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 ?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 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66《 号令) 、—淮安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淮住建发〔【。2014〕45【 号)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咨询企?业含市外进淮咨【询企业) 信用【。情况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管理是指》对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等信用情况】进行采集、记录【、发布、使用等【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良好?行为是指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受到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等,相关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及造价行业协!会等(不含外省【、市) 《的表彰、奖》励和表扬等行为
!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执业?行为规?范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受:到司法判决或—受到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等相关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等(不含外!省,、市)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或受到》投诉举报被查—实,等行为
第四条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市咨询企业—信用体系的监督管】理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以:下简称“《市造价处”)具【体负责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发》区、工业园区—、淮安?、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县区—造价管理机构”【) 协?助市:造价处?做好信用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市咨询企业信用!管理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以信用?分值为体现》数据:实时更新并》在淮安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和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实时公布!
第?。六条咨询企业—信用基准分为—。80 分根据咨询】企业的日常表—现市造价处负责采】集、记录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并依据!统一的评《分标:准(见附件)在咨】。询,企业信用基准分基础!上进行动《态加分和减分得出企!业信用?分值动态信用分值及!加分、减分明细【在,。网上实时公布
【第,七,条,咨,询企业?信用分值计算周【期为一年下一—年度信用《分值重?新计取各《年度咨询企》业,信用分值及各—项信:用记录仍《在网:上保留备查
—第八条?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的采集—、记录:《
(一)良》。好行为
1—、,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造价处向咨询企!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2、开发区】、工业园区、— 淮安区、》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县区《造价管理机》。构向:咨,询企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3、市级以上—。造价协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4、咨询企】业获得的其他—可加分的表》彰、奖励、通—报表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证明等
以上良【好行为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行录》入,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并在20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报市造价处】市造价处应对上报的!良好行为《进行:审核、记录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加分
(》。二)不良《行,为
1、《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造价处《对咨询企业做—出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及?约谈:等由市造价》处相关人《员负责?及时采集、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2、》市造价处受》理的涉?及咨询企业的举【报、投诉及 1【2345等 (举】报电话在市》造价:处,网站公布)市造价】处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实后》对咨询企《业的违法违规等【。行为由?市造价处《相,关人员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3、开发区、工业园!区、:淮安区、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县区造】价管理机构做出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由县区造价!管理机构负责信息的!及时采集《、审核确认》后以正式书面形【式上报市造》。价处市造价处—。相关人员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4、对》咨询:企业作出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司法判决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市造价】处应:对获知的上述—不良行为进行—审核:、记录并视具—体情况?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5,、对于咨询企业【其他应减分的—不,良行为市造价处审核!确认后由相关人员】及,时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第九—条,。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与记录应!。准,确及时?并加强?。对信用信息发布前】的,审核管理对于—拟减分项的》发布:市造价处应通过网】络等:形式事先《进行3 天的公示】
第十条 》市造价?处应建立咨》询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做好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同—时建立并完》善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对其资!质审批、动态核【。查及差别化管理的】依据之一,是使用财!政资金选《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造价咨询业】务,的主要依据之一淮安!市工程造《价信息网《和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实》时公布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情况按企】业信用分《值高低排序对信用】分值排名前》20%的企业给【予以下激励》措施:? 每季度《在淮安工程造价【管理杂志上刊登;】在,市造价处网站上公布!给予更多机会—参,与造价管理机构或】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调研—、学术研究等活动】。;减少监《督检查的频率—对信用?分值排?。名后10% 的企业!实施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率【等管理措《施并函告相关—单,。位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作为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选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造价咨询业】务的主?要依据之一》其信:用,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10%对于没有参】与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外省、市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不计算信【用得: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所获得的造【价咨询单《项奖:。评标:时不再单独计—(加)?分;不再《使用:第三方出具》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第十三条对【监管:部门及参与信—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隐—瞒不报、徇私—舞弊的以及》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及造价咨!询招投标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并给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或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6 年《。10: 月1 日起—。试,行
附件
淮】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分,标准
?
类—别
项目
】。
序号
企【业行为内容
—
评分标》准
《
?
加分
《
表彰
【1
受》到国家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专业协会)》
+《8、+6
》
,
,
2
《
受?到省: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
+7、+5、+!4
3
!
受到市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
+6?、+4?、+3
【
4
受到区】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3、+】2
?
,
奖励
5】。。
?受到:国,。家级:政府:部门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7、+6、—+,5
?
6
受】到省级政府》。部门或国家》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6:、+5、+4
【
?
7
《
受:到市:级政府部门或省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5、+4】、+3
—
:。8
受到区级政!府部门或市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3,、+:2、+?1
》
表扬?
9《
受《到国家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专业协会—)
+6、+3!
》1,0
?
受到省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4、+3、》+,1
1【1
?
受到?市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
+2?、+:1,、+0.5
!
12
—受到区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1、+!0.5
社!会
:责任
》13
在社会】重大突发《事件中做出积极【贡,献能提供政府主管】部,门证明的
【+2~+6
】
14
参加!市级以上行》业管理机构组织的计!价,依据的修编(或补充!定额的编制);【教材修改;试卷【编制;参与政—。府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的:课题研究
省】级,每人次2分
市级每!人次1?分,
每类限额2—分
?
1《5
参加—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授《。课考试阅卷
】每人次0.5分、】限额1?分
:
16
】
咨询企业上报【。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被采《录的
?
每项0.—5分、限额1分
!
1《7
参加—扶贫助残《、福利慈善、爱心传!递等社会公》益活动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
》
每次1分限额2分!
?
减分
违规!
:
18
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造价从业活动【中因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判?决的
?
-30
【
19》
,
,
企业其执业人员在!造价从?业活动?中因: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判决的
》
-20
【
20
》
受到《。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6、-《8、-?10、-《12、-1》4、-16》
:
:
,21:
?受到国家级通—报批评的《
-10
】
22
【
受到省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8、:-6
》
23
—
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6、-4
》
24
【。
受到区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3、-2
!
减分—
违规
2!5
受到省【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6、-5
【
2《6,
受到市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4、-3
【
《27
受到【区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2、》-1
《
:
28
受到省!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4、-3
—。
29
【
受?到市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
-2、-1
!
,
30
受到区!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0.5、【。-0:.,4
3【1
:
举报、投诉及】1234《5,等经市造价》处查实但不配合处】理或不按期整—改的
-5
】
32—
举报》、投诉?及1234》5等经市造》价处查实能够积极配!合处理并《积极整改的 】
-3
—
?
减分
其他】不良行为
33!。
工程》存在造价争议 一方!申请到造价管—理机构调解 咨询】企业无故拒不出【席的 !。 : ? 《。 》 : 《 《。 ! 》 ,
!
-?5
:
3》4
工》。。程,存在造?价,争,议经造价管理机【构调解?后,认定咨询企业原【所持意见不符合【规范、政策要求或】依据不充分的; 】咨询:企业拒不整改的 】 】 》 》 : , :
-3、-5
!
:
35《
咨询企业在与!本企业专业人员合】同到期后 经查【实存在无正当理【由扣压专业人员【。证、章或设置离【职障:碍 的 《。 】 【 】
-5【。
:
36
【
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等》手续的;逾期—60天未办理—的,
-2、—-5
—
3:7
?
因资质等不符【。合规定受《到省:。企业监管系统预【警的逾期60—天未整?改的
?
-?5、-10
!
38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本项目咨《询人员的签字或盖】章的
?
,。
-3
】39
《。
咨询?企业在资质》申请、变更、—延续、升级等—活动中将非本单【位人员?作为单位专职—。。专业人员《申报的
—-6
40!
:
咨询企业为实际未!在本单位执业的【造价师或造价员在】申请相关资料手续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
【
-8
】41
被投【。诉的:招标控制价》、经:复,查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大于±3》%的
?。。
-5
—
?。42
竣工结】。算文件备案表—未与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一并:存档的(《。项):
-《。3
》
,43
申请备】案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不真【实,的(项)
》
-6
》
?。
44
》
因:咨询:企业的原因导致【超期办理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的—(项:)
-4
!
,
45
《
竣工结算备案】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问题!的整改或没有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项)
》
-2
!46
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告?知性备案《。的
-》6
47】
外《地,。。咨询企?业未按规定办理【跨地区单《项业务备案》的
?。
-6?
?
48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活?动的(次)》
:
-2
—
注:》1、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日期以相关—证书、文件》等正式文本》的落款日为》准没有正式文本日期!。的,按行为发生日或【。。发现日?
2、同《一行为以最大加分值!或最大减《分值计算不重复计】算
3、咨询企业!获得技术、》管理等创新类—。奖项的按相应—评分标准分值—的1.?2,倍予以加分
4、!。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可【。根据实际运用情况】对评分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