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 第一条 】 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苏建管企[20!07]4《。5号)?、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苏【建管:企[2008]【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 , 第二条《 对本《市已经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的建筑市—场行为以及企—业资质条件的监【督检查适用》本细则
—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建筑业管理机—构负责
金坛市、溧!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市》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武进区、新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工作
!。 ,。 第四条 建【筑业企?业,。应按规定通过常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分为网上】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
《 , (:一)网上《监督检查根》据省建管局相关【文件实?施
(【二)现场《监督检查分为定【期监督检查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定期监督检查在每年!九月份实施》
? 第六《。条 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的主要对象【包括
—。 (:一)在上年度—企业:资质网上核查—中存在问题的;
】 (二)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投诉的;》
(—三)大众传播媒体曝!光的;
《 (四)上级!行政机关指》定检:查的;
《 《(五)发生》过,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
? (六)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 (》七)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八)?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九)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十)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 (?十,一)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 (十二)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 (十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 (十四)未建【立信:用档案、《信用:考,评为不合格的—或,列入重点监控的企】业;
【。(,。十五)其他需要重】点抽查的
— : 第七条《 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有关施工业!务的文档《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 第八条 】被检查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如实》提,供以下资料并—不得向?检,查人员赠送或—变,相赠送财物不得请检!查人员参加》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
》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三)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
《 (四)建筑—业,企业:有关施工业》务,的文档;
!(五)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文件《(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
【 (六》)其他相关》的资料
— 第九条 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及建筑业《管理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过程中】应当将实施监督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记录在常】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情况表中(附【件一)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及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条 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及建筑业管—。理机构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的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 ,第十一条《 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及建筑业管理!机构在核查》中发现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已不再符合相—应等:级资质条《件的:根,据规定可以出具【常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附件二【)责令其《限期改正整》改期限不少于—一个月整改》过程中企业》暂停新接工程不得】新,申请资?质升级和增项—;逾期?不改: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撤回其资质—
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申请资质许可】机,关按照?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二!条 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及建筑业管理!机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建,议资质?许可机关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 第十三条 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及建筑业管理—机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上报资质】许,可机关依法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并由资质许》可机关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建筑业企】业应当及时将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二)?建筑业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依【法被撤销、撤回或吊!销的:;,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及建筑?业管:理,机构在实《施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建?。筑业企?业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 《第十五条 【被检查企业》对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及建?筑业管理机构实施】的行政检《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