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
【 第一条 】为保障我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安全提倡!文明施工营》造和谐?氛围创建良好—的工程建设》环境做?好“水利部文明【工地”、“江苏【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的推选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发布<?。江苏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4〕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内各类水利工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等:)文:明工地(以下简称】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文明!工,地,是指:建设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行为规范施工组【织科学质量管理【到位:安全生产规范,场】地整洁有序》环,。境,文明:和,谐的:水,利工:程施工现场
第四条! 文?明工:地建设目标是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提升【。参建单位建设—管理能力和参建人】员职业素《。养,与技能营造以人为】本内外和谐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第五条 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由市水!。利,局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水】利局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负责
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分】为平时?检,查和集中评》价两:个阶段按照两个【。阶,段的结果进》行评定集中评价根】据工程进度一般每年!组织开?展一到两次》。
,第六条? 本?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文明工地】建设标?准进行现场管理
】第七条 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实行备案制度拟按!照文明工地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在开》。工后:30日内向市—水利局报名备案【(报名备案表—详见:附件1)
市水【利局在收到报—名备:案资料后对符合第十!条(一)规定的【予以备案并》通知申报《单位按本办法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申报表!详见:附件2)《
第八条 》文明工地一般由建设!单位负责牵头申报
!文明工地一般以【一个工?程项目的一个施工】标,为申报对象
第【九条 市水利局直接!。管理:的项目由申报单位】直接向市水利—局申报?;县(区《)负责?管理的项目》由各县(《区)水利(务—)局:初审后向市水—利局推荐
第十条 ! 申报文明工地【的项目?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工程规【模施工合《同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建筑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或100【0万元以上的河【道、堤防工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水利工程
(【二):申报时间开》展文明工地建设活】动3个月以上—
(三)工程—进度:完成:工程量应达到合同】工程量的《60%?以上
第十!一条 文明工地】的建设管理》按,照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施工【、,施工现场环境等五】。个类别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 】文明工地的评价【实行:百分制平时检查【占赋分总值》的3:0%;集《中评价占赋分总【值的70%(评【价标准详《见附件3《)最终评定得分为】两者之和《
第十三条》 通过《评定的文明工地其】评,定得分应当达—到85分以上且五】个,。类别评定得》分不低于该》类别分值的》80%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文明:工地
(一)—。干部职工中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
(三)被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进行处罚的!;
(四)未能制】定施工现场》考勤:办法:或不能进行有效【管理:的工程;
》。(五)?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或与当—地群众发生群—体事件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合同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设,施、工艺《、材:料的
(八)—参建单位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第【十五条 《 集中?评价时申报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申报表;
(二【)总结材料(不【超过400》0字)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施?。工、施工《现场环境等》。。;
(三)备查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质量评定意!见,、验收鉴定书等复印!件):和影像资料(5分】钟左右)与文明【工地:建设管理《。有关的工程档案资】料(:如,工程建设图片和【获奖证?。书)
《第十六条 市—水利局对通过评定】的文明工地进行【公示对确《认为文明工地的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 :申报“水利部文明工!地”、 “江苏【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的项目【应当在通过市水利】局评定的文》明工地?项目中?择优推荐《并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水利》部优质工程奖同【时作为?参建单位年度信【用等级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获得文明工地的项!目参建单位》可对:有,关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十八【条 已?通,过市水?利,局,评定的文《明工:地项目发现并查实存!在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定成绩—
,第十:九条 市水利局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应当秉公《办事严格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淮》。安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报名备案表
!2,。、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申—报表
3、》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考核?赋分:表
?
附件1
】
淮安市《。。。水利工程
文—明工地?建设报?名备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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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 【。 , 》 ?
》 ? 》 申报单《位 《 — : 《
】
? ! 》 二〇一】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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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须在每年》一月底?前或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由建设—单位填?报
2、填写本表】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字迹应清》晰、整?洁,最好使用计算机打】印
3、《工程名称要填写全称!建设地点(包—括标段地点》)及各参建单—位联:系方式必须详—细,、真实?其中参建单位为【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的主要承包企业【或单位
4、工程内!容,、工程量《要从初步设计—批文中摘抄其中工】程量:中的其他可根据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填】。写扩充
5、—参建各单《位近三年获》奖较:多的:可选主要的填写每家!最多可填写三项须】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报名表一式2份
!
】
《
!
,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组建文!号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人、电话
》
【
初步设计批文文号! 》 】
】
工程总《投资 万】元
》
开工时间 — 》 》 : — ,
计》划完工?时间:
工程建】设规模?、内容及标准
【
:
—批,复工程主要工程量】。
土方 — , 万方?、,砼 : 方、?石方 万》方,、钢材 吨
其他!
》主要:参建单位《
(全称)
标!段地点
中标合!同价
联系人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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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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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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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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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建设内容—
【
,
合同?内工程主要》工程量
《
土方《 :。。 万方、砼【 方、石》方 : 万方、钢材 ! 吨:
其他
】参建各单《位近三年《获得奖项情况(可】附件)
《
,
创《建,文明工地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工作计划(》需附件)
!
?
建设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 】 , 【 — 二〇 【 年 月 日
!
县(区)水【利(务)局(市【直有关?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二〇! : 年 月 日
】
—。。
? ,
》
—
附【件,2
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文明工!地申报表《
】
》
】 ,
项目》。。名称 】 , ,。 【 —
申报单】位 — ? , :。。 : 】
】
二:○ 《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建—设单位负责》填报
2.》项目名称要填—写全称?。建设:地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地址必须详细、真】实
:。3.申报理》由主要填写文明工地!的建设中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等《内容
4.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的审查意见要写出具!体,。的评价意见
—5.申报表》一式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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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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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名称 《
建设地】点
开工】时,间
】工程:总投:资
万元
!
:曾获得的奖励情况
!
!
?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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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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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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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全称)
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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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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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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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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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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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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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水,利(务?)局(或市直有关单!位)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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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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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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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年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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