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推动2017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有序开展,加快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步伐,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就2017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紧紧围绕中央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坚持不懈地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水利厅决策部署和要求,把农村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围绕农业现代化、水利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以改善和保障民生、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洪抗灾能力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水利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创新农村水利发展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水土资源的利用率、产出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水利基础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建设计划疏浚整治县乡以上河道41条段,清淤土方140.2万立方米。整治村庄河塘,清淤土方1177.5万立方米,重点推进452个行政村。更新改造小型灌溉泵站236座,新建防渗渠道573公里,配套中沟以上建筑物668座,新建排涝工程15处。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32万亩。新增旱涝保收田17.8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13.48万亩。
三、建设重点
(一)扎实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的区域化规划、标准化设计、装备化建设、现代化管理。各地要更高标准的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扩大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区规模。同时加大项目整合和对接的力度,整合各项支农涉水资金,集中投入,综合治理,连片推进。特别要加快旱涝保收农田和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等农村水利现代化重要指标的建设进度,大力实施海安、如皋、如东、海门、启东、通州6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海安、如皋、如东、通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及如皋如海灌区改造等项目,结合水利建设任务和绩效考核情况,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和实施重点,确保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序时进度任务,加快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畅通农村河道水系强化长效管护机制。各地要依据《2016~2020年农村河道轮浚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继续组织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岸坡整治、水系沟通等工程。要对拆坝建桥(涵)工作进行“回头看”,继续拆除河道遗留坝头坝埂,巩固前期清障成果,防止出现“回潮”,切实做到应拆尽拆,应建尽建。要建立完善农村河道轮浚机制和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河道引排能力。要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保洁公司进行市场化、专业化管理的模式,不断提升农村河道保洁的专业化、精细化、机械化水平。积极开展水美乡镇、水美村庄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农村水环境总体面貌。
(三)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典型示范带动,选择1~2乡镇(村)或灌区先行开展改革试点,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并做好全面推广准备工作。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按照灌溉用水定额,逐步把指标细化分解到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明确水权,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逐步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多渠道筹集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各县(市)、通州区制定出台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考核机制。加快农业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的项目,实行量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期发挥效益,已建工程抓紧配套改造,2017年底小型灌溉泵站计量设施配套率达到40%以上。严格农业用水许可管理,2017年基本完成供水水源集中的大型灌区以及重点中型灌区取水许可证发放。
(四)统筹推进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各地要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做到同步计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总结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加快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将财政投资形成的农田水利设施资产转为集体股权的有效办法。规范农田水利设施产权移交给产权主体的程序要求,颁发产权登记证书。将使用权和管理权移交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组织、受益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产权所有者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建立并落实工程产权所有者筹资为主、财政补助为辅的工程管护经费长效机制。2017年,各县(市)和通州区要全面完成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基本实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目标。
(五)强化乡镇水利站建设。继续深化乡镇水利站改革,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落实财政保障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强化技术装备,优化人才队伍。扎实开展乡镇水利站能力建设,规范机构建设与管理,切实提升乡镇水利站服务能力和水平。要积极探索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全面实施村级水管员制度,加快构建以乡镇水利站为纽带,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抗旱排涝服务队、专业化服务公司和村级水管员共同构成的基层水利管理服务网络。要因地制宜鼓励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并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由点到面,逐步推广。
(六)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市级要尽快完成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县级也要因地制宜的制定县级水土保持规划。要加强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开发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认识。市水利部门要积极与市发改、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按照《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理顺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流程和办理程序。抓紧启动对市级新上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的审批工作。要加强水保监督执法工作,建立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水保执法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积极推广应用计算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高新技术,以信息化促进水土保持现代化。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农村水利建设管理责任制,健全部门分工协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金筹措、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完善绩效考核、群众评议和奖优罚劣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受益主体参与的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格局。地方各级水利部门要抓好规划编制、制度建设、施工组织、进度控制、质量监管和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把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施工组织、项目实施、技术服务和运行维护指导等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在中央和省对农村水利建设投入不断增加的同时,各地要继续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投入重点,加快大中型灌区建设与改造步伐,加大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和小型农田水利投入力度,所需地方配套资金足额筹集到位,设立农村水利建设财政资金专户,实行财政补助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水利建设,拓宽农村水利投融资渠道,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水利投入新机制。
(三)强化建设管理。要认真做好项目计划申报和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严格建设管理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以及项目公示制,切实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省、市有关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要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在质量管理上,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在进度管理上,要对照时间节点,按月进行督查考核,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四)推进科技创新。要把“科技兴水”的战略重点放在农村水利的创新发展上。根据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设施化发展的新要求,积极推进农村水利区域化规划、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专业化安装的建设管理方式,着力提升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灌区配套改造、农田水利建设现代化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特别是在农村防洪排涝管理、饮水安全管理、灌区节水管理和设施农业用水管理等方面,加快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改造,着力提升农村水利运行管理的效率和效益。要推进农田水利试验站的建设,落实好机构、人员和经费,为工作任务完成及成果应用提供保障,切实发挥灌溉试验在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促进农业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加强宣传报导。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性,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建设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建设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通过宣传,使群众了解、理解、支持农水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考核督查。市政府将2017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列入农业农村工作和为民办实事工程的内容之一,实行百分制考核。市水利部门要牵头组成工作小组,加大绩效考核、评价评估和奖优罚劣力度,采取实地检查抽测、查阅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加强平时督查等办法进行考核,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