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电气节能设计
!
》
6.1 】 一般规定
【。
》
,。6.1.1 【公共建筑的电气系】统应稳定可靠、高效!节能、经《济合理、《低碳环保应根据【下,列要求进行节能设】计
》
? 1 》。 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节《能规定且宜达—。到节能设计指标【;
—
2— 应满《足,建筑能效《管理要求
—
《6.1.2 — 设计中应选—用符合下列要求的节!能环保?型电气产品
】
【1 符《合国家?规定的能效标—准和电能质》量标准;
》
【 2 技术先】进、标准化程度高】
6【.1.3《 应结合建—筑功能、《负荷性质确定电源】质量:要求和智《能化系统组成的【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适宜的【节能:控制措施
!
6.1.》4 电梯等—节能运行控制—应满足?本标准?第3.1.15条的!规定
】6,.1:.5 日》照条件好的建筑【宜采用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应执行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 】203当并网光伏系!统,接入配电网时应【执行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GB/T 5086!5
6】.,1.6 电气设】。计,应填写和《提交本标准》附录D.4的判定】文件进行节能判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