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 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 ?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66 号!令) 、淮》安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淮住建发【〔20?14〕4《5 号)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咨】询企业含市外—进淮咨询企》。业) 信《用情况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管理是指对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等信【用情况进行采集、记!录、发布《、使用等《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良好行为是指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受到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等相关?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及造?价行:业协会?等,(不含外《省,、市) 的表彰、】奖励和表扬等行为】
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执业:行为规范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受—到司法判决或受到】。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等!相关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等(不含《外省、市)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或受到投《。诉举报被查实—等行为
第四条【。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市咨—询企业信用》体系的监督管理【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以下》简称“市造价—处”)具体负责【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发区!、工业园区、—淮安、?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县区!。造价管理《机,构”:) 协?助市造价处做—好信:。用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市咨询企业信用!管理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以信用分!值为体现数据实【时更新并《在,淮安: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和: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实时公?。布,
第六《条咨询企业信用基】准分为80》 分根据咨询企【业的日常表现市【造价处负责采—集,、记录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并,依据统一的评分标】准(见附《件)在咨询企—业信用基准分基础】上进行动态加分和】减分得出企业信用分!值,动态信用分值—及加分、减分明细在!网上实时公布—。
第七条咨询—企,业信用分值计算周】期为一年下一年【度信用分值重新【计取各年《度咨询企业信—。用分值及各项信用记!录仍在?网上保留备》查
第八条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的采《集,、记录:
(一)】良好行为 》
1、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造价:。处向咨询《企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2、开发区、工业】园区、 淮安区、】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县区造价管!理机构向《咨,询企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3、市级》以上造价《协会颁发的有关【造价:。。方面的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
?4、咨?询企:业获得的其他—可加分的表彰—、奖励、通报表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证明等
以上良】好行为?。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行录入【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并在20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报市造价处—。市造:价处应对《上报的?良好行为进行审核、!记录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加分》
(二)不》良行为
1》、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造价处对咨—询企业做出》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及约谈!等由市造价处—。相关:人员负责及时—采集、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2》、市:造价处?受理的涉及咨询企】业的:举报、投诉及 【1,2345《等 :(举报电话》在市造价处网站公】布)市造《价处: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实《后对咨询企业的【违法:违规等行为由市【造价处?相关人员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3《、开发?区,。、工业园区、淮安区!。、淮阴区及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县区造价【管理机构《做出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由县区】。。造价管理机构—。负责信息的及时【采集、审《核确认后以正式【书面形式上报—市造价处市造—价处相关人》员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4、对?咨询企业作出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司法判决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等市造价处应对获】知的上述《不良行为进》行审核、《记录并视具》体情况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
5、对于咨询企业!其他应减分的—不良行为市造价处】审核确认《后由相?关人员?及时予以《记录并?。按标准给予》咨询企业相》应的减分
第九【条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与记】录应准确及时—并加:强对:信用信息《发布前的《审核:。管理对于拟减分项】。的发布市造价处应通!过网络?等形式事《先进行3 天的公示!
第十条 市造价】处应建立《咨询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做好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同时!。建立并完善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对其资质》审批、动《态核查及差别—化,管理的依《据之:一,:是使用财政》资金选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造价咨询业务—的主要依据之一淮安!市工程造价信息【网和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实时公布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情况按企业信用分值!高低排序对信用【分,值排名前2》0%的企业给予【。以下激励措》施: 每季度在【淮安工?程造价管理杂志上】刊登;在市》造,。价处网站上公布给】予更:多机会参与造价管理!机构或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调?研、学术研》究等活动;》减,少监督检查的—频率对信用分值【排名后10% 【的企业实施》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率等管】理措施并函》告相关单位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作为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选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造价咨询!业务的主《。要依据之一其信【用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10%【对于没?有参与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外省、市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不计算【信用:得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所获得【的造价咨询单—项奖评标时不—再单独?计(加)分;—不再使用《第三方出具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第十—三条对监管部门及】参与信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隐—瞒不报、徇私—。舞,弊的以及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及造价咨—询招投标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并给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或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6》。 年1?0 :月1 日起试行
!
附件
淮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分标—准
》
类别
》
项目
—。
序号?
?企业行为内容
!评分标准
】。
加分
】表彰:
1
【受到国家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专业【协,会)
?
+8、+6
】
2
受!到省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7、+【。5、+4
【
3
受到市!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6】、+4、+3
【
:
4
受【到区级表彰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3、+2
!
,奖励
5
【
受到国家级【政府部门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7、+】6、+5
》
《6
受到省【级政府部门或国家】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6、+?5、+4
】
7
?。
受到市》级政府部门或—省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
+?5、+4、》+3
《
8
—
受到?。区级政?府部门或市级—造价:。。专业协?会奖励?的(一等《、二等、三等及其】他)
+—3、:+,2、+1
!。表扬
》9
受到国家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专业【协会)
+【6,、+3
1!0
受到省【。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
+:4、+3、+1【
:
11
—
受到《市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专业协会)
【。
+2、+1—。、+0.5
【
:
12
受【到区级通报表扬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1、+0.】5
:
社会
责】任
13—
在社会重大突!发事件?中做出积极贡献能提!供,政府主管部》门证明的
—
+2?~+6
》。
14》
参加市级以】。上行业管《理机构组《。织的计价依》据的修编(或补【充定额的《编制);《教材修改;试—。。卷,编制;参《与政府?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的课题研究》。
省《级每人次2》分
市?。级每人次1》分
每类限》。额,2分
【1,5
参加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授课考【试阅卷
》
每人次0.5分、!限额1分《
1—6
咨询—企业上?报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被采录的—
每项0.5】分,、限额1分》
17【。
参加扶—贫助残、福利慈善】。。、,爱心:传递等社会公—益活动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
每《次1分限《额2分
—
减分
【违规
?
18
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造!价从业活动中因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判决的!
-30
!
19
—
企业其执业人员在!。造价从业活动中因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判决!的
?。
-20
—
,
20《
受到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6、-—8,、-10、》-12、《-14、-16
!
?。21
受到国家!级通报?。批评的
-1】。0
22】
受到省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8》、-6
2!。3
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6、-4!
24【
受到区级【通,。报,批评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3、-2!
?
减分
违规!
25》
受到省—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6、-5
》
26
【
:受到市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4、-3
》
,
27》
受到区级责】令整:改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2、-1
》
28
】
受到省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
-4、-3
】
29》
受到市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2、-?。1
—30
受—到区级约谈的(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0.5、-!0.4
】31
举报、】投诉:及12345—等经市造《价处查?实,但不配合处理或【不,按期:整,改,的
-5
!
,。
3:2
举》。报、投诉及123】4,5等经市造价处查实!能够积?极配:合处理并积》极整改的 —
?
,-3
减】分
其》他不良行为》
33
】。工程存在造价争【议 :一方申请到造价【。管理机构调解— 咨询企《。业无故拒不》出席的 ! , 《 【。 【 【 :。 《 , 【 —
》。-5
《
34
—
工程存在造【价争议经造价管理机!。构调:解后认?定,咨询企业原》所持意?见,不符合?规范、政策要求【或依据不《。充分的; 》。。咨询:企业:拒不整改的 】 ! 》 《
-3】、-5
》
35
】咨询企业在与本【企,业专业人《员,合同到?期后: ,经查:实存在?无正当理由扣压专】业人员证、》章或设置离职障碍 !的 ? — ! 】
《-5
36!
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等手续的;】。逾期60天未—办理的?
:
-:2、-5
》。
?。
37
《
因?资质等不符》合规定受到省企业监!管,系统:预警的逾期60【天,未整改的
》
,
-5、-1—0
—38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本项—目咨询人员的签字】或,。盖章的
《
-3《
》39
咨询企业!在资质申请、变【更、延?续、升级《等活动中《。将非本单位人员作为!单位专职专业人员申!报的
-—6
:
4》0
《咨询企业为》实际未在本单位执业!。。的造价师或造—价,员在:申请相?关资料手《续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
《-8
》
4?1
被投—诉的招?标控制价《、经复查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大】于±3%的
—
-5
】
42?
竣工结算【文件备案表未—与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一并存档【的(项)
—
,-3
》
43
》
申?请,备,案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不真实的(项)
】
-6《
44
】
,
,。因咨询?企业的?原因:导致超期办理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的(项)!
-4
—
?
45
》
竣:工结:算备案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问题的整改》或没有?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项)
!
-2《
》4,6
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告!知性备?案的
-6
!
?。47
》外地咨询企业未按规!。定办理跨地区—单项业务《备案的
-6】。
?
4?8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活动的】。(次:。)
《-2
?
注:1、!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日期以》相关证书《、文件等正》。式,文,本的落?款日:为准没有正式—文本日期的按行为发!生日:或发:。现日:
,2、同一行为以最大!加分值?或最大减分值计【算不重复计》算
3、咨询企业!。获,得技术、管理—等创新类奖》项的按?相应评分标准分值】的1.2倍予以加分!。
4、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可根据实际运用情况!对评分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