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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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登,记事项申请人可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办理委》托事项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国—申请人?或者投?。资者提交的公证【文书应当由申请【人,或者投资者所—在国公证机关或者执!业律师开出》
—本实施?细则所要求的—各类文字资料应当】用中文书写如使用其!他文字的应随附中】。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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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对】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备案事【项的具体《要求、?报,备,方式和方法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从事国际海!上运输和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业?务比照适用海运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 海运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公布!运价:和协议运价备案的具!体,办法:由交通运输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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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85年4—月11日发布的交通!。。部对从事国际海运船!。舶公司的暂行—管理:办法、1990年】3月2?日发布的国际船舶代!。理管理规定》、,1990年6月20!日发布的国际班轮运!输管理规定、—19:9,2年6?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7年?10月?17日发布》的,外国水?路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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