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节能判—断,
【
3.3.1— , 当建筑和建筑【热工:设计满?足,本标准第3章的【强制性条文的各【项规定时应填写【和提交附录》B.2的直接判【定文件进行节能判】断当甲类《建筑围护结构的设计!不满足?本标准第3》。.1:.,7条、第3.1.8!条和第3《.2.1《条的:规定时应通》过,。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计算判定建筑】设计是否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节》能要求
《
3.3】.2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计算应!采用:参照建筑对比法【按下列步骤进行【
】 1 采—用统一?的供暖、空调系统计!算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全年逐】时冷负荷《和热:负,荷分别得到》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全《年,累计:耗冷:量QC和全年累计】耗热:量,QH:
》
? 2 采用统】一的冷热源系统计算!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的全:年累计能源消耗量同!时将各类型》能源消耗量统一【折算成?等价能?耗数:值得到设计》建筑:暖通空?。调全年累《计综合能耗E设【和参照建《筑暖:通空调全年》累计综合《能耗:E参:
,
《。
3 【 进行暖通空—调综合能耗值对比】。
! 1—)E设/《E参≤?1时:判定为符合》。节能要求;》
】 2)E!设/E参>1时判定!为不符合《节能要求并应调【整建:筑热工参《数重新计算》直,至符合节能要求【为止:
3.】3,.3 甲类建【筑进行权衡判断时】设计建筑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调整后的数值【不应超过表》3.:3.:3的最大值规定
!
表3.3】.3 ? 设计?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最大值
!。
《
?
:
3.3.—4 ?参照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应【与设计建筑完全一致!透光部位的面积比】例和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设计【建筑:单一:。立面:。窗墙面积比M—L>0.75—。时参照建筑取—ML=?0.75
!
2 】设计建筑《屋面:透光部位与屋—面总面积之比M【W>0.2》0时参照建筑取MW!。=0.2《。0,
《
》。 3 设》计建筑?的ML?≤0.75》MW≤0.20时】参照建筑M》L,和MW取值与设【计建筑?一致
【
4 】参照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应按本—标准:第,3,.2.1条的限值规!定取值其中》透光部位的太—阳得:热系数SHG—C未作规《定时SHGC取值应!与,设计建?筑一致
【。
3.3.5 】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应采用《经过鉴定的专用【模拟计算软件软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3《的各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