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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 (:征,求意见稿)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加强城市河道管!理与保护保》障城市度汛安—。。全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发挥!城市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淮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河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城市河》道的建设与管—。理应统?一规划、综合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开发》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第四条  —城市河?道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城市河道划】分为省管《、市管、区》管河道市、区—两级河道名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发改、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商定—后公布 第五条【 ,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主管机关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做好:城市河道规划编【制、防汛调度、水】资源管理、》涉水行政许可审批】等工作区及》以下各?级政府负责所有【河道“河长制”【管理:实行“属《地负责”责任体【系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河道水?污,染防:治工作 公安—、交通、渔》业、规划《、住建、国土、城】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河道管】。理保护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河道安全、水环境】。和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并有权!制止和举报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对】在,城市河道《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予以—表彰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七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住【建、国?土、环保、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水系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与城市河道相—关的其他《各类专业规划应【与城:市水系规划相—。衔接有关《部门在编制》。专,业规划前应当征求】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 第八条  城市】河道的规划和建【设应当?充,分考虑满《足河道?防洪排涝、蓄水调】水,、通航等基本—功能的要求实—施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第—九条  城市涉河建!设项目应《由建设单位将所【涉河道河段范—围,内的整?。治工程纳入项目计划!。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包括沟通、拓】宽、:疏浚、?护,岸,、景观绿《化及城市水系—专,项,规划所确定的河道设!施建设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参与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前期—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城市河道整治和!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城市河道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有关《管理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十,二,。。条 市规划》部门应?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河道蓝线控制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城市河道管理【范,围,以河道蓝线控—制规划为准》尚未按照《规划整治的建筑及】土地其改建》时应按照规划退【让到位? 第:十三条 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开设经营性场所!、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实施亮化工【程,、开展旅游休闲【。等活动的应当—符合城?市河道相关规划要求!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涉河建设项目、【河道岸线《开挖:、占用、填埋等【行,为应当?按照省、市》、区河道《管理范?围分别向省、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申报【单位应当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涉河建设项目 】 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必须?将批准文件、设计】文件和施《工安排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第十五条 ! 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占【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并应当交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具体征收标准【按照省、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需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占用、?挖掘城市河道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对影【响,城市河?道防洪排《。涝功能的有》关单位还应委托【具有水?利、:水文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影响评?估临时占用》、挖:掘施工完毕》应当按期《恢复城市《河道原状 第—十六条   市【、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河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涉河在?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城市河道排水畅【通和河道设施—安全对不《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和其他技术【标准的?。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等建!。设工程应当督促建】设单位限期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十七条】  :对于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涵、过—。河管线、码头和【其,他临河、跨河工【程,设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市规定的防洪【标准责?成设施设置人限期】整改或者拆除影【响,防洪安全的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处理决定 】对,于城市河道内的各】种临:时阻水设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设施设置人在汛!期前采取《迁移和拆除等措【施逾期未采》取措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施设置人承担 !第十八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调配水方案拟!定城:市河道水量分配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方案负?责城市河道调配【水、景观水位—的控制和调度管【理工作在汛期—城市:河道闸、坝、泵站】。的启闭?应当按?照城市防汛预案【的规定?实施由市城》市防汛指挥机构【按照规定职》责调度管理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河道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城市河道水体!无恶臭、无异色、无!异味符合《河道水体功能区【划要求 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擅自将污!水接入城市雨水【管网排?放河道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公—安、交通部门应加】强对通航河道水上】船舶航行、》停靠的管理划定船】舶禁止?停靠区或禁航区【。 第十?九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河道:疏浚、?水面岸坡保》洁、配套设施维护等!城市河道养护—方案:由城市河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确!保城市河道功能正】。常运行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河道养护计划实施!的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条!  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大运河、里【运河:、废黄河、盐—河等行?洪排涝河道或通道上!设置鱼罾、鱼簖等】阻水:捕鱼设施《 (二?)擅自在河道—内圈:圩、封河填》塘 :(,。三)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临时工程设施或堆】放物料 (四)向】河道、水《塘等:水域或滩地》倾倒垃圾《、废渣、农药—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的污水和废弃物】 (五)在大运河】、里运河、废—黄河、蛇家坝干渠等!河道内新建或扩建】排污口 (六—),损坏涵闸、》排涝泵站等》。各类建筑物及机【电设备、水文、通讯!、供电?、观测等设施; 】(七)在河堤上【扒,口、取土、打—井、挖坑、埋葬、】垦,种、放牧和毁—坏块:石护坡、林木—草皮:。等,其他行为; (八)!擅自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盖房、圈围墙【、,堆,放物料埋设》管道、电《缆或兴建《其他:建筑物?; (?九)企业在改—制,、转制过程中将【河道:堤防:土地进行《出让或变《卖   第》四,章  保障措施 】  第?二十一条  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列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城市: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对各区人民政府】和水利、公安、交】通、环保、》城建等部《门以及城市河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河道》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   第五章 】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生违反水行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城市》河,道管理机构进—行处罚涉及环境【保护、市容》管理、航道管—理、渔业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四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河道管理【。机构:可依:照有关法规规章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擅,自在行洪排》涝河道或通道上设置!鱼罾、鱼簖等阻水捕!鱼设施的;   】  (二)擅自【在河:道内圈圩、封—河填:塘的;     】(三)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临时?工程设施《或堆放?物料的;  —   (《四,)向河道、水塘等】水,域或滩地倾倒垃废渣!、,。农药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及—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禁止》排放的其他有—毒有害污水和废弃】物的;  》   (五》)损坏涵闸》、排涝?。泵,站等各类建筑物【及机电设备、水【文、通讯、供电【。。、观测等《设施的; 》。    (六)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各:类建筑设施及—。从事各类活》动的;    【 (七)拒不如数交!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 属:于经济?处罚、交纳占用补偿!费的对逾《期不交者可按每逾期!1天加收应交—费1‰的滞纳金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河道管理机构及】其他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河道设施包【括河道的《河床、水体、河岸、!护栏、泵站、—闸,门、涵洞《、河道绿化、沿河】公共设?施、各类建(构)】筑,物等河道相关设施】 第二十《九条 市《区城市河道具体范】围可根据城市发展建!设,需要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三十条 》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4年1月13日起发!布施行的淮安市城】市河道管理》暂行办法(》淮政:发〔20《04〕12号—)同时废止    !附录 一、省管【河道二河《、苏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海水!道、:。大运:。河、里运河、古黄河!、盐河? 二、市管河道清安!河,、大寨河、》丰收河、小盐河、红!旗河、柴《米河、大治河、团结!河、古盐河、蛇【家坝干渠《、板闸干渠、茭陵一!。站引河、乌》沙,干渠、耳《洞干渠 三、区管】河道 (一)清【河区洪福河、王【河、越秀《。河、西郊《大沟、径渠、—纬渠、石塔湖—、,月牙湖、《青龙湖、白鹭—湖、清涟湖、钵【池山公园水面 】。(二:)清浦区文渠河、内!。城河:、外:城,。河、电?厂河、纱厂河、圩河!、,。头河、?关城大沟、》石化大沟、运河【大沟、韩侯泵站引】河、福田《泵站引河、杨—庙泵站引《河、反修大》沟、反修渠、城南一!支渠、城南》三,支渠、城南》七支渠、黄》码,一支大沟、》黄码一?支渠、二支大—沟、二支渠、三【支大沟、三支渠【、四支大沟、四支渠!、五:支大沟、五支—渠、六支大沟、六】支渠、七《支大沟、《七支渠、八支渠、盐!河六支大沟、盐河】六支:。渠、盐?河七支大沟》、盐河七支渠、盐】河八支渠、》盐河九支《渠、沿总排河—、南干渠、楚秀园水!面、清晏园水面、】阳光湖; (三)】开发区苏州河、【跃进河、团结大沟】、永:丰,河、城南泵站引河】、三大沟《。、四大沟《、运南干《。渠、二支渠、—三支大沟、三支渠】、北四支《大沟、四支》渠,、北:五支大沟、四支【沟、五支沟、五【支渠、六支沟—、七:支沟、?七支渠 (》四)淮安区新涧河】、,老涧河、新》泗河、老泗河—。、文渠?、入海水道调度河、!。老渔滨河、》圩河、城河、—南支河、《城区泵站引河、新】。一支大沟、新一支渠!、红桥分干渠—。、二斗渠、四中【沟、五中《沟、五斗《。渠、七斗《渠、萧湖、勺湖【、月湖、菏》湖,、桃花垠 (五)淮!。阴区孙大泓、—崔大泓?、盐运河、夏—码大沟、新一沟、新!五沟:、新九沟、棉—营交界沟《、,淮涟三干渠、淮涟四!。干渠、荷花汪—、樱:花园公园《水面 (六)生【态新城运南》干渠、?北四支大沟》、四支渠、北五支大!沟、五支《渠、北六支大—沟、六支渠》、七:支大沟、七》支渠、八支渠 【(七)工业园区栖霞!河、:南反修大沟、南反】修渠、?盐,。河一支大沟》、盐河一《支渠、盐河二—。支大沟、盐河—二支渠、盐》河四支大《沟、盐河四》支渠、盐《河五支大沟、盐河】五支渠?、盐河六支大沟、】盐河六支渠、盐河七!支大沟、盐河—七支渠、《沿总排河、》。南干渠 (八—)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张码东干—渠、张码西干—渠、张?施河、安《邦河、?张玉河、花河、白】马湖上游引河、北郭!。。泵站引河、张码【东,。干一斗渠、张码东】干二斗渠《、,张码东干三》斗渠、张《。码东干五斗渠、张码!东干七斗渠、张码东!干八斗渠     !     》      —   ?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2015年10!月19日   【   ?     》  :       【    《     》    《。淮,安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