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
(201】6年9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 第?四章 应急处置
】。 第五章 —应急状态终止与【事后恢复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 第七章 附则
】
》江苏省?。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9,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6年9月】30日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控制和减少核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核—电,厂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工作?其他核设《。施和有关核活—动的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工作以及】境外和省外》发,。生,。的可能或者已—经对本省造成影响】的核事故《的应急工作》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核设:施,、核活动的安全监管!。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第?三,条 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科学应—对,、从严管理、常备】不懈的?方针
《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将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保障】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所需《经费根据省核事故应!急预案和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承担相应—的场外核事故—应急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
》 第五条 核事故预!防和应?急设施、设备—依法受到保护不得侵!占,、破坏?
, :。。。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法享有》接,受核事故应急保护】的权利负有保护核】事故预防和应急【设,施、参与和配—合核事故《应急工?作的义务
》。 第六条》 对在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伤亡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成【立省核应急委员会负!责全省核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统一【指挥:本省:行政区?域内场外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省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民防—主管部门承担省核】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省:核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
第》八条 省核应—。急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组由成《员单位遴选的有【关,专家组成为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 省核应急委—员会设立专业工【作组由成员单位负】责组建按照》各自职责承担核【事故应急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 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成立?核应急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核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并在省【核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做好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
》。 其?他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第十条—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组织负】责本单位的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承担场内》核事故应急职—责,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 第十一条— 核电厂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采取安全与防护措】施,设置核事故预防【的设施、《设备预防核事故【的发生保护周围【环境以及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二【条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制定【核事故预防方案并】。报省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备案核事故预防】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 (一)可能—发生的核事故及【其影:响范:围、危?害的估计和》论证;?
, (二)对可能】发生的核事》故采:取的预防措》施;
(三【)在实施预防—措施后对核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危害【所降低的《程,度;
(四【)对:核事故?预防措施的实施和】设施:、设:备运行的监督和保证!措施;
—(,五,),需要与有关监督【部门的配合和衔接】方式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定期对核事故!预,防方案及《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完《善核事故预防方【案
第》十三:条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核事《故预防和应急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核电厂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在核电》厂外围区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划限制区《。规划限制区的—具体范围《、采取的限》制措施等应当予【以公告
—省人民?。政府和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对《规划限?制区经济社》会发展给《予补偿和扶持
【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学校等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核安—全和核?。事故应急知识公益】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的认知水平
— 第十六条—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开,展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知识:的,普及宣传《
第十七—条, 省:核应急委员会应当】组织编制省核事故】应急:预案和核《电厂场?外核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报上级机《关审查批准后由省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 省核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要求组织编制核事故!应急预案执行程序】
第十八条 】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相—关应急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核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报】上级机关审查批准】后由本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第十九条 》核电厂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由核—电厂营?运单位按照》规定:编制和报批报—省核应急委员会【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备案【
: 第二十《条 核?电厂周围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核【事故应急计划区应急!计划区?的范围?由核电厂营运—单位提出测算报告经!省,核应急委员会审查】并报国?家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在核电厂】核事:故应急预案中予以】公布
应—急计划?区内:的基层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做好核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 第二十一条【 省核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核事故应》急,指挥、通信》、,。辐射环境监测、海】洋环境?监,测、气象监测、地震!监,。测和去污洗消等【基础设施建设储备防!护器材、药械和其他!物资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建设》核事故应急》指挥场?。所与省核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实现联通并根据需要!建设和完善》辐射监测、气—。象观测等《设施
第二【十二条 省核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按—照积:极兼容的原则整【合,。利用各类应急救援组!织,和设施、设备组【建核事故《应急专业队伍承担】核事故应急》任务
》第二十三条》 承担核《事故应急《。环境监测、》通信保障、医疗救护!、辐射防护、交通】运输等任务》的单位应当依据核】事故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员做好各类技!术、物资准》备工作
第二十!四条 省核》应急委员会和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核应】急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核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承担核】事故应急任务—的单位开《展核应?。急专业人员的培训】
: 核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承担核事故应急】任务:的单位应当制—定培训计划报—。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五条 省核应!急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核电厂场外】与场内的核事—故,应急联?合演:习
省》核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适时组》织不同专业》、不同规《模的核事故应—急演练
其他】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核【事故应急预》案和:需要适时《组织核事故应急演】练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核《事故场内应急演【习演练配合做好【场外:核事:故应急演习工作【
第二》十六条 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是专—门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核事故应急工作的!专项资金包》。括场:外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和场内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
》 :场外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由核电【厂营运单位》、省人民政》。府和: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承》担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缴纳场外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政府】承担的场外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由其!指定的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预算
】 场?。内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由核【电厂营运《单位承担
第—。四章: 应急处置 — 第二《十七:条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状态按照核—事故严重程度—由低到高分为—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和—场外应急四级—。分别对应四级响应、!。三级响应、二级响】应,和一级响应
【 第:二十八条 核—事故:可能或?者已经发生》时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立即判明情况按照!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紧急处置缓解核【事故后果并按照【规定:报告和通报情况【
: 省核应急委员会接!到核事?故情:况报:告后:。应当按照省核—事故:应急预案立即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并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指定《。的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报告》根据需要向相—邻地区?通报核事《。故信:息
第二十九】条 放射性》物质已经或》者,可能扩散《到核:电,厂场区以外的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立即】向省核应急委员会】提出进入核事故【场,外应急状态并采【取应急防护措施的】建议
进入核】事故场外《。应急状态《应,当经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批准由省核应【急委员会发》布,通告在紧急情况【下省核?应急委员会可以先】行决定进入核事故】场外应急状态并【立即向国《务院:指,定的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条, 场外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省核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省核事故应急预案】实,施,
进入核事故应!。急待:命状:态时启动四级响应】省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保持与核电厂营!运单位、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不间断联络注】意公众沟通视情况组!织部分核事故应急专!业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进入核】事故:厂房应急状态时启动!三级响?应省核?应急委员会》组织专家咨》询组、专业工—作组与成《员单位会商》。研究对?策措:施组织开《展舆:情监控、舆论引导】工,作;有关监》测、观测单位—应,当加强辐《。。。射监测和气》象,观测: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监测】、观测信《息
进入核【事,故,。场区应急状态—时启动二级响应省】核应急委员会转【变为省核应急指【挥部在?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核事故场【外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指》令核事故应急专【业队伍和人员—集结待?命及:行动
? 进入核事故场】外应:急状态时启动一级】响应:省核应急指挥部根】据省核事故应急【预,案决:定采取?应急防护措施—的区域范围》。统一指?挥,场,外核事?故应急行动》向核电厂营运单位提!供必要的《支援;视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发放稳定—性碘制剂、控制出】入,通道、控制食物【和饮水?、医疗救治、心【理,援助、去污洗消【等措施适《时组织?实施疏散、》隐,蔽、撤离《、临:时避迁
省核应!急委:员会根据《核事故综合预测与分!析结果及时请求国家!支援
》。。。第三十?一条: 根据?核事故应急需要【实行跨省地区封锁以!及,导致:干线交通中断或【者口岸关闭的地区】封锁的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决定
《 道路收《。。费站点对参》加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车辆应当开辟快速通!道免费优先放行
! 第三十二条 因】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执行核事》故应:急任:务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征用所】需的设施、设备、】器材和其他》。物资
对征用的!设,施、设备、》器材:和其他物资征—用的行政机关—应当登记使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依法》给予补偿
— 第三十三条 有关!核事故的《信息由国务院授权】的单位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发【布
? 核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负责核事】故信息发布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发布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新闻媒体采【访、利用官方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组织发布相关信息!。做好舆情引》导和公众沟通—等工作?
,第五章 《应急状态终止与【事后恢复 — 第三十《。四条 当核》事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核电【厂基本处于安全【状态或?者,放射性物质》释放:已经停止、》。环境放?射性水平《已,经处于可接受水平的!核事故?应急状态终》止
核事—故应急状《。态终止的批准和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核事故【应急状态终》止后交通《管制和地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第—三十五?条 核事故应急状态!终止:后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指定!。的部门、省》核应急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交【详细的事故报告
! 第三十六条— 核事故应急状【态终:止后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根据受!影响:地区的放射性水【平,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有效的恢复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制定?核事故应急预案【的;
》(二)拒不》。承担核?事故应急准备义务】的;
? (三)玩忽职守!引,起核事故发》。。生或者未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和防控【措施造成危害—扩大或者损失—加重:的;:
?(四)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核事故?真实情况或者—虚报:、,漏报、瞒报核事【故有关情况》。的;:
,。。 (五)拒不【执行核?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故意拖】延执行核《事故应急任》务或者在核事—。故应急中临阵脱逃】的;
? (六)阻碍核事!故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的;
《 (七《)擅自发布核事故信!息的;?
(八)其他】对核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
《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核事故是指核设【施内的核燃料、放】射性产物、放—射性废料或者运入运!出,核设施的核材—。料所发生的放射【性、毒害性》、爆炸性或者—其他危害性事故或者!一系列事《。故
《。(二)核事故—应急是指核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设施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培训和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以及—为控制或者》减轻:核事故后果而—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和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计划区是指】在核电厂周围建立的!。制定有核事》故应急计划》并,预计采取核事故应】急对策和《应急:防护措施的区域
!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