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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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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依照】下列规定组》织实施
》 (一)重】大以上船舶污染【事故由交《通运输?部,组织调查处理;【
(【二)重大船舶污染事!故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调查处理;
【 (三—。)较大船舶污染事】故由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调查处?理;
— , (四)一般等【级及以?下船:。舶污染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调—查处理
【 较大及》以下:等级的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地不明】的由事故发》现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或!者事故发现》地跨管辖区域或【者相关海《事管理机构》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海事》管理:机构确定调查处【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 事故调》查机构应当及时、】客观、公正》地开展事故调—查勘验?事故现场检》查相关?船舶询问相关人【员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
! 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应:当由:至少两名调查人员实!施
第三十—。九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事故调查机—构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相应《。的证书、文书—、资:料
?第四十条 》。船舶污染事故调查的!证据种类包》。括
《 (《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二》)证人证言;
【
(三)当!。事人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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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鉴定意见;
】 : (:五,)勘验笔录》、调查?笔录、现场笔—录;
》 (六)其他可!以证明事实的证据】
第四十一条【 船舶造成内河水域!污染的应《当主动配合事故【调查机构的》调查船舶《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资料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调,查取证
】。 船舶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提:供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应当是原件原物!。不能提供《原件原物《而提供抄录》件、复印件、照片】等非原件《原物的应《当签字确认;—。拒绝确认的事故【调查人?员应当注明有关【情况: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的事故调查—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开展船舶《。污染事故协查
【
(一)】污染事故肇事—船,舶逃逸的;
! (二)》污染事?故嫌疑船舶》已经开航《离港的;
》
(—三)辖区发生—污染事?故,。但,暂时无法确认污染】来源经分《析过往船舶有—事故嫌疑《的
第四十三【条 事故《调查处理需要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鉴定或者—检验、检测的事【故调查机《构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要?。求的机构进行
第!四十四?条 事故调查机构】应,当,自,事故调查结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制作船舶》污染: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 船舶污【染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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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海》事,管,理机构接《到船:舶污:染事:故报告或者发—现船舶污染事—故之日起6个月内无!法查:明污染源或者无法】。找到造成污染—船舶的经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终止》。。事故调查并在船舶】污染:事故认定书中—注明终止调》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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