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
:第三十?七条 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依照下列规定【组织实施
— 《(一)重大以上【船舶污染事故由交】通运输部组织—调查处理;
! (二)重大【船,舶,污染:事,故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调查处理;】
—(三)较大船舶污染!事故由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调查处理!;
》 (四)一般等级!及以:下,船舶污染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调查处理
!
?。 :。较大及以《下等:级的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地不明?的由事?故发现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或者事故发现地【跨管辖区域或者相关!海事管?理机构?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海事管理机构确【定调查处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 事故》调查机构应当—及时、客观、—公正地开展事故【调查勘验《事故现场检查相【关,船舶询问相关人员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
《 : ,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应当由至少两名【调查人员实施
第!三十九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事故调—查机构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相应?的证书、文书、【。资料
第四十条】 船舶?污染事故调查—的证据种类包括
! (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二)证人证言;!
(三)!当事:人陈述;
》
(四)鉴!定意见;
【 (《五)勘验笔录、调查!笔录、现场笔录;】
》 (:六)其?他可以证《明事实的证》据
第四十一【条 船舶造成—内河水?域污染的《应当:主动配合事故调查】。机构的调查船舶【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资料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调查取—证
— 船舶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提供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应当是原《件原物不能提供原件!原物而提《供抄录件、复—。印,件、照?。片等非原件原物【的应当签字确认;拒!绝确认的事故调查】人员应当注明有【关情况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的事》故调查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开展】船,舶污染事《故协查
!(一)污染事故肇】事船舶逃逸的;【
(二】)污染事故》嫌疑船舶已经—开航离?港的:;
(】三)辖区发》。生污染事故但—暂时无法确认污染】来源经分析过往船舶!有事故嫌疑的
【
第四十三条 【事故调查处理—需要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鉴定或者《检验、检测的事【故调查机构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要求的机构】进行
第》四十四条《 事:故调查机《构应当自事故调查结!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制作船舶《污染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 船舶污染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
!自海事?管理机构接》。。到船舶污《染事故报告或者发现!船舶污染《。事故之日起6个月内!无法:查明:污染源或者无法找】到造成污染船舶【的经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终止》。事故调?查并在?船舶污染《事故认定书中注明终!止调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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