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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 (征求意》见,稿)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加强城市河道管理】与,保护保障城市度汛安!全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发挥城市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淮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河》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城,市,河道的?建设与管理应—。统一:规划、综合》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开》发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第四【条,  城市河道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城市河道》划分为省管、市管】、区管河道》市、区?两,级,。河道名?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发改、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商定后公布 第】五条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主管【机关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做好城市河道规【划,。编制、防汛调度、水!资源管理、涉—水行政许可审批【等工作?区及以下各级政府负!责所有河道“—河长制”管理实行“!属地负责”》责任体系《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河道【水,污染防治工》。作 公安、交通、】。渔业、规划、住建、!国土、城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河道管!理保护?工作 第六》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河《道安全?。、水环境和》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并有权】制止和举报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对在城?市河:道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予》以表彰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七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住建、国土、【环保、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水?系,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与城市河道【相关的其他各类专】业规划应与》城市水?系规划相衔接有【关部门?在,编制:专业规划前应当征求!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  城市【河,。道的规划《和建:设应当?充分考虑满足河道】防洪排涝《、蓄水?调水、通航等—基本功能的要求实施!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第九条—  城市涉河建设项!目,应由建设单位将所】涉河道河段范围【内的整治工程纳入】。。项目计划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包括沟通【、拓宽、疏浚、护岸!、景观绿化》及城市水《系专项规划所确定】的河道设施》建设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参《与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前期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城—市河道整治和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城市《河道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有【关管理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 第十二条 市规划!部门应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河道《蓝线控?制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城!市河道管理范围以河!道,。蓝线控制规划为【准尚未按照规划整】治的建筑及》土地其改建时—应按照规划退让到位! 第十三条 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开设经《营,性场所、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实施亮》化工程?、开展旅《游休闲等活》动的应?当符合城市河道相关!规划要求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涉河建设项目、河道!岸线开挖《、占用?、填:埋等行为应当按【照省、市、区河道管!理范围分别向省、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申报单位应!当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涉河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必须将批准文件、】设计文件和施—工,安排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第十五条 ! 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占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并应当交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具】体征收标《准按照?省,、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需【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占用、挖【掘城市河道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对【影响城市河》道防洪排涝功能的】有关单?位,还应委?托,具有水利、水文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影响评!估临:时占用?。、挖掘施《工完毕应当按期恢复!城市河?。道原状 第》十六条 《  市、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河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涉《河在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城市河道排》水畅:。。。通和河?道设施安全对不【。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和其他技—术标准的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等【建设工程《应当:督,促建设单《位限期?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十》七条  对于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涵、过河管—线,、码头和其他临河】。、,跨河工程设》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市《规定的防洪标准【责成设施设置人限期!整改或者拆除影响防!。洪安全的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处理决!定 对于城市—。河,道内的各种临时【阻水:设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设施设《置人在汛期前采取】迁移和拆《。除等措施逾期未【。采取措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施设《置人承?担 第十《八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调配水方【案拟定城市河道水量!分配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方》案负责城市河道【调,配,水,、景观水位的控制】和调度管理》工,作在:汛期城市河》道闸、坝、泵站【的启闭应当按—照城市防《。汛预案?的规:定实:施由市?城,市防汛指挥机—构按照规《定职责调度管理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河道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城市河道水—体无恶臭、无异色、!无异味符《合河道水体功能区划!要,求 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擅自—将污:。水接入城市雨水管网!排放河道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公安、交》通部门应加强对【通航河?道水上船舶》航行、?停靠的管理划定船舶!禁,止停靠区或禁—。航区 第十》九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河:道疏浚、水面—岸坡保洁《、配套?设施维护等城市河道!养护方案《由城:。市河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确《保,城市河道功能正常】运行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河道—养护计划实》施的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条, , 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大《运河、里运河、废】。黄河、盐河》等,行洪排涝河道或通道!上设置鱼罾、鱼簖等!阻水捕鱼设施 (】二)擅自在河道【内圈圩、封河填塘 !(三)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临时工程】设施或?堆放物料 》(,。四,。)向河?道、水塘等》水域或滩地倾倒【垃圾、?废渣、农药》。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的污【水和废弃《物 (五)在—大,运河:、里运河、废黄【。河、蛇家坝》干,渠等河道《内新建或扩建—。排,污口 ?(六:)损:坏涵闸、排涝泵站等!各类建筑物》及机电设《备、水文《、,通讯、?。供电:、观:测等:设施; (》七)在河堤上扒口、!取土、打《井、挖坑、埋葬【、垦种、放》牧和毁坏块石—护坡、林木》草,皮等其他行为—; (八)》擅自: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盖房、》圈围墙、堆放物料】埋设管道、电缆或兴!建其他建筑物; 】(九)企业在—改,制,、转制过程中将河】道堤防?土地:进行出让或变—卖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  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列《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城市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对—各区人民政府和水利!、公安、交通—、环:。保、城建《等部门以及》城市河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河道—。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   第【五,章 :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生违反】水行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城市《河道:管理机?构进行处罚》涉及环?境保护、市容管理】。、航道?管理、渔业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河—道管理机《构可依?。照有:。关法规规章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擅自在—行洪排涝河道或通】道上设置《鱼罾、鱼《簖等阻水捕鱼设施的!;   《  (二)擅自在】河道内圈圩》、封河填塘的;  !   (三)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临时工》程设:施或堆放物料的;】 ,   ? (四)向河道【、,水塘等水域或滩【地,倾倒:垃废渣、农药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及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禁止排放的【其,他有毒有害污—水和废弃物的—;     —(,。五)损坏涵》闸、排?。。涝泵站等各》类建筑物及机—电设:备、水文、通讯【、供电、观》测等设施的;—    《 (六)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各类建筑设施【及从:事各类活动》的;   》。  (七)》拒不如数交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 ,属于:经济处罚、》交纳占用补偿费的对!逾期不交者可按每】逾期1天加收—应,交费1‰的滞纳金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河道管理—机构及其他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河道设施包括—河道的河床》、水:体、河岸《、护:栏、泵站、闸门、】涵洞、河道绿—化,、沿河公共设施、】各类建(构)—筑物等河道》相关设施 第二十九!条 市区城市河【道具体范围可根据城!市发:。展建设?需要: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4年1月】13日起发布施行】的,淮安市城市河道【管,理暂行办法(淮政发!〔,2004〕12【号)同时废止 【   附录 一、】省管河道二河、苏】。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海水道、—大,运河、里运》。。河、:古黄河、盐河 【二,、,市管河?。道清安?河、大寨河、丰【收河、小《盐河、红旗河、【柴米:河、大?。治河、团结河—、古盐河、蛇—家坝干渠、板—闸干渠?、茭:陵一:站引河、《乌沙干渠、耳洞干渠! ,三、:区管河道 (—一)清河区》洪福河、王河、越秀!河、西郊大》沟、径渠、纬渠、】石塔湖?、月牙湖《、,。青龙:湖、白鹭《。湖、:清,涟湖、钵池山公【园水面 》。(二)?清浦区文《渠河、内城》河、外城《河、电厂《河、纱厂《河、圩河、头河、】关城:大沟、石《。化大沟?、运河大沟、韩侯泵!站引河?、福田泵站》。。引河、杨《庙泵站引《河、反修大》沟、反?修渠、城南》一支渠、城》南三支渠《。、城南七支》渠、:。黄码一支大沟—、黄码一支渠—、二支?大沟、二《支渠、三支大—沟、三支渠、四【支,。大沟、四支》渠、五支大沟—、五支渠、六支大】沟、:六,支,渠、七?支大沟、《七支:渠,、八:支渠、盐河六—支大沟、盐河六【支渠、?。盐河七支大沟、盐】河七支渠、盐—河,八,支渠、盐河》九支渠、沿总排河】、南干渠、楚秀园水!面、清晏《园水面、阳光湖;】 (:三)开?发,区苏州河、》。跃进河、团结—大沟、永丰河—、城:南泵:站引河、《三大沟、四》大沟、?运南干渠、二—支渠:、三支大《沟,、三:支,渠、:北四支大沟、四支】渠、北?五支大沟、四—支沟、?五支沟?、五支渠、》六支沟、七》支沟、七支渠 (】四)淮安《区新涧河、》老涧河、新》泗河:、老泗河、》文,渠、入海水道调度河!、老渔滨河、圩河、!城河、南支河、城】。区泵站引河、新【一支大?沟、新一支渠—、红桥分《干渠、二斗渠、四中!沟、五中《沟、五?斗渠、七斗渠、【萧湖、勺湖、月【湖,、菏湖?、桃花垠 (五【)淮阴区孙大泓、崔!大泓:、盐运河、夏码【大沟、新一沟、【新五沟、新九—沟、棉营交》界沟、淮涟三—。干渠、淮涟四干渠】。、荷花汪《、樱花园公园水【面, (六)生态—新城运南干渠—、,北四支大沟、四支渠!、,北五支大沟、—五支渠?、北六支大》沟,、六支渠、》七支大沟、七支【渠、八支渠》 (七)《工业园?区,栖霞河、南反修大沟!、南反修渠》、盐河一支大沟、】盐河一?支渠、盐《河二支大沟、盐【河二支渠、》盐河四?支大沟、《盐河四支渠、盐河】五支大沟、》盐河五?支渠、?盐河六支大沟、盐】河,六支渠、盐河—七支大沟、盐河七支!渠、沿总排河、南】干渠: (:八)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张码东干渠、】张码西干渠》、张施河、》。安,邦河、张玉河、【花河、白马湖上【。游,引,河、:北郭泵站《。引河、?张,。码东:干一斗渠《、,张码东?干二斗渠、张—。码东干三斗》渠、:张码东干五斗渠、张!码东干七斗渠、【张码东干八斗渠  !        】       【      — ,。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2015年10】月19日  —    《      —    《 ,         !       淮】安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