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信访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和江苏省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及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因施工》质量缺陷而产生【的投诉处《理行为
】 :本办:法所称施工》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施工合?同规范条款的—约定
【 本办法所称投诉!处理:是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诉:处理机构)对直【接受理或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工程质量!投诉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规定按—投诉:处理程?。序调查核实督—促和责成《责任单位对质量缺陷!进行限期修复—和对投诉双方—发生的分歧进行调解!的活动
【 , 第三条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工作市投诉处—理机:构设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 : 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职—能和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诉处理机构—具体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投诉人—。)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投?。诉处理机构》反映在建《。设过程中或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的活动!。
— ,第四条 》市投诉处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和规】范研究、规》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 ,。 : (?二)受理、协调解】决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范围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承,办上级部门批转和】。交办的投诉事项;】
【(三)指《导、监督辖市、区投!诉,处理机构的工作;协!调解:决,在全市范围内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并—对批转至辖》市、区的投诉事【项进行督办;
】。 》。(四)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批—转投诉?。事项的处《理,情况;
【 (《五)掌握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动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工作情况
】 》第五条 辖市、区!投诉处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和规范《研,究、规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 (【二)受理《、协调解《决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承办上《级部门批《转和:交办的投诉事项;
! ? , , (三)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批转投诉!事项的处理情—况;
!(四)及时》掌握、汇总和—上报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工】作,情况
第—二章 投 —诉
《 《。第六条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和有关》合,同约:定,执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由于建】设单位(《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施工单》位(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保?修期;商品》房,建设单位《对,房屋的保修期按有】关规定和房屋销【。售合同约定执行【。
》 :第七条 投诉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竣,工保修?期内发现房屋建筑工!程存在施工》。质量缺?陷时可与工程建【设单:位(开发《商)或受其》委托的质量保修【单位(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先:行联:系,协商处理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履行保修【责,任的:投诉人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确定的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第八!条 :投诉人在投》诉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 ?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 (:四)在投诉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投,诉接待场所;
】 《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投诉或者以投诉!。为名借机敛财;【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 《 反映《同,一内容的群》体投诉?应当推选代表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受理范围
【 : (一)》超过:保修期限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
! (二】)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
— (三)不》具实名或《匿名投?诉,且投:诉内容?不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
【 (四)—投,。诉人与所投诉房【屋无产权关》系且未受产》权人:书面委托的;
】 :。 (五)涉及经!。济赔偿或提出退【房、:换房等?要求的;《。
》 (六)因—用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以及—装饰装修不当—。引起:的;
!(七)投诉处理机】构已经受《理但尚未超过—。处理期限的》重复投诉;》
:。。 《 (八?)投诉人对投诉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的重复】投诉;
— (九)【在保修?期内由于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
!。(十)其他不属【于工程施工质量【缺,陷范:。畴以及依法》不属于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的》投诉
》 第十—条 投诉人采【取来:访形: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到投诉处理机构【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出示身份证明进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登—记登记内容主—要包括
—。 (一)投】诉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及与—产权人关《系;
— (二)工程地!址、名称、竣工【时间、建设单位名】称,;
【。 (三)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 ?(四:。),工,。程,施工质量缺陷描述】及相关证明材料;
!。。 》 (五)请》求处理的具体要求;!
— (:六):与建设单位》。先行联?系的情况说》明;
?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或资料
! :由委托代理人投诉的!代理人应当向投【诉处理机构出具【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关身份证《。明
— 投诉人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随:后填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登!记表
第三【章 投诉处理
】 》第十:。一条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时高效、《公正合理与》疏导协调相》结合:的原则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受理《或上级转办的—。工程质量《投诉一?。般应交办相》应,的投诉处理机构【办理投诉《。处理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交办部门回复办理!结果;投诉处—。理机构自行受—理的:工程质量投诉—应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
》 第十二!条, 投诉处》理机构应当认真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的接待和调—查处理工作》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应当?尽,快处理妥《善解决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依法对投诉涉及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应当牵【头做好质量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
》 》 施工单位应当对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检测鉴定及》维修费用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修《复施工单位》不,承担费用
【。 , 监理单位应】当全程跟踪保—修处理事《项
》 勘察、设计、!物业管理等》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工作
— : 投诉—人应:当,。为保:修单位履《。行保修责任提供必要!条件
【 被投诉工—程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建《设单位、房屋所【。有人和房屋使用【人,应当采取避险—措施
】 第十四条》 对非产权人举报】且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匿《名,投诉投诉处》理,机构应及时派人【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的情况?作,出妥:善处理?
, 《 第十五》条, 对不属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受】理范围的投诉处【理机构应及时—告知投诉人通—过下列渠《道或方式投诉
】 , , : (一?)对超过保修期限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投》诉人应向产权人【或其他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
: , (二—)投诉人要求施工】质量:缺陷责任《方,进行经?济赔偿或提出退【房、:换房等要求的应【依,法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 (三)通过!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渠道或方》式反映
《 : 第十六条 !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按以下程序【处理
《 (一)】投诉处?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确定两名或!两名以上处理人【员核:实投诉情《况并向建《设,单位发出质》量缺:陷处理通知》书责:成其限期查明原【因并修复;》
? (二)建设!单位应到现场—核查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修复投【诉人及?工程施工质量相【关各方应共同配合】做好修复工作;
! , ? (三)修复—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投诉人和有关单】。位共同验收并—将修复?情况书面报告投诉处!理机构;
】 (四)投诉处!理机:构做:好质量投诉处理记】录对:于上级交办的投诉】应将处理情况—反馈交办机关—
《 第《十七条 涉及—可能影响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质量】投诉建设单位应召集!投诉人及有关单位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抓紧落实—其基本程序为
【。 ? (一》)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不低于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的其他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提出》修复方案;
! (二)由【设,计单位?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确《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检测】、鉴定的内容检【测鉴定?事项由建设单位【与投诉人《共同委托法定检【测机构?实施其检测鉴定费】用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 《(三)投诉人—。要求对设计》单位确?定的检测鉴定内容】以外的其他内容进】行检测鉴定》的应与?建设单位协商对于建!设单位?认为不需要检测鉴定!的项:目或不需要检测【鉴定已能《。确定: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或者已有检测鉴定报!告但:投诉人有异议的【投诉人可与建设【单位共同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建设单》。位先行垫付有关检】测鉴定费用的投诉】人应提供等》。额费:用的担?保若检?测鉴定结《果符合有关要求有】关检测鉴定费用由】投诉:人承担;否则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有关检测鉴定【费用;
! (四?)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修复修《复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投诉人和有【关单:位共:同验收并将》修复情况书面报告投!诉,处理机构
【 ,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证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已承—诺按规定履行维修责!任但投?诉人对其维修—的,。程序或方式、方法等!存在分歧的投—诉处:理机构?应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投诉》处理人?。员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后严格执行
— , 第二【十条 投诉处理机!构对受理的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的经本级投!诉处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投诉人和工程—。质量责任《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对于《情况复杂在规定期】限,内解决不了的质量缺!陷问题由专》业技术机《构认定并向投诉【人作出解释》同时:责,成工程质量责任【方限期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四章》 投诉处理终—结
《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处理!终结
《。 (一)投!诉所反映施工质量缺!陷,已得到修复》的;
《 (二)】。投诉人撤《回投诉的;》
: (—三,)投诉?在处理过程中—进入诉讼程序或因其!他,原因移交其他部门处!理的;?
, 》。 (四)投诉人与】建设:单位就维修》的程序或方式、【方法等存在较大【分歧经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
! (五)—当事人按调解书执】。行时又提《出异议经投诉处理机!构调解仍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的;
! ? (六)经核—查所:投诉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问题不实的;
】 《 (七)应当终结的!其他情形
【 : 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将》上述有关情况登记】在质量投诉处理记录!。。中对于第(四—)项、第(五—)项情形投诉处【理机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建议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第—五章: ,其他:规定
— 第《二十二条 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第二—十三条 投诉处】理机构?的通信地址、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应当向社会!公布:
? : 第二《十四条 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处理?机构发现工程质【量责:任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或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不按》规定参加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活动的;
— —(二)?在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处理过程—中不执行《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意见的?;
【 (三)《。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的;
】 (四)》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
—。 工程质【量责任方《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的投诉处—理机构?应当按?有关规定《将责任方《的违法行《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做好检查笔—录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 》 ,第二十五条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将投诉处理情】况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 :第二十六《条 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资料—管理制度《及时将投诉》登记、处理意—。见,。书以及相关投诉处理!资料整理归档—
, —第二:十七:条 : 投诉处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工程!质量:投诉过程中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不得将工程—质量投诉中涉及到的!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随意透?露或:者转送?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或单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投诉?人
: 第二】十八条 》。投诉处理机构工【作人员未按有—关规定接待、调查处!理投:诉事宜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故《意,。推诿、敷衍、拖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