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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 (20!16年9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四章! 应急?处置  《 第五?章 应急状态—终止与事《后恢复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江苏省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9: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控,制和减?。少核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核】电厂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工作《其他核?设施和有关核—活动的?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工,作以及境外和省外发!生的可能或者已经】对本省造成影响【的核事故《的应急工作》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核设!。施、核活动》的安全监管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科学应对、从严!管理、常备不懈【的方针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将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保障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所需经费根据【省核事故应急预案和!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承担相】。应,的场外核事故—应急职责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  【 ,第五条 核事故预防!和,应急设施《、设备依《法受到保护不—得侵占、破坏  】 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法享有接受核事!。故应急保护的—权利负有保护核【事故预?防和应急设》施、参与和配合核事!故应急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对在?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伤】亡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成【立省核应急委—员会:负责全省核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统一!指挥本省行政区域内!场外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省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民,防主管部门承担省核!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省,核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   第八条【 ,省核应?急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组:由成员?单位遴选《的有关专家组成为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 省:核应:急委员会设立专【业工作组《由成员?单位负责组建按【照各自职责承担核事!故应急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 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成】立核应急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核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并在!省核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做好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   其【他,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  第十条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组织?负责本单《位的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承担】场内核事故应急【职责: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一条【 核电厂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采取安全与—。防护措施《。设置核事故》预防的设《施、:设备预?防,核事:。故的发生保护周围】环境以?及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二!条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制?定核事故预防方【案并报?省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备案核事故》预防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可能发!生的:核,事故及其影响范围、!危害的估计和论证】;   (二)【对可能?发生的核事故—采取:的预防措施;  】 ,(三)在《实施:预防措施后对核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危害所降》低的程度;   (!四):对核事?故预防措施的实【施和设?施、设备运行的监督!和保证措施; 【  (五《)需要与《有关监?督部门的配合和衔接!方,式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定期对核事【故预防方案及—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完善》核事故预防方案【 ,。  第十三条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核:事故预防和》应急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核电厂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在?核电厂外围区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划,限制区规《划限制区的》具,体范围、采取—的限制措施》等,应当:予以公告《   省人民—政,府,和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对规划限》制区经济社会发展】给予:补偿和扶《持  ?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学校等!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核,安全和核事故应急】知识公益《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的认知水平 !  第十六条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开展!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知!识的普及宣传—   第十七条 】省核应急委员—会,应当组织编》制省核事故应急预】案和核电《厂场:外核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报上—级,机关审查批准后【由,省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  省核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要求组—。织编制?核事故应急预案执行!程序:   第十八条 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相关应急!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核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报上级机关审【查批准后由本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 , 第十九《条 核电厂》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由《核电厂营运单位按照!规定编制和报批报】省,核,应急委员会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条 核电厂周!围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核事】故应急?计划区?。。。应急计划区的范【围由:核电厂营运单位【提出测算报》告经省?。核应急委员会—审查并报国家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在核?电厂核事故应急【预案中予以公布  ! 应急计划区内【的基层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做好核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 第:二十一?条 省核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核事?故应急?指挥:、通:信、辐?射环境监《测,、海洋环境监测、】气,。象监测、地震监测】和,去污:。。洗消等?基础设施《建设储备防》护,器材、药械》和其他物《资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建设《核事故应《急指挥场所》。与省核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实现】联通并根《据需要建设和完【善辐射监测、气【象观测等设》。施   《第二十二条 —省核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按:照积极兼容的原【则整合利用各类应】。急救:援组织和设施、设备!组建核事故应急【专业队伍承》担核事故应》急任务?   第二十—三,条 承担核》事故应急环境监测、!通信保障、医疗【救护、?。辐射防护《。、交通运输等任【务的单位《应当依?据核事故《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员做!好各类技术、物资】准备工作   【第二十四条 省核】。应急委?员会和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核应急】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核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承担核事故—应急:任,务,的单位开《展核:应,急专业?人员的培训   核!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承担核!事故应急任》。务的单位应》当制定培训计划报】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 第二十五条 省】核应急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核电厂场外—与场内的核事故应急!联合演习  — 省核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适时【组织不?同专业、不同规模的!核事故应急演练 】。  其他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核《事,故应急预案和需要】适时组织核事故应】急演练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核事故场内应急!演习演练《配合做好场外核事】故应急?演习工作《   第二十—六条 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是《专门: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核事《。故应急?工作的专项资—金包括场外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和场【内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   场外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由核!电厂营运单位、【省,人民政府和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承担—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缴纳场外—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政府承担的场外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由其指定的【。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预】算   场内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由核电厂!营运单位承担—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状态按】照核事故严重程度由!低到高分为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和场外应急—。四级:分别:对应四级响应、三级!响应、二级响应和一!级响应 《  第二十八条 核!事故可能或者已经】发生时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立即判明情况【。按照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紧急处置》缓解核事《故后果并按照规定】报,告,和通报情况  【 ,省核应急委》员会接到《核事故情况报告【后应当按照》省核:事故:应急预案立即—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并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指定的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报《。告根据?需要:向相:邻地:区通报核事故—信息  《 第二十九条 【放射性物质已经或】者可能扩散到核电】厂场区以外的—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立即向省核》应,急委员会提》出进入?核,事故场外应急状【态,并采取?应急防?护措施的《建议   进入核事!故场外应急状态应】当经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批准由《省核应?急委:员会发布《通告:在紧急情况下省【核应急委《员会可以先》。行决:定,进入核事故》场外应急状态并立即!向国务院《指定的?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条 场外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省核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省核事故应—急预案实施  【 进入核事故应【。急待命状态时—启动四级响应省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保:。持与核电厂》营运单?位、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不间断联】络注意公众沟通视情!况组织部分核事故应!急专业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进入核?事故厂房应急状【态,时启动?三级响应省核应急】。委员会组织专—家咨询组、专业工】作组与成员单位会商!研究对策措施组【织,开展舆情监控、【舆论引导工作;有】关监测、观》测单位?应当加强辐射—。监测和气象观测【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监:测、观测信息   !进入:核事故场区应—急,状态:时启动二级响应省】核应急委《员会转变为省核应急!指,挥,部在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核事故?场外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指令核》事,故应急专业》队伍:和人员集结待命及行!。动   进入核事故!场外应急状态时启】动一:级响应省《核,应急指挥部根—据省核事《故应急预案》决定采取应》急防:护措施的区》域,范,围统一指挥场外核事!故应急行动向核【电厂营运单》位提供?必要的支《援,;视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发!放,稳定性碘制剂—、控制出入通道、】控制食物《和饮:水、:医疗救治、》心理援助、去—污洗消等《措施适时组》织实施疏散、隐蔽、!撤离、临时避迁  ! 省核应《急委员会根据核事故!综合预?测与分析结果及时请!求国家?。支援   第三十一!条 根据核事故【应急需要实行跨省】地区封锁以及导致干!线,交通中?断或者口岸关闭的】地区封锁的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决定   道路收!费站点对参加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车辆应当【开,辟快速?。通道免费优先放行】   第《三十二条 因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执行核事故应—急任务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征用【所需的设施、设备、!器材和其《他物资   —对征用的设施、设备!、器材和《其他:物资征用的》。行政:机关应当登》记使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依法?。给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 有关—核事故的信息—由国务院授》权的单位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发布   》核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负责核事故信息】发布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发布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新:闻,媒体采?访、利用官方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组织发布相关信】息做好舆情引导和公!众沟通等工作 第五!章 应急《状态终止与事—后恢复   第三】十四条 《当核事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核电厂基!本,处于安全《。状态或者放射—性物质释放已经停止!、环境?放射性水平已经【处于可?。接受水平的核—事故:应急状态终止—   核事故应【。急状态终《。止的批准和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核事故应急】状态终止后交通管】制和地?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 第三?十五条? 核事故应急状【态终止后《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指定的部—门,、省核应急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交详细《的事故报《。告   第三—十六条 核事故【应急状态《终止后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根据】受影响地区的放【射,性水平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有—。效的恢复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不按—照规定?制定:核事故应急预—案的;   (【。二)拒不承担—核事:故应急准《备义务的;   (!三)玩忽职守引【起核事故《发生或者未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和防控措!施造成危《害扩大或者损失【加重的;  — (:四)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核事故真实情况!或,者,虚报、漏报、瞒【报核:事故有关情况—的;   (五【)拒不执行》核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故意拖《延执行核《事故应急任务或者】在核:事故:应急中?临阵脱?逃的:;   《(六)阻碍核—事故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的;】   (七)擅自】发布核事故》信息的;   (】八)其?他对:核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 , (一)《核事故是指核—。设施内的核燃料、放!射性产物、放射【性废料或者运—。入运出核《设施的核材料所【发生:的放射性、毒害【。性、爆炸性》或者其?他危害性事故或【者一系列《事故   (二)】核事:故应:急是指核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设施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培训和—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以及为控制或【者减轻核事故后果而!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和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计划区是指在核】电厂周围《建立的制定有—核事故应急计划并预!计采取核事》故应急对策和应【急防护措施的区域 !。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