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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加强城市河道—管理与保护保障城市!度汛安全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发:。挥城市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淮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河》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城市河【道的建设《与管理应统一规划、!综合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开】发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第四:条  城市河—道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城】市河道划分为—省管、市管》、区管?河道市、区两—。级河道名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发改、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商:定,后公:布 第五条 —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主】管机关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做好城市河道】规划编制、》防汛调度、水资【源管理、涉水行【政许可审《批,等工作区《及以下?。各级政府负责所【有河道“河长—制”管理《实行“属地负责”】责任:体系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河道水污染!。。防治工作 公安【、交通、渔业、规】划、住建、国—土、城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河,道管理?保护工作 第六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河,道安全、水环境和】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并有权制止和!举报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对!在城市河道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予以表彰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住建、国土、环保】、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水系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与城市河道—。相关的其他各—类专业规划应与【城市水系规划相衔】接有关部门在—。编制专业规划—前应:当征求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 ! 城市?河道:的规划?和建设应当充—分考:虑满足河道防洪排涝!、蓄:水调水、通航等基】本功:能的要求《实施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第九】条 : ,城,市涉河建设项目【应由:建,。设,单位将所《。涉河道河段范围内】的,整治工程纳入项目计!划,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包括!沟通、拓宽、疏【浚、护岸、》景观绿化及城市水系!专项规?划,所确定?的河道设施》建,设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参:与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前】期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城市河道整治和】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 城市河道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有关管理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十二条 市!规划部门应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河道蓝线】。控制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城市?河道管理范围—。以河道蓝线》控制规划为准—尚未按照规划整治的!建筑及土地其改建时!应按照规划》退让到位 第—十三条 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开设经营》性场所、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实施亮化《工程、开展旅游休闲!等活动?的应当符合城市【河道相关《规划要求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涉河建】设项目?、河道岸线》开挖、占《用、填埋等行为【应当按照省、市、区!河道管理范围—分别向省《、,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申报单位应当!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涉河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必须将批准文件】、设计文《。件和施工安》排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第十:五条  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占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并应当《交,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具体征》收标准按照省—、,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 需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占用、挖掘—城市河道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对影响城市河道【。防洪:排涝功能的有—关单位还《应,委托具有水》利、水文《。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影响?评估临时《占,用、:挖,掘施工完毕应—当按期?恢复城?市河道原状 第【十六:条   市、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河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涉河—在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城市】河道排?水,畅通和河道设—施,安全对不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和!其他:技,术标准的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等建设工《程应:当督促建设单—位限:期,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十七条  对于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涵!、过河管《线、码头和其他临】河、跨河工程—设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市?规定的?防,洪标准责成设施设】置人限期整改—或者:。拆除影?响防洪安全的—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处?理决:定 对于城市河道】内,。的各种?临时:。阻水设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设施设置人在【汛期前采取迁移【和拆除等措施逾【期未采取措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施设置人》承担 第十八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调配水】方案拟定城市河道】水量分?配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方案》负,责城市?河道调配水、景观】水位的控制和调度管!。理工作在汛期—城市河道闸、坝、】泵站的启闭应当【按照城市防汛—预案:。的规定实施》由市:城市防汛指挥机【构,按照规定职责调度管!理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河道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城市河道《水体无恶臭、无异色!、无异味《符,合河道水体》功能区?划要求 《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擅自将污!水,接入城市雨水管【网排放河道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公】安、交通部门应加强!对通:航河道水上船—舶,航行、停《靠的管理划》定船舶禁止停靠区】或禁航区 第—。十,九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河》道疏浚、水面—岸坡保洁、配套【设,施维护等城市河【道养护?方案由城市》河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确保城市河》。道功能正常运行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河道养护》计,划实施的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条  !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大,运河、里运》河、废黄河、盐河等!行,洪排涝河道或通道上!设,置鱼罾、鱼簖等【阻,水捕鱼?设,施 (二《)擅自在河道内圈】圩、封河填塘 (三!)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临时《工程设施《或堆放?物,料 (四)向河道】、水塘等水》域或滩?地倾倒垃圾、废渣】、农:药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的污水和废【弃物 (五)—在大运河、里—运河、废黄河、蛇】家,坝干渠等河道—内新建或扩》建排污口 (—六)损坏《涵闸、排涝泵—站等各类建筑物【及,机电设?备、水文、通讯【、,供电、观《测等设?施; (七》)在河堤上》扒口、取土、打【井、挖坑、埋葬【、垦种、放》。牧和毁坏块石—护坡、?林木草皮等其他行】。为; (八)擅自】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盖房:、圈围墙、堆—放物料埋设管—道、电缆或》兴建:其他建筑物; 【(,九)企业在》改制:、转制过程中—将河道堤防土地进行!出让或变卖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  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列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城市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对各区人民》政府和水利、公【安、:交通、环保、—城建等部《门,以及城市《河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河道》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生》。违反水行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城—市河道管理机—构进行处罚涉及【环,。境保:护,。、市容管理、航道管!。理,、渔业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河》道管理机构可依照有!关法规规《章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擅自在行》洪排涝河道或通道】上设置鱼罾》、鱼簖等阻水捕【鱼设:施的;  》   (二)—擅自在河道》内圈圩、封》河填塘?的;    — (三)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临,时工程设施或—堆放物?料,的;   》 , (四)向河道【、水塘等水域或滩地!倾倒垃废渣、—农药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及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禁止排放的其!。他,有毒有?。害污水和废》弃物的;     !。(五)损坏涵闸、排!涝泵站等各类建筑物!及机电设备、水文】、通讯、《供,电、观测等设施【的; ?    (》六)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各类建筑设】施及从事各》类,活动的;     !(七)拒《不,如数交?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 属于经【济处罚?、交纳占用》补偿费的《。对逾:期不交?者可按每逾》期1天加收应—。交费1‰的滞纳【。金 第二十五条 】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河道《管理机构及其他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河道设》施包括?河道的河床、水体】、河岸?、护栏、泵站、闸门!、涵洞?、河道绿《化、沿河公共设施】、各类建《(构:)筑物等河道相关】设施: 第二十《。。九条 市区城市河】道具体范围可根【据,。城市:发,展建设需要》。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三十条 !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4年1【。月13日《起发布施行的淮安】市城市河道》管理暂行办法(【淮政发〔200【4〕12《号)同时废止—。    附录 一、!省管河?道二河、苏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海水!。道、:大运河、《里运河、古黄河、盐!河 二、市管河道】清安:河、:大寨河、丰收河、】小盐:河、红旗河、—柴米:。河、大治《。河、团?结河、?古盐河、蛇》家坝干渠、板—闸干渠、茭陵一【。站引河?、乌沙干渠》、耳洞干渠》 三、区管》河道 (一)清河】区洪:福河、?王河、越秀河、【西郊大沟《、,径渠、纬渠、石【塔湖:、月牙湖《。、青龙湖、白鹭湖、!清涟湖、《。钵池:山公园水面 —。。 (二)清浦区文】渠河、内城河、【外城河、电厂河、】纱厂河、圩河—、头河、《关城大?沟、石化大沟—、,运河:大沟、韩侯》泵站引?河、福田泵》站引河、杨庙—泵站引河、》反修大沟、》反修渠、城南—一支渠、城南三支渠!、,城南七支渠》、黄码一支大沟、】黄码一支《渠、二支《大,沟、二支渠、三支】。大沟、三支渠—、四支?大,沟、四支渠、五支大!沟、:五支:渠、六支大沟、六支!渠、七支大沟、【。七支渠、八》支渠、盐河六支【大沟、盐河六支【渠、盐河七支大沟】、盐河?七支渠、盐河八支渠!、盐河九支渠—、沿总排河、—南,干渠、楚秀园—水面、清《晏园水面、阳—光湖; (三)【开发区苏《州河、?跃进河、团结大【。沟,、,永,丰河、城南泵—站引河、《三大沟、四》大沟、运南干渠、二!支渠、三支大—沟、三支渠、北四】支大沟、四支渠、北!五支大沟、》四,支沟、五支沟、五支!渠、:六支沟?、七支沟、七支【渠 (四)淮—。安区新涧河、老【涧河、新泗河、老泗!河,、文渠、入海水【道调度河、老—渔,滨河、圩河、城【河、:南支河、城》区泵站引《河、新?一支大沟、新一支】渠、红桥分干渠、二!斗渠、四中沟、五】中沟:、五:斗,渠、七斗渠、萧湖】、勺湖、月湖—、菏湖?。、,桃花垠 (五)【淮阴:区孙大泓《、崔大泓、盐运河、!夏,码大沟、新》一,沟、新?。五沟、新九沟、棉营!。交界沟?、淮涟三干渠—、淮涟四干渠、荷】花汪、樱花园公园水!面 (?六)生态《新城运南干渠、北四!支大沟、四支渠、北!五,。支大沟、《五支渠?、北六支大沟、六支!。渠、七支大沟、【七支渠、八支渠 (!七)工业园区栖【霞,河、南反修》大,沟、南?反修渠、盐河一支大!沟、盐河一》支,渠、盐河二支大沟、!盐河:二支渠、盐河四【。支,大,沟,、盐河四《支渠、盐《河五支大沟、盐河】五支渠、盐》河,六支大?沟、盐?河六支渠、盐河【七支大?沟、盐河七支—渠、沿总《排河、南干渠 (八!),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张码东】干渠、张码》西干渠、张施河、】安邦河、《张玉河、花河—、白马湖《上,游引河、北》郭泵站引河、张【码东干一斗渠、【张码东干《二,斗渠、张码东干【三斗渠、张码东干五!斗,渠、张码东干七【斗渠、张码东干八斗!渠      【。         !。         !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2《015年10月1】。9日     【        】     》     》       【   淮安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