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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河》道管理与保护保【。。障城市度汛安全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发挥城》市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淮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河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 城市河《道的建设与管理【应统一规划》、综合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开发】。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第【四条 ? 城市河道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城市河道划分】为省管、《市管、区管河道【市、区两级河—。道名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发改、【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商定后公布! 第五条 》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主》管机关?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做好城市【河,道规划编制、—防汛调度、水资【源管理?。、涉水行政许可【审批等工作》区,及以下各级政府【负责所有河道“河】长制”管理实行【“属地负责”—责任体系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河道水污染防治工作! 公安?、,交通、渔业、规划、!住,建、国土《、城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河》道,管理保?护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河道安全、水环境和!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并有【权制止和举报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对在城市河道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予以表彰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住建、国《土、环保、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水系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与?城市河道相关的【其他各类专业—规划应与城市水系】规划相衔接有关部门!。在编:制专业规《划前:应,当征求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 《。 城:。。市河道的规》。划和建设应当—充分考?虑满足河《道防:洪排涝?、蓄水调《水,、通航?等基:本功能的要求实施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第九条  】城市:涉河建设《项目应由建设—。单位:将所涉河道》河段范围内的整治工!程,纳入:项目计划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包括沟通、【拓宽、?疏浚、?护岸:、,景,观绿:化及:。城市:水系专项《规划所确定的—河道设施建设—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参与!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前期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城市:。河道整治《和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城】市河道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有关管【理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  第十二》条 市规划部门应】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河道蓝—线控制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城市河道!。管理范?围以河道蓝线—控制规划为准—尚未按照《规划整治的建—筑及土地其》改建时?应按照规划》退让到位 第—。十三条 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开设经营性场所、】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实施亮【化工程、开展旅游休!闲等活动的应当符】合城:市河道相关规划要】求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涉河建设项目—、河道岸线开挖、占!用、填埋等行为应】当,按照省、市》。、区河道管理范围】分别向省《、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申报单位应当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涉河!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必须》将批准文件、—设计文?件和施工安》排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第【十五条  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占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并应当交—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具体征收标准按照省!、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需,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占?用、:挖掘城市河道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对影【。响城市?河,道防洪排涝功能【。的有关单位还应【委托具有水利—、水:。文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影【。响评估临时占用、】挖掘施工完》毕应当按期恢复【。城市河道原》状 :第,十六条?   市、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河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涉河!在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城市河道排【水,畅,通和河道设施安【全对不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和其【他技术标准的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等建设工程!应当督?。促,建设单位《限期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十七条?  对于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涵、过【河管线、码头和其他!临河、跨河工程设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市规定的防—洪标准?责成设施设置人【限期整改或者拆【除,影响防洪安全的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处理《决定 对于城—市河道内的各种临时!。阻水设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设施设置人【在汛:期前采取迁移和拆除!等措施逾期未采【取措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施设置人承!担 第十八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调配水【方,案拟定城市河道【水量分配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方案负责城市河】道调配水、景观【水位的控《制和:调,。度管理工作在汛期城!市河:道闸、坝、泵站的启!闭应当按照城市防汛!预案的?规定实施由市—城市:防汛:指挥机构按照—规定职责《调度管理《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河道—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城市河道水体!无恶臭、《无异色、无异—味符合河道水—体功能区《划要:求 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擅自将污!水接入城市雨水【管,网排放河道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公安、《交通部门《应加:。强对通航河道水上】船舶航行、停靠的】管理划定船舶禁止停!靠区或禁航区 第十!九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河道疏》浚、水面《岸坡:。保洁、配《套设施维护》等城市河道养护方案!由城市河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确保!城市河道功》能正常运行》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河道养护》。计划实施《的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条  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大运河、里运河】、废黄河、盐河等】行洪:排涝:河道或通道上设【置鱼罾、鱼》。。簖等阻水捕鱼设施 !(二)擅《自,在河道?内圈圩、封河填塘】 (三)《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临时工程设施或!堆放物料 (—四)向河道、水【塘等水域或滩—地倾倒?垃圾、废渣、农【药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的:污水:。和,。废弃:物 (五)在大运】河,、里:运河:。、废黄河、蛇家坝干!渠等:河道内新《。。建,。。或扩建排污口— (六?),。损坏涵?闸、排涝泵》站等各类建筑物及】机电设?。备、水?文、通讯、》。。供电、观测》等设施; (七【)在河堤上扒口【、取土、打井、【挖坑、?埋葬、垦种、放牧和!毁坏块?石护坡、林》木草皮等其》他行为; (八)】擅自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盖—房、圈围墙、—堆放物料埋设管道】、电缆或《兴建其他建筑物;】 (九)企业—在改制、《转制过程中将—河,道堤防土地进—行出让?或变卖   第四章! ,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 — ,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列【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城市》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对:各区人民政府和【水,利、公安、交—通、环保、》。城建等部《门以及城《市河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河道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生违》反水行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城市河道管理机构进!行处罚?涉及环境保护—、市容管理》、航道管理、渔业】。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河《道管理机构可依【照有关法规规章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在行洪排涝河!道或通道上》设置鱼?罾、鱼簖《等,阻水捕鱼《设施的?;,。     (二)擅!自在河?道,内圈圩、封河填塘】的;     【(三)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临时工程设施或!。堆放:物料的; 》    (四)向河!道、水塘等水域或】滩地:倾倒垃废渣、农药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及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禁止排放的》其他:有毒有害污水—和废弃物的;—    《。 (五)损坏涵【闸、排涝泵站等各】。类建筑?。物,及机电设备、水文】、通讯、《供电、观测等—设施:的;     (】六)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各类建筑!设,施及从事各类活【动的;?     (—七)拒不《如,数交: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 属于经】济处罚、交纳占【。用补偿费《。的对逾期不》交者可按每》。逾期1天加收应交】费1:‰的滞纳金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河道管》理机:构及其?他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河道】设施包括河道的河】床、水体、河岸、】护栏、?泵站、?闸门、涵洞、河道绿!化、沿河公共设【施、各?类,建(构?)筑物等河道相关】设施 第二十九【条 :市区城市河道具体范!围可根据城市发展】建设需要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4年1月1【3日起发《布,施行的淮安市—城市河道管》理暂行办法》(,淮政发〔2004】〕12?号)同时废》止    附录【 一、省管河道二河!、苏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海,水道、?大运河?、里运河、古—黄河、?盐河 二《、市:管河道清安河—、大寨河、丰收河、!小盐河?、红旗河、柴—米河、大治河、【团结河、古盐河【、蛇家坝干渠、板闸!干,渠、茭陵一站—引河、?。乌沙:干渠、?耳洞干渠 三—、区管河道》 (一)《清河区洪《福,河、王河、越秀河、!西郊大沟、径渠、纬!渠、石塔湖、月牙湖!、青龙?湖、白鹭《湖、清?涟,湖、钵池山公园【水面 ?。 (二)清浦区文渠!河、内城河、外城】河、电厂河、纱厂】河、圩河、头河、】关城大?沟,、石化大《沟、运河大沟—、韩:侯泵站引河、福田】泵站引?。河、杨庙《泵站引河《。、反修大沟》、反修渠、》城南一支渠、城南三!支渠、城南七支渠、!黄码一支大》沟、黄码一》支渠、二支大沟、】二支渠、三支大沟、!三支渠、《四支大?沟、四支《渠、:五支大?沟、五支渠》、六支大沟、六支渠!、七支大沟》、七支渠、八支渠、!盐河六支《大沟、盐河六支渠】、盐:河七支大沟、盐河】七支渠、盐》河,八支渠、盐河九支】渠,、,沿总排河、南干渠、!楚秀:园水面、清晏—园水面、阳光湖【; (三)开发区苏!州河、跃进》河、团结大》沟、:永丰河、城南泵站】引河、三大沟、四】大沟:、运南干渠、二【支渠、三支大沟【、三支渠《。、北四支大沟、四支!渠、北?五支大沟、》四支沟、五支沟、】五支渠、六支沟、】七,。支沟:、七:支渠 (《四)淮安区》新涧河、老涧—河、:新泗:。河、老泗《。河、文渠、入海【水道调度《河、老渔滨河—、圩河、城河—、南:支河、城区泵站【引河、新《一支大沟、新一支渠!、红桥分干渠、【。二斗渠、四中沟【、,五中沟?、五:斗渠、七斗渠、【萧湖、勺《湖,、月湖、菏湖、桃花!垠 :(五)淮阴》区孙大泓、崔大泓、!盐运:。河、夏码大沟、新】。一沟、?新五沟?、新九?沟、棉营交界沟、】淮涟:。三干渠、淮涟四【干渠、荷《花,汪、樱花园公园水面! (:六)生态新城运【南干渠?、北四支大沟—、四支渠、》北,五支大沟、五支渠、!。。北六支?大,沟、六支渠、七支大!沟,、七支渠、八支渠】 ,。(七:)工业园区栖霞河】、南反修大沟、南】。反修渠、《盐河一支《大沟、盐河一支渠】、盐河二支大—沟、盐河二支渠、盐!河四支大《。。沟、盐河四》支渠、盐河五支大沟!。、盐河五支渠、【盐,河六:支大沟、《盐河六支渠、—盐河七支大沟、【盐河七?支渠、沿总排—河、南?。干,渠 (八)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张码东干渠、张码】西干渠、《张,施河、安《邦河、张玉河、【花河:、白马湖上游引河】、北郭泵站引河、张!码东干一斗》渠,、张码东《干二斗渠、张码东】干三斗渠、张码东干!五斗渠、张码东【干七斗渠、张—码,。东干八斗渠   】     》。   ?   ?       【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20:15年10》月19?日      【     》  :     》   ?   ? ,。 ,。       【淮安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