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 《
: 第一条 【为保障我《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安全提《倡文明施工营—造和谐氛围创建良】好的:工程:建设环境做好—“水:利部文?明工地?。”、:“,江苏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的推选》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发布<江【苏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4〕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内各类》水利工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等)文明工地(【以下简称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文明【工,地是指建设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行《为,规,范施工?组织科?。学质量管理到—位安全生产规范,场!地整洁有序环境【文明和谐的水利工】。程施工?。现,。场
第四条 文明!工地建?。设目标是《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提升》参建单位建设管理能!力和参建《人员职业素养与【技能营造以人为【本内外和谐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第五条 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由市水【利局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水利:局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负责—
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分《为平:时检查和集中评【价两个阶段按照两】个阶段的结果进【。行评定集中评价【根据工程进度—一般每年组织开【展一到两次》
第六?条 本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文明工地【建设标?准进行现场》管理
第七条 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实行备—案,制度:拟按照文《明,工地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在开工后30!日内:向市水?利局:报名备案(报—。名备案表详见—。。。附件:1)
市《水利局?。在收到?报名备案资料后对】符合第十《条(一)规定—的予以?备案并?通知申报单位—按本办法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申报表详》见附件2)》
第:八条 文明工地一般!。由建设单《位负责牵头》申报
?。文明工?地一般以一》个,工程项目《的,一个施工标为申报对!象
第九条 市水】利局直接管》。理,的项:目由申?报单位直接向市【水利局申报;县(区!)负责管《理的项目由各县(】区)水利(务)局】初审后向市水利【局推荐
第》十条 申报文明】工地的项目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工程《。规模施工合同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建筑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或1000万元以!上的河道、》堤防工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水利工《程
(二)申报时间!开展文明《工,地建设活《动3个?月以上
(三—)工程进《度完成工程量应达】到合同工程量—的60%《以上
第十!一条: 文明工地的建】设管理按照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施工、施《。工现场环境等五个】类,别,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 ? 文明工地的评价实!行,百分制平时检查【。占赋分总值》的30%;集—中评价占《赋分:总值的70%(评价!。标准详见附件—3)最终《评定得分《为两者之和
第十三!条 通《。过评定的文明工地】。。其评定得《分应当达到85分】以上且?五个类别评定得分】不低于该类》别分值的80%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文明?工,地
:。(一)干部职—工中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
(三)被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进行处罚的;
(!。四)未能制定施工现!场,。考勤:办法或不《能进行有效管—理的工?程,;,
(五)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或】与当地群众发生【群体事件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合同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设施、工《艺、材?料,的,。
(八)《参建单位《。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 《。第,十五条 集—中评价时申报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申!报表;
(二)总结!材料(不超过40】00字)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施:工,、,施工:现场环境等;—
(三)备查—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质量—评定意见、》验收:鉴定书等复印件)和!影像:资料(?。5分钟左右)与【。文明工地建》。设管理有关》的工程档案资—料,(,如,工程建设图片—和获奖证书)—
第十六条— 市水?利局对通《过,评定的文明工地【进行公示对确认为文!明工:地的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 申报“—水利部文明工地【”、 ?“江苏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的项目应当在通过!市水:利局评?定的文?明工地?项目中择优推—荐并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水利—部优质?工程奖同时作为参建!。单位年度信用等级】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获得文明工—地的项目《参,建单位可对有关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十八条 已》。通过市水利局评定的!文,明,工地项目《发现并查实存在【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定—成绩
?第十九?条 : ,市,水利局?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应当秉公【办事严格《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
?。第二十条 》 本办法由淮—安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报名?备案:表
:2、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申报表
【3、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考核赋?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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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淮安市水利工【。程
文明工地—建设报名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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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项目名称 ! 】 【 , :。
】 ,。 申报》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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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二〇一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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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须在每年《一月底前或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由建!设单位填报
—2,、填写本《表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字【迹应清晰、整洁【最好使用计算机打】印,。
3:、工程名《称,要填写全称》建设:地点(?。包括标段地点)及各!参,建单位联系》方,式必须?详细、真实其—中参建单位为—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的主要?承包企业《或单位
4、工程】内容、工程量要从初!步设计批文》中,摘,抄其中?工程量?中的:。其他可根据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填】写扩充
5、参建】各单位近三年获【奖,较多:的可选主要的填写每!家最多可填写三项】须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报名表一】式2:份
:
: ,
】
:
《
【
工程名称 —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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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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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批文:文号 — 《 : ? —。
工程总—投资 万元!。
》开工时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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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完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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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规模、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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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工程主要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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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 万》方、砼 《。 方、石《方 万方、钢【材,。。 吨
其》他
?。。
,
主要参建—单位
?(全称)
—
标:段地点
中标】合同价
联【系人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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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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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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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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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内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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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内工程主要!工程量
土方 ! 万方、砼】 方?、石方 万【方、钢材《 吨
其—他
:
参》。建各单位近三年获】。得奖项?情况(可附件)
!
创建文明工】地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工作计划》。(需附件《)
?
—
建设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 —。 : 【。 】 二〇》 , , :年 月 日
!。
县(?区)水利(务)局(!市直有关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二〇 ! ,年 月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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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文明工地】申报表
》
《
【 ,。
《
《
项目名称【 ? ! 《 》
申报【单位 》 【 ? — 》
二○ ! 年 月 ! 日
填表【说明
《
1.本《表由:建设单位负责—填报
2.项目名】称要填写全称建设】地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地址】必须:详细、真实
—3.申报《理由主要填写文明】工地的建《设中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等内【容
4.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的—审查意见要》写出具体的》评价意见《
5.申《报表一式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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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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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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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建设地点!
,
:。
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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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投资
万【元
—曾获得?的奖: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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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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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全】称)
》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
,联系:人及:电话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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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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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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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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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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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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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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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区)】水利:(务:)局:(或市直有关单位)!审查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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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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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盖章)
—二○ 年》 月 》日
《
:市水:利局: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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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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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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