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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 》  (2《01:3年6月1》6日:。发布2017年【10月30日—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地下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地下水资源管!理应当?遵循全面《。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科,学利:。用、采?补平衡、防止污染的!原则充分发》挥地下水资》源的综?合效益   第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下《设的水资源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地下水资《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地下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 ,  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将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制度并对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地下水资源》的义务有权对破坏和!污染地下水》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 对保护地下—水资源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市、区!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章 规 划】   第《七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编制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应当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应当划【分地下?。水功能区确立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和水位《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   《划分地下水功—能区时应当明确备】用地下?水,。源地及其保护范围 !  :第八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可《开采区明确》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控制线  》 第:九,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下,。水,资源综?合考:。。察和调?查评价作为地—下水:资源:规划编制和实施的依!据 :  :第,十,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下《。水资源动《态监测站点和—动态监?测,信息化系统实现在线!实时监测和监测信】息共享监测站点的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 , 第:三章: 管 ?理 :。。。  第十一条 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制度坚持优化利用、!。分层取水的原则并符!。合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可采总量、井点【布局和取《水层位的要求  】 ,第十:二条: ,建立:市、区?、取:。水户三级用水—总量控制体系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下水总量控制要求】。统一下达本》市地下水用》。。水指标计划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定额管理!。要求和用水户实际情!况下达具体的用水计!划   第十三【条 开采地下水资源!。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取水—计量依法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资源费 !  第十四条 采】矿及地下工程疏【干排:水影响地下水资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前应当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采矿、地下工程疏干!排出的水用于生活和!生产经营的应当依】法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缴》纳水资源费  【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新建、】扩建、改建地下水】取水工程   (一!)地下?水开采达《到或:。者超过年度计划【可采总量控》制的;   (【二)地?下水水位明显低【。于,水资源保《护规划规定的控制】水位的?;   (三)因地!下水开采引起—地面沉降的;   !。(四:)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来水供水【。可以:满足需要的》;   (五)【利用地表水》供水且?可,以满足用水》。需要的;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取】用地下水的   第!十,六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取—水,口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和远程】监控装置计量设施应!当接入?水资源管理机构的】动,态,监测信息化系—统并保证《正常运行和使用【。   禁止擅—自拆:除和更换计量设【施 :  第十七条 现】有,。水源井权单位—应当向水《。资源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没有—办,理的应?当在本办法颁布【。后一个月内办理 】  第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取用!地下水的应》当组:织节水评估出—具节水措施和配套】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 ,第十九?。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取水档案和用—水管理制度如—实填报用水》报表做好地》。下水的水质年度监测!和水位日《常观测工作保—。障监测设施》完好   第二【十条:。 凿井?。开采地下水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取得!取水许可后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资质证!明和凿井施工—方案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方案施工防止】。污染地下《水   第二十一】条 :水,源井:。开凿竣工后》应当向?水资源管理机构【。移,送下列资料   】(,一)成井地区的平】面布置图《;   (二)单井!柱状剖面图; 【  (三)单—井的测试水量和水质!化验:报告;? ,。  :(四)?取水设备性能和计量!装置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城市、集镇等建筑!。物密集区取用地下】水,。用于:地源热泵系》统,在,其他区域利用地【源热泵系统取用【地下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地下》水地源热泵》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  第二十三条 】除城:市、集镇等》。建筑:物密集区外取—用地:下,。水,用于地源热泵—系统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取可靠回灌!措施安装《采、灌两用计量装】置确保回灌水到达同!一含水层;  【。 (二)地下水供水!管、回灌管》不得与市政》管道连?接,。;   (》三)水源井设置应】当,避开有污染》的地:面和:地层抽水井和回灌】管,。应当设置水样采集口!及监测口;   】(四)对抽》水量:、回灌?量及其水《质、水位进行定期】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地—下水地?。源热泵、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建设单位应当在!井孔:施工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列资料   (一!)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勘查!报告;   (【二)凿井施工方案】。;   (三—)含计量监测设施】的管网设计图; 】  (四)凿井【施工单?位技术等级证明材】料   第二十五条! 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停止使—用地下水《的应当办理》取,水许可注销手续  ! 地表水或者自来水!供水水源不能满足】需求需要重》新启用已经封填的水!源井的应当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第四章】 保 护  — 第:二十六条 水—源井应当《根据土层、水—源类型、取水用【途划定保护范围矿泉!水,水源井?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划—定保护范围  【 水源井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场;   (【二)堆?放、填埋《垃圾:和有毒有害物质;】   (三》)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第二十七条 水源井!内出现水浑、水【位,异常幅度下降—或,者发生井台断裂塌陷!、,计量:装置失灵等异—常情:况时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停止取水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 ,备,用地下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设置垃【。圾填埋场兴建有污】染,的企业?;   (二)将】不符:合国:家回灌水水质—标准:的水灌入地下;【  :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四》)使用无有效—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五,。)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进行灌溉!。; :  (六)利用【含有毒污染物的【污泥作为肥料—;   《(七)?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 ,第二十九《条 在地下水的【水源地补给》区,和,。径流区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不【得设置生活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废弃物堆放场或!者,转运站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治理、转!产或者?搬迁   第三十条! 报废、闲置或者】施工未?完成:的,水,源,井所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封—填方案并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封填水—源井防止污染—地下水   第三】十一条 采》矿或:者建设地下工程【应当对?不同含水层》。进行:分层:止水   因疏干排!。水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的采矿或者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对他》人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  水文监测、地】质勘探?用于观测的钻孔应】当分层止水其余钻】孔应当在勘探结束】后封堵   —第五:章 监督《。检查: ,  第三十》二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 (一)指导、【。。监督:和,协调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二,。)会同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编制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和划定!水,功能区;《   (三)组织】实施地下《水总量控制计划; !  (四)行使【地下水取水许可权】限,监督检查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三十三条》 水资源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  (一)负—责地下水资》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二)组织实施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 《  (?三)监督检查—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执行情况;》   (《四)组织开展地下水!资源:的普查、登记、建档!工作;  》 ,。(五)监督检查地下!水资源监测站点布设!和,地,下水资源的动态监】测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四: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热水、矿泉》水的勘查、》。采矿:许可审批的监督管】理工作? ,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源热泵系统】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水资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 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加强《对地下?。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检查工作 】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井权》。单位应当封填水【源,井逾期不封填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井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将矿井或者地!下工程建设疏干【排水用于生产生【活的依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罚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地下:水污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地下水资源【是,指储藏于《地表以下包括地热】水、矿泉水在内的】各种类型的地下水 !  (二)》。地源热?泵系:统是指以《岩土:体、地下水或—者地:表水等浅层地—热资源为低》温热源由《热泵机?。组,、地热能交》换系统、建筑—物内:。系统组成《的供热制冷系统地】源热泵?。系统包括《。。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和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