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2005年—8月17日》。经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2?00:5年:。8月2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7号发布)【<?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超限运【输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公路超限运输有】关的公路运输—、车辆生产制造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路:超限运输是指超【过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规—定的或者《超,过交通?标志标明的限高、】限长、限宽、限载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
《 , ,第四条 《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应?当坚持综合治理【、源头控制、—经济调节、强化监管!的原则?
: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超限《。运输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超限》运输的管理工作
! ,公安机关、发展【改革、经贸、价【格、财?政、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公路【超限运输《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六条 车】辆生产制造企—业生产?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规定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标定车辆的技术数】据严禁虚假标定【车辆:生产、销售》企,业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规定的—车辆
《 经贸、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监督检查
】 , 第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准予登记的】。。车辆应?当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车?。辆或者擅自改变【。车辆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经贸—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加强监—督检查
》 第九条 机动车】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对车辆的整!备质量和核定载质量!等有关技术数据进】行复核并如实出具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无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车辆不予办理】定期检验手续
!第十条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应当《遵守国家制定的限高!、限长、限宽、限载!。的标准的规定;【。交通标志有特殊【。。。规定的应当遵守【交通标志《的规定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托运、配载、—货物运输等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车,辆装载标准的规定不!得超限超载
货!物托:运人、配载》。单位不得以》低于社会平》均运输成本的价【格要求承运人—超限运输或》者进行超限配载【货物运输《。承运人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社会平!均运输成本的价格】承揽货物运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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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超限运】输审:批,
? 第十二》条 超限运》输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行—驶超过公路、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应当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前》款所指确《需行驶公路的车辆是!指
(一)【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车—辆;
?。 (二)轮式【专用机械车辆;
】 (三)省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确需行驶公】路,的车辆
车【。辆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
《第,十三条 承运人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车《辆行驶?。范围在设区的市辖区!。内的应当向起—运地:设区的市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设,区,。。的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所经线路涉及】。高速公路的审批【部门应当征求省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
》车辆行驶范围跨设】区的市或者起运地】是高速公路的应当向!省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 ,由外省进《入本省的《车辆以?进入本省入》口,处所在地为起运地
! , 第十四条》 ,承运人申请公路【。超限运输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和证:件
(一—),书面申?请;
(二)】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
(三)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整《。备质量、轴载质量、!轮数、?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
】 (四)《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五)车《辆行驶证
【第十五?条 交通主管部【门受理?承运人的《。申请后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车辆超限!运输的应当签发【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通行证限于》。。单程运输一车一证】
第十六条【 申请超限运—。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车辆装载的货【物质量超过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 (二)车辆装载!货物后的长、宽、高!超过公路、公路【。桥梁技术标准的【;
(三)【。行驶路线经过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桥梁的
— 第十七条 交【通主管?部,。门在办?理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车—辆拟经?路线进行勘测—。选定运输路线计算】公路:、桥涵承载能—力,;根据公路的实际】通,行条件需要加固的】应当:制定通行与加—固方案?并根据方案进行加固!或者改?建
承》运人依?法承:担对公路、桥涵【进行加固、改建【等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对公路造】成,的损害进行补偿
】。 第十八条 【。经,批准上路行驶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按照:通行证上的》时,间、路线、要求行驶!公路其车型、车号及!装载等情况》应当与?签发的通行证一【。。致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涂改《、租借、转让通【行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涂改、租》借、转让的》通行:证
第四章【 计重收《费
—第二十条 收费公路!收,取货运车辆通行费】可以采取计重—收费的方式
】计重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合:理、保护合》法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利益的?原则体现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发—展和使用多轴多轮】胎大型厢式货—车
《第二十一条 计重收!费的标准依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由省》有关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二条 —实施计重收费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必须使用合格【的,并,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并应当按【照规范操作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货】车计重后超》过有关公《路限载标准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告?知车:主就近到停车场【、卸(驳)载场自】行卸(?驳):载;对?严重超过有关—公路限载标准的应】当及时告知交通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接到相关信息【后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继》续行驶公路
第!二,十三条 货运车辆】通过实施计重收【费的收?费站时应当按—照限定的车道、【时,速行驶并按》照计重收费的—标准:主动缴纳车辆通【行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载货《车辆驶入公路后【公,路,上设有超限检—测标志的车》辆应当按照执法人】员的指?示主动接受》检测经检测属于超限!运输的?应当就近自行卸【(驳)载后方可继续!行驶
? 第?二十五条 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在公路上对—行驶的货车》进行超限检测、检查!时被检?测、检查的》车,辆应当按《照引导标志或者【执法人员《的指挥驶入》指定:区域接受检查不【。得强行通过
—。。 交通主管部门】检查车?。辆超限运输应—当使:用经强制检》。。定合格的检测装置】并根据?检测结果确认车辆】是否超限
交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实施超限、超【载检:查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检测站点维持—检测站点交通、治】安秩序等;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检?测站:点维护、管理和检测!称重等
—第二十六条》 执法人员》在收费?公路的?收费站区、服—。。务区等?区域:。。实施超限运》输检查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配?合做好超《限检测、检查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阻扰执法人员实!施超:限运:输检查
《 第?。二十七条 车辆经】检测未?。超限运输《或者超?限运输车辆与所持】有效通行《证内容一致的—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放行
【 超限运输车辆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手续而未办!理的应当《接受处理并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 超:限运输车辆》应当卸(驳)—载,承运人可以》就近到卸(》驳)载?场进行卸(驳)【载可以自《主选择?卸(驳)载方式运】输鲜活农产品—、油气等化学危险品!等不:宜,卸(驳)载的运【输车辆可以》不实施卸《(,驳)载
《 承运人卸(驳】)载后应当主动【接受执法人》员的复核
卸】。(,驳)载场应当—明码标?价、规范经》营不得强《行服:。务、违法收费;经】营服务应当使用合法!有效的票据工商【、价格?、交通等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卸】(驳)载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通主管部门!可,以中止车辆》运行:签发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责令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
《 (一)拒绝接受!车辆超限检查、【检,测的;
《 (二)超限运输!违法状态未消除的;!
:。 ,(三)对公路造【成损害并拒绝赔【偿的
被中止运!行的车辆应》当接受处理交通主】。管部门处理完毕【后应当及时》放行车?。辆停:车等有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第三十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车辆生产!制造企业生产—的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规定或者虚!假标定车辆的技【术,数据:的由经贸部门逐级】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取】消,该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资格】;违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召《回处:理;拒?不,。。召回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召回处理【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第:三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超:限运输?车,辆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卸载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超过—国家或者《交通标志《标,。明的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未【达百:分之三十的处—以,警告;
(【二)超过《国家或者交通标【志,标明的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一百?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超《过国家或者交—通标:志标明的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四)超过国家或者交!通标志标明》的限高、《限长、限宽标准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属于: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车辆及【轮式专用《机械车辆等行—驶,公路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按照通行—证的要求《行驶公路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涂?。改,、租:借、转让的通行证】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收!。缴通行证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前款行为》同时:构成违法超限—运输: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并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货运车辆装载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同一运输】行,为既:构成违法《超限运输又构成违法!超载运输已由—一个行?政机关给予罚—款处罚的另》一个:行政机关不得再【给予罚款的处—罚
?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超限运输】车辆:对公路造成损坏的】或者:在未实施计重收费的!。。公路上行《驶而损害公》路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公路赔?(补)偿标准给予】赔(:补):偿
因超—限运输造成公路【损坏并导致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廉洁守?纪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