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
】 第一条 为!。保障我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安全】提,倡,。。。文明施工《营造和谐《氛围创建良好的【工程建设《。环境做好“水—利部文明工地—”、“江苏》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的推选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发布<江苏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4〕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内各类水利工—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等:)文明工地(以【。下,简称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文】明工:地是指?建设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行为规范【施工组织科学—质量管理到位安全】生产规范,场地整洁!有序环境文明—和谐的水利工程【施,工现场?
第四条《 文明工地建设】目标是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提升参建单》位建:设管:理能力和参建人员职!业素养与技能营【造以人为本内外和谐!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第五条【 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由市水利局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水—利局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负责
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分为平时检查】和集中评价两—个阶段按照两个【阶段的?。结果进行评定—集中:评价根据《工程进度一般每年组!织开:展一到?两次
第六条—。 本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文,。。明工地建设标准【进行现场《管理:
第七?条 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实行备案】。制,度拟按?照文:明,工地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在开工后【30日内《向市水利局报名备案!(报名备案表详见】附件1?)
:市水利局在收到报名!备案资?料后对符《合第十条(一)【规,定的予以备案并通知!申报单位按》本办法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申《报表详见附件—2)
?。第八条 文明工地一!般由建设《单位负责牵》头申报
文明工【地一般?以一个工程项目【的一个施工》标为申报对象
第】九条 市水利局直】接管理?的项目由申报单位】直接向?市水利局申报;县(!区)负?责,管理的?项目由各县》(,。。区)水利(》务)局初审后向市】。水利局推荐
第【十条: 申报文明—。工地的项《目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工程规模》施工合同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建:筑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或1000—万元以上《的,河道、堤防工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水利工程
【(,二)申?报时:间开展文明》工地建?设活动3《个,月以上?
(三)工程进度】完成工程量》应达到合同工—程量的60%—以,上
—第十一条 文明工!地的建设管理按【照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施,工、施工现场环境】等五个类别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 :。文明工地的评价实行!百分:制平时检查占—。赋分总值的》30:。%;集中评价—占赋分总值的7【0%(评价标准详见!。附件3?)最终评《定得分?为两者之和》
第:十三条 通过评】定的文明《工地其评定得分应】当,达到85分以上且】五个类别评定得分不!低于该类别》分值的80%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文】明,工地
(一)—干部职工中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
(三)被》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进行处罚的;
【。(四)未能制定【施工现?场考勤办《法或:不能进行有效管理的!工程;
(》五,)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或与当地群—众发生群体事—。件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合同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设:施、:工艺、材料的
【(八)?参建单?位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 第十五条 】 集中评价时申【报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申报】表;
(二)—总结材料(不—。超过4000—字)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施工:。、施工现场环境等;!
(三?)备查?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质量评!定意见、验收鉴【。定书等复印件)和】影,像资料(5》分钟左右)与文明】工地建?设管理有关的工程】档案资料(如工程】建设图片《和获奖证书)
】第十六条 市水【利局对通《过评定的文明工地】进行公示对确认为文!明工地的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 申—报“:水利部文明工—地,”,、 “江《苏,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的项目应当在通!过,市,水利局评定的文明】工地项?目中择优《推荐并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水利部优质工—程奖同时作为参【建单位年度信用等】级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获得文明【工地的项目参—建单:位可对?有关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十八】条 :已通过市《水利局评《定的文?明工地项《目发现并查实—。存在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定成—绩
第十九条 市!水利局?。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应当】秉公:办事严格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淮安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报名备案!表
2?、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申报表
3、【淮,安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考核《。赋分表
】附件1 《
淮安《市水利工程
文明】工地建设报名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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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项目名称 】 : 】
! 】 申报单位 】 》 — , : ?
《
】 【 二】〇一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须在每年一月【底前或?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由建设单位填报
】2、填写本表—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字迹?。应清晰、整洁最好】。使用计算机》打,印
3?、工程名称要填写】全称建?设地点(包》括标段地点》)及各参建单位联系!方式必须详细、【真实其中参建—单位为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的主—要承包企业或单位
!4、工程《内,容、工程量要—从初步?设计批文中》摘抄:其中工程量中的其】他可根据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填写扩充
5、【参建各单《位近:三年获奖较多—。的可选主要的—填写每家最多可【填写三项《须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报名表一式!。2份
【
!。
《。
《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组建文号】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人,、,。电话
—
初步【设计批文文号 【 ! : 《
—工程总投资》 ?。 万元
】
开工时《间 ? ! ,。 —
计划】完工时间
【
:工程建设规模—、内容及标准
!
《
批复工程主【要工:程量
》土,方 万方、【砼 方、石方 !万方、钢材 吨】
其他?
》主要参建单位
(全!称)
标—段,地点
中—。标合同价
联系!人及
电话
】
:施工:单位
》。
!
—
,
监理单位
!
!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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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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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工程主!要工程量
—
土方 【 万:方、砼 方、石】方 万》方、钢材 》 吨
其他—
?
参建《各单位近三年获【得奖项情况(可附】件)
《。
创建文明【。工地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工作!。计划(需附件)
】
》
, ,
》建,设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 ?。 :。。 ?。 》 : : — :二,〇, 年 月【 ,日
县(区!)水利(务)局(】市直有关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二〇 ! 年 月 日】
】
》
, ,
—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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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文》明工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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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 ? : ! 》 ?。 ,
申报?单位 【 ? :。 【 《
》
:
二○ 【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
1.本表—由建设单位》负责填报
2.项】目名称要填写全称建!设地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地址—必须详细、真—。实
3.申报理由】主要填写文明工【地的建设中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等?内容
4.》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的审【。查意见要写》。出具体的评价意见
!5.申报表一式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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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名称
—。
建》设地点
开!工时间
《
《
:工程总投资
万!元
:
曾获得【的奖励情《。况
《。
《
工程】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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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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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名称(全称】),
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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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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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计单:。位
】
】
监理《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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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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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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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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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 】 ! 《 :二○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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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区)》水利:(务)局(或市直有!关单位)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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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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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盖章)
—二○ 年 月】。 日
》
市水利局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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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年 月 日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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