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江苏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省政府第4—2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7】6号)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改扩建工程【、建筑?拆除等工《程项目建设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和建】。设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建筑业企《业在承?揽工程项目》施工业务后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不?拖欠、不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履约费用专项用【于,应急支付建筑业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第》四条 各市、县【(市)建设》、劳动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 第:五条 ? 保证金一般采用资!金,。转账方式提交也【可,采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书 第六条  建!筑业企?业在市、县》(市)的区域内累计!交,纳保证金不超过【80万?。元并存入指定银【行专:户 第七条 按【照建筑?。业企业信用程度保】证金交纳实行—差别化?管理:建筑:业企业在市、县(市!),。行政区域内交纳保】证金连续《满3:。年且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退—还不少?于交纳保证》金的:80% 第八条  !   退还保证【金时:应,当,将利息?一并:退,还 第?九条:  建筑业企—业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应当按!规定标准《的2倍交纳保证金】 第:十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通报】批评:和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业企业和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名单!报送同级人民银【行并由其将企业【和建:设单位不良行为录入!银行征信管理信息】系统限制建》筑业企业和建设【单位贷款 第三【章   保》证金的支付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建筑业企!业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筑业企业获得工】程款:后应当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被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第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其:限期: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行,政措施启动保证【金应急支《付,程序动用保》证金:用于支付责任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或!要求担保人按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义务 —(一:)建筑业企业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超过限定《时间的; 》(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或其它!。恶性事件的;— (三?)其他需应急—支,付保证金的 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应急【支付:程,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作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筑业企业的—财务支出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与农民】工发生工资报—酬争议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理建筑业企业—与农民工发生工资报!酬争议不服》行政:。协调与处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停止协调【明示: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实行【。“谁承包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全部的!。支付责任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建筑业企业之【间依法分包》。工程或分包劳务【的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分包》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不得以总承包】企业拖欠分》包工程款、》分包劳务《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包企》业规避支付责—任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分包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 有关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的结?。算纠:纷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解决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不具备资】格,的劳务承《包人:组织劳务《、承包工程属违【法违规无资质承揽】业务劳务承包人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由:录用劳务《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企业或】建设单位承担支【付责任劳务承包人】。以被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主张—权利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采信明示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行,政主管?部门或?工会组织《按应急支付程序强制!动用的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指定银》行专户足额补—齐保证?金;逾期未补的责令!建筑:业企:。业加倍补《交 :第四章 保证金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各市、县(市)【建设、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当加强保证】金的:。。监督管理并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筑业企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有效凭证、】银行保函《或担保书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结算!和,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效证—明以:。及书面报《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二十条 保证【金制度执行》情况是评定建筑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的:重要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建筑业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劳务承包人【违法用工或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企业:有关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劳务承包人携—工程款逃逸不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劳务承包人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逼】讨工程款、讹诈工】。程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追!究企业法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保证金实》施细则各《地,现行保证金管理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