淮安工【。程造价?管理杂志上刊登;】在市造价处网站上】公,布给予更多》机会参与造价—管理机?构或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调,研、学术研究等【活动:;,减少:监督检查的频率对信!用分值排《名后10《。。% :的,企业实施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率等管!理措:施并:函告相关《单,位,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作为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选》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造价咨询业务的!主要:依据之?一其信用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10%》对于没有参与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外省、市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不计算信【用得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所获得的造价!咨询单项奖评标时】不再单独计(加)】分;不?再使:用第:三方:出具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第十三条对监管】部门:及参与信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隐瞒不?报、:徇,私舞弊的《以,及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及造价咨!询招投标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并给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或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6 年1!0 月1 日起试行!
:
,附件
淮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分标准
》
类别
】
项:目
序》号
企业—行为内容
【评分标准
】。
加分
】表彰
1
】
受到?国家: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专业》协,。。。会)
?
:+8、+6》
2—。
,
受到省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7、+5、+4
】
?
3
?
,
受到市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6、+《4、+3
】
4
?
受到区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3、+2
!
奖励
【。
5
受到国家!级,政府部门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
+7、+6、+!5
—6
《受到省级《政府部门《。或国家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
+6、+5、+4!
7—
,
受到市》级政府部门或省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
+5、+4、【+3
》
:8
:。
受到区》。级政:府部门或市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3、!+2、+1
!
表扬
》
9:
受到国家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专业协会—)
+》。6、+3
【
1?0
受到省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
+4、+3、【+1
《
1《1,
受《到市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
+2、+1、【。+0.5
【
12
》
受?到区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1、—+0.5
】
社会
责任—
,
:13:
:
在社会重》大,。突发事件中》做出积极贡献—能提供政府主管【部门:证,明的
+2~】+6
【14
参加市级!以上行业管理机构组!织,的计价依据的—修编(或补充定额的!编,。制):;教材修改;—试卷编制;参—与政:府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的课?题研究?
省《级每人?。次2分
市》级每人次1分
【每类限额2分
!
,
15
—参加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授课】考试阅卷
每人!次0.5《分、限额1分
!
,
16?
咨询》企业上报《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被采录的
每项!0.:5分、限额1—分
—17
参—加扶贫助残、福利】慈善、爱心》传递等社会》公益活动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
《
每次1分限【额2:分
:
《减,分
违》。规
18
【
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造价?从业活动中因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判,决的
?
,
-30
【
19
【企业其执《业人员在造价从业活!动中:因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判决的
-】。。20
—。
20
受【到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4、-6、-8!、-10、-—12、-14、【-1:6
《
,
21
》
受到国家级通报批!评的
-1【0
22
!
受到省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8—、,-6:
2—3,
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6、-?。4
?
24》。
受《到区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3?、-2
》
减分》。
违《规
25
!受到省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6、-5
】
2?6
《受到市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4、-3!
:
2《7
受到区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2、?-1
?
28—
受到省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4、-3
【
29
【。
,
,。受到市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2、-1
!
:。。
,
,30
受到【。区,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0】.5:、-0.4
】
31《
举报》、投诉及《12345》等经市造价处—查实但不《配合处理《或不按期整改的【
-5》
》32
举报【、投诉及1234】5,等经市造价处查实】能够积极配合处理】并积极整改的 【
《。
-3
》
减分
—
:其他不良行为
【
3?3
?
工程存在》造价争议 一方【申请到?造价管理机构—调解 咨《询企业?无故:拒不出席的 】 【 ? — 》。 《 , 【 , , — 《 ? :
-5
!
34
工程!存在:造价争?议经造价管》理机构调《解后认?定咨询企业原—所持意见不》符合规范、政策【要,求,或依据不充分的; !咨询企业拒不整改】。的 】 : , ? !。
-3、】-,5
:
35—
咨询企业在与!本企业专业人员合同!到期后 经查实【存在无正《当,。理由扣压专业人员证!、章或设置离职障碍! 的 ? 】 《 《 , 】
-5
【
36》
,
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等手续!的;逾?期60天未办理的
!
-2、》-5:
37【
?因资质等不符合规定!受到省企《。业监管系《统,。预警的逾期60【天未整改的
-!5、-10
【
38》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本项目—咨询:人,员的签字或盖—。章的
-—3
?
,
3?9
咨》询企业?在资质申请、变更、!。延,续、升级等活动中】将非本单位人—员作为单《位专职专业人—。员,申,报的
-—6
40】
咨询》企,业为实际未在本【单位执业的造—价师或造价》员在申请《相关:资料:手续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
《
:-,8
41】
被投诉的招】标控:。。制价、经复查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大于》。。±,3%的
-5】
》。4,。2
?
竣工结算文—件备案表未》与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一并存档的(项【。)
?
-3
《
43
】
申请备案》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不真实的(项【)
-6
】
44》
因《咨询企业的原因导致!。超期办理《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的(项《)
-4
】
45
【。
竣工结《算备案?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问题】的整:改或:没有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项)
》-2
?
《46
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告《知性备案的》
-6
!
47
外【地咨询企业未—按规定办理跨地区单!项,业务备案的
—
-6
》
48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活动的(次)
】
-2?
—注:1、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日期以相《关证书、文件等正】式文本的落款日为】准没有正《式文本?日期:的按行为发生日或发!现日
2、》同一:行为以?。最大:加分值或最》大减分值计算不重】复计算
3、【。咨询企业《获得技术、管—理等创新类奖项的按!。相应评分标准—分值的1《.,2倍予以加分 【
4、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可根据实》际,。运用情况对》评分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