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一条 为保障我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安】全提:倡文明施工营造和】谐氛围创建良好的工!程建设?环境做?好“水利部文明工地!”、“江苏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的推选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发布<江苏—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4〕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内各类水利!工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等)?文明工地(以—下简称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文明《工地是指建设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行为规《范施工组织科学质量!管理到位安全生【。产规范?。,场地?。。整洁有序环境—文明和?谐的水利工程施工】现场
?第四条 文明工地!建,设目标是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提升参建单位】建设管理能力和【参建:人员职业素养与【技能营造以人—为本内外和谐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第五:条 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由市水利局!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水利局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负:责
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分为平时】。检查和集中》评价两?个阶段按《照两个阶段的—结果进行评定—集中评价根据—工程进度一般每年组!。织开:展一到两次
第【六条: 本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文明工—地建设?标,准进行现场管理
】第七:。。。条 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实》行,备案制度拟按照文】明工:地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在开工后30!日内向市水利局【报名:备案(报名备案表】详见:附,件1)?
市水利《局,在收到报《名,备案资?料后对符合第十条(!。一)规定的》予以备案并通—知申:报单:位按本办法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申报!表详见附件2)
】。第八条 文》明工地一般由建设】。单位负责牵头申【报
文明工地一【般以:一个工程项目的【一个施?工标:。为申报对象
第【九条 ?。市水利局直接管理的!项目由申报单位直】接向市水利》局申报;《。县(区)负责—管理的项目由—各县(区)水利【(务)局初审后向市!水利局推荐
第【。十条 申报文【。明工地的项》目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工程规!模施工合同》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建?。筑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或1【000万元以上的河!道,、堤防工《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水,利工程
(二)申】报时:间开:展文明工地建设【活动3个月》以上
(三)—工程进?度完成工程量应【达到合?。同工程?量的:60:%以上
》 ,。 第十一条 文!明工地的建设管【理按照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施工、施工现场环境!等五个?类别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 《文明工地《的评:价实行百分制—平,时检查占《赋分总值的30%】。;集中评价》占赋分总值的70】%(:评价:标准:详见附件3)最终】评定得分为两者之和!
第十三条 【通过评定《的,文明工地其评定得】分,应当达到《85分以上且五个】类别评定《得分:不低于该类别—分,。值的80%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文?明工地?
(一)干》部职工中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
(《三)被?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进行:处罚的;《
(四)未能—制定施工现场考勤办!法或不能进行有效管!理的工程;
(五)!。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或!与当地群众》发生:群体事件《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合:。同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设施、—工艺、材料》的
(?八)参建单》位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第十五条! 集中《评价时?申报:。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申报表—;
(?二)总?结材:料(不超《过4000字)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施工、?施工现场环境等;
!。(三)备《查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质量评定—意见、验收》鉴定书等复》印件)和影像资料】。(5分钟左》右)与文明工地建】设管理有关的工程档!案资料(《如,工程建设图片—和获:奖证书?)
第十六条【 市水利局对—。通过评定的文明【。工地:进行公?。示对确认为》。文明:工地的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 申【报“水利部文明工】地”、 “江苏【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的项目应当在【通过市水利局—评定的文明工地项】。目中择优《推荐并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水利部优质【工,。程奖同时作为—参建单位年度信用等!级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获得文明工地的!项目参?建单位可《对有关?。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十八?。条 已?通,。过市水利局评—定的文明工地项【目,。发现并?查实存在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定成绩
第十九【。条 市《水利局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应】当,秉公办事严格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淮【安,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报《名备案表
2—、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申报表
3、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考核赋分表!
附件1】 ,
淮安市水利【工,程
文明《工地建设报名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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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 ! , —
! 申报单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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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二〇一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须:在每年一月》底前或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由建设!单位填?报
2、填写本表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字迹应清晰、】整洁最好使用—计算机打印
3、】工程:名称要填写全称【建,设地点(包括标【段地点)及各—参建单位联系方式必!须详细、真实其中参!建单位为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的主要承包企业或】单,位
4?。、工程内容、工【程量要从初步设计】批文中摘《抄其中工程》量中的其他可—根据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填写扩【充
5、参》建各单位《。近三年获奖较—多的可选主要—的填写每家最多可填!。写三项须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报名表一—式2份
《
—
—
:
》。。
《
工程《名,。称 :
,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组建文》号
《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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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批文!文号: 《 — ? 《
工程【总投资 【 万:元
开工】时间 《。 , 》 【 ? ?
?计划完工《时间
》
工?程建设规模、内容】。及标准
《
《
:
批复工程主要】工程量
》
土方 —万方:、砼 方、石方 ! 万方、钢材 吨!
其他
《
《主要:参建单位
(全【称)
标段【地点
《
中:标合同价
【联系人及《
电话
】施工单位
!
—。 ,
!监理单?位
:
:
!
【
设计单》位
》
—
,
:。
,。
》
,。
合同内建设内容
!
】合同内工《程主要工程》量
土方 【 ?。 万方、砼》 方、石方 】 ,万方、钢材 【。 吨
其《他
参建】各单位?近三年?获得:奖项:情况(可《附件:)
《
:创建:文明工?地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工作计划(需】。附件)
《
—
:
: ,
建:设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 》 》 : !二〇: 年 —月, 日
—
县(区)水利(】务)局(《市,直有关?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二〇 年 月! 日
【
,
】
—
【
附件2
—。
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文明工地】申报表?
—
】
》
项目】名称 》 】 【
】申报单位 》 【 —。 》。
【 ,
二○ — 年 》 月 《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建设—单位负责填报
2.!项目名?称要填写《。全称建设《。地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地】址必须?详细、真实
—3.申报理由—主要填写文明工【地的建设中》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等内—容
4.《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的审查意见要【写出具体的》评价意见
5.【申报表一式2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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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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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开工时?间
—
工程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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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曾获得的奖励—情况
】
《
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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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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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全称)
【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
》
,。建设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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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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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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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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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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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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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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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 】。 ? — 《 《二○ ?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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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区,)水利(务)局【。(或市直有》关单位)审查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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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盖章)
—
二?○ 年 月 !日
市水】利局:审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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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年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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