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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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了贯彻国【家,节约能源《、有效保护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实《现节能减排的—。政策根据北京—地区的现实条件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建筑能耗《制,定本标准
》
,
1.0【.2 ?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以下情】况,的建筑应按下列原】。则确定本标准对【其的适用条件
!。
1 ! 使用?年限在5年以下的临!时建筑可不》强制执行《本标准
》。
:
2 !工厂区内独立的办公!建筑、?生,活配:套建筑等应按本标准!执行
!。 , 3 附建在】工,业厂:房的办公用房等【非工业部分其面【积占:整个建筑面积的比】例大于等于30%或!面积大于等》于1:000m2非—工业部分应》执,行本标准《
】。 4 公—。共,建筑中的《居住部分其面积占】整个建筑面积—。的,比例大于《等于1?0%且?面积大于等》。于1000m—2居住部《分应执行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公共部分应执—行本标准
】
: ? 5 用于—企业研发和软件开】发等的建《筑物应执《行,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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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下列建筑可部分】执行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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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不设置供暖空调设!施的:建筑应执行本标准除!第3章和第4章之外!的各项规定;只有】局部房间供暖或空】调时供暖或》空调房间《所在:的局部?区域应?全部执?行本标准
】。
? : 2 以下建筑】应执行本标准除【第3章关于建筑【节能和建筑热工设】计的规定《之外的各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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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独立建造的变(配)!电站、锅《炉房、制《冷站、泵站等动力站!房;
《
《 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1【.0.4 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应!根据北?京市的气候》特,征在保?证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本标准的各【项规:。定通过?以下途?径降低建《筑物能耗《
】。 , 1 优化建筑设!计改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降低建筑物供暖、】。空调负荷;
!
? 2 通过】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的节能《设计降低冷热源系统!和能量输配系统的能!耗;
》
《 3 通过】给水排?水,和电气系统的节【能,设计降低建筑—。物,给水排水、照明【和电气系《统,的能:耗
《
1.》。。0.5 《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分专业写明工—程项目采取的节【。能,措施并宜包括节【。能运行的《基本要求
!
1:.0.6 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