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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 (201》6年:9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五章 应急状态终止!与事后恢复》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  江苏省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9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6年—9月3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控制和减》少核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核》电厂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工作其】他核设施和有关【核活动的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工【作以及境外和省外发!生的:。可能或者已经对本】省造成影响》的核事故的》应,急工作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核设【施、核活《动的安全监管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科学应对、】从严管?理、常备《。。不懈的方针 —。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将: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保障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所需经费根!据省:核事故应急》预,案和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承担相?应的:场外核事故》应急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   第》五条 ?核事故?预防和应急设施、设!备依法受到保护不得!侵占、破坏 —  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法享有接受核事】故应急保护的权利负!有保护核《事故预防和应急设】施、参?。与和配?合核:事故应急工》作,的义务 《  第六《条, ,对,在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伤亡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成?立省核应急委员【会负责全省核—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统—一指挥本省行政区】域内:场外: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省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民防—主管部门承》担省核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省核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 》  第八条 省【核,。应急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组由—成员单位遴选的【有关专家组》成为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  省核《应急:委员会设立专业工作!组由成员单位—负责组建按》。照各:自职责?承担核事《。故应急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 【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成【立,核应:急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核【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并在!省核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做,好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  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  》 其他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第—十条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组《织负责本单位的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承担—场内核事故应—急职责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  :第十一条 》核电厂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采取安《全,与防护措施》设,置核事?故预防的设施、设】备预防核事故的【发生保护周围环境以!及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 第十二条》。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制定《核事故预防方案并】报省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备】案核事故预防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可【能发生的核事故及】其,影响:范围、危害的估计和!论证:;   (二)对可!能发生的核事故采】取的预防措施;【   (三)在【实施预防措》施后对核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危《害所降低的程度; !  (四《)对核事故预防【措,。。施的实施和设—。施、:设备运行的》监督和保证措施;】   (《五)需?要与有?关监督部《门的配合和衔接方】式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定?期对核事故预—防方案及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完善核事故!预防方案《   第十三条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核事故预【防和应急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核电厂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在核电厂外》围区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划限制区规划限制区!的具体范围、采【取的限制措》施,等应当?予以公告   省】人民政府和》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对规划—限,。制区经济社》会发展给予补—偿和:扶持 ?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学校等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核安全和核—事故应急知》识公益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工》作的认知水平—  : 第十?六条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开展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知识】的普及宣传   】第十七条 省核应】急委员?会应当组织编制省】核事故应急预案和】核,电厂场?外核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报上级机关审!查,批准后由《省,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  省核《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要求组织!编制核事故应急【预,。案执行程序   】第十八条 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相关!应急: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核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报上级机》关,审查批准《后由本?。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第十九条 !核电厂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由核!电,厂营运单位按—照规:定编制和报批报省核!。。应,急,委员会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备案! ,  第二十条 核】电,厂,周围: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核事》故应急计划区应【。急计划区的范—围由核电厂营—。运,单位提出《测算报告经省—核应急?委员会审查并—报,国家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在核电厂核事!故应急预案中—予以公布   应】急计划区内的基层】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做好核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十】一,条 省?核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核:事故应急指挥、通】信、辐射环境监测】、海:。洋环境监测》、气象监测、地震】监测:和去污洗消等基【础设施建《设储备防护器材、药!械和其?他物资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建设【核事故?应急指?挥场所与《省核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实现联【通并根据《需,要建设和完善辐射监!。测、气?。象观测等《设施  《 第二十二条— 省核?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按照积极!兼容的原则整—合利用各类应急救援!组织和设施、设备组!建核事故应急专业】队,伍承担核事故—应,急任:务   第二十三条! 承担核事故应急环!。境监测、通信保【障、医疗《救护、辐射防护、】交,通,运输等任务的单【位应当依据核事故】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员做好【各类技术、物资准备!工作   第—二十四条 省核应急!委员会和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核应:急,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核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承担核事故应急】任务的单位开展【核应急专业人员【的培训  》。 核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承担核事故》应急任?务的单位应当制定】培训计划报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五条 省核—应急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核电】厂场外与《场内的核事故—应急联合演习   !省核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适时!组织:不同专?业、不?同规模的核事故应急!。。演练  《 其他?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核事故】应急预案和需要适时!组织核事故》应急演练《 ,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核事】故,场内应急演习—演练配合做好场外核!事故应急演习工【作 :  :第二十?六条 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是专门【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核事故应急工作的】专项资金包括场外】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和!场,。内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   场外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由核:电厂营运单》。位、:省人民政府和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承担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缴纳—。场外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政府承【担,的场外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由其指!定的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预算 ?。  场内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由:核,电厂营运单位承【担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状态—。按照核事《故严:重程度由《低到:高,分为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和场:外应急四级分别对应!四级响应、三级响应!、二级响应和—一级响应 》  第二十八条 核!事故:可,能,或者已经发生时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立—即判明情《况按照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紧急处置】缓解:核,事故后果并按照规】定报告和通报情况】 , , 省核应急委员会】接到核事故情况报告!后应当按照省核事故!。应急:预案立即《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并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指定的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报告根】据需要向相邻地区通!报核事故信息 【 , 第二十《九条 ?放射性?物质已经或者可能】。扩散到核电厂—场区:以,外的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立即向省核!应急委员会》。。提出进入核事故场外!应,急,状态并采取应急防】护,措施的建议  【 进入核事故—场外应急状态应当】。经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批?准由省核《应急委员会》发布通告在》紧急情况下省核应】急委员会可以先【行决定进入核—事故场外应》急状态并立即向国务!院指定的《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报!告  ? 第三十《条 场外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省核【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省核事故应急!预案实施《   进《入,核事故?应急待命状态—时,启动四级《响应省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保持与核【电,厂,营运:单位、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不间断联络注意公!众沟通视《情况组织《部,分核事?故应急专《业,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 进入核事故—厂,房应急状态时—启动三级响应省【核应急委《员会组织专》家咨询?组、专业工》作组与成员单位会商!研究对策措施组织开!展舆情监控》、舆论?引,导,工作;有关监测、观!测单位应《当加强?辐射监测和气象【观测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监测、观测信息【   ?进入核事故场—区应急状态时启动二!级响应省核应急委】员会转变为省核【应急指挥部在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核事故!场外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指令核》事故应急专》业队伍和人员集【结待命及行》动   进入核【事故场外《应急状态时启—动,一级响?应省核应急指挥部】根据:省核事故应急预案】决定:采取应急防》护措施的区域范【围统一指挥场外核事!故应急行动向—核电厂营运单位提】供必要的支援—;视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发放稳定《性碘制剂、控制【出入通道、控制食】物和饮水、医—疗救治、心理援【助、去污洗消等措施!适时组织《实施疏散、隐—蔽、撤离《、临:时避迁?   省核应—急委员会《根据核?事故综合预测与分】析结果及时请—求,国家支援  — 第三?。十,一条 ?。根据核事故》应急需要实行跨省地!区封锁以及》导致干线交通中断】或者口岸《关闭的?地区封锁的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决定   —道路收费《。站点对参加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车】辆应当开辟快速通道!。免费优先《放行:   第三》十二条 因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执行核事故应急】任,务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征用所需的设施】、设备?、器材和其》他物:资 :  对征用的设施】。。、设备、器材和【其他物?资征用的行政机【关,应,当登记使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依法给》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 有关核事故【的信:息由国务院》授权的单位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发布  — 核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负责—核事故信息发布【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发》。布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新闻媒体【采访、?。利,用官方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组织】发布相?关信:息做好?舆情引?导和公众沟通等工作! 第五章 应急【状,态终止与事后恢复】   第三十四条】 当核事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核电厂?基本处于安全—状态或?。者放射性《物质释放已经—停止、?环境放射性水—平已经处于可接受水!平的核事《故应急状《态终止 《  :核事:故应急状《态,终止:的批准和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核事故应急状【态终止后交通—管制和地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  第三十五—条 核事故应急状】态终止后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指定的部门、省!核应急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交详细的【事故报告   第】三十六?条 核事故应急【状态终止后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根据受影响》地区的放射性水平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有效的恢复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不按照—规定制定核事故【应,急预案的;   (!二)拒不承担核【事故应?急准备义务的;【   (三)玩【忽职守?引起核事故发生或】者未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和防控措—施造成危害扩大【或者损失加重的;】  : (四)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核事故真—实情:况或者虚报、漏报】、瞒报核事故有关】情况的?;,   ?(五)拒不执行【核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故意拖延》执行核事故应急【任务:或者在核《事故应急中临—。阵脱逃的;  【。 (六)阻碍—核事:故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的;  】 (七)擅自发布】核事故信息的—;   (八)其他!对核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 《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核事:故是指?核设施内《的,核燃料、放射性【。产物:、放射性废》料或者?运,入运:出核设施《的核材料所》发生的放射性、【毒,害性、爆《炸性或者其他危害】性事故或者一系列】事故   (—二)核事故应—急是:。指核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设施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培训和】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以《及为控制或者减轻】核事:故后果而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和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计划区是【。指在核电厂》周围建立的》制定有核事》故应急?计划并预计采取【。核事故应急》对策和应《急防护措《。施,的区域?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