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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1【1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3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3月2》8日 ?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粘土砖的监》督管理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     》本,条例: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产业导向以非!。。粘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有利于节约【土地和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改善建》筑功能的用于建筑】物,墙体的建《材产品     !第三条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应》当遵循?技术创新、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   ?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发】展目标和措》施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有关?措施 《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墙体材料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墙体材料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有!关工作    】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墙:体材料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宣传引—导公众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     对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墙体《材,料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 第二?章 鼓励与扶—持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挥投资、税—费、:价格等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鼓】励和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   【  第八条 省墙】体材料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并公布【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并公布墙体材料【产业导向    ! 第九条 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设》计规程、施》工技术?规程、标《。准图集?和,验收标准《 :    《。第十条 《。鼓励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建筑】渣土等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以及江河淤】泥开发、生产新【型墙体?材料鼓励优先—发展自保温墙体【材,料逐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生产》和建筑节能 【    第》。。十一条 研究、【开发新?型墙体?材料:投资建设《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以?及粘土实心砖和粘】土空心砖生产—企业转产新型—墙体材料的》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补贴    】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应:用项目?符合循环经济或者建!筑节能?要求的除按前款规】定享受补《贴外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的扶持 【     第十【。二条 企业开发新】型墙:体材料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   ? ,企业生产经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使用经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的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政策—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墙《体材料主管部门确】定的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农村新型【墙,体材料示范房—。建设及试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贴    【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墙体材料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和支持农村居民【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  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  《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墙体材料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规划指导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职责对墙体材料】生产、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工!作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 【     第十【七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粘土实》心砖;城镇范围内禁!止生产?粘土空心《砖,   《  城镇《范围内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其中框架(含【框,剪、剪力墙、筒【体等)结《构的:。建筑工程还禁止使用!。粘土空心砖  】   本《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粘土空心砖和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的具体范围【由设区的市墙体【材料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     第十八】条,。 ,省墙体?材料: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提出扩大本!条例规定的禁—止生产?粘土空心砖》和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范围的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    第十九条 !为修缮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建设、修!缮经依?法批准的仿古建【筑确需生产粘土【实心砖的《。应当经?。设区的市《墙体:材料管理机构批【准;生产的粘土实】心砖只能用于修【缮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建设、—修缮:经依:法,批准的仿《古,建筑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计划采取《。措施限期淘汰—以粘:土为生产原料的砖】瓦窑厂   【 , ,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可以向墙体!材料管理机构申请】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  【   (一)产品】属于国家和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范围:;     (】。二)企业《生产规模、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产业导向!;   》  (三《)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并【经,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二条 申请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企业在县(市!)范:围内的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墙体材料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企!业,在市辖区范围内【的应当向设区—的市墙体材料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     》县(市)、》设区:的市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自收到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认【定,   《  省?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认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经—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由《省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认定】。。不得收取费用—  ?   第二十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或者取《得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后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省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应当撤销认定收!回认:定证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被《撤销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 第二十四条—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符》合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质量应当【检验合格销售新型】墙体材料应当提供】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   —  设计单位在设计!建筑工程时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应用设计规程以【及本条例规定采用】新型:墙体材料   】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情况【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通过审》查 : ,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原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同意 《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工程施工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进行监《理     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粘—土,空心砖生产项目实】行限制供地》对生产粘土空心【砖使用的粘土—资源实行《限制开采  【。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的质量监—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墙体材料的违法行!为 ?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建筑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情况》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设计、【施工、监理的行为】  ?   第二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所在地墙体】材料管理机构—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建筑工程的【主,体工程竣工后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按!照建:。筑工程?(含基础部分)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总?量予以?清算   —  第二十八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并按照规定解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国家规定!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不得减征—、免征?、缓征不得侵占【、截留、挪用—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缴—、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墙体【材料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九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使用和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为》未按照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的; 》    (二—)违反规定认—定,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    】 (三)《违反规定改变专项】基金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减征、免征、缓征专!项基金或者》侵占、截留、挪用】。专项基金的;  !   (四)—不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退还、解》。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 】 ,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的由墙体材料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生产】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的数量处!。以每:立方米二百元—的,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应当!。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 ,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生产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或者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继《续,生产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的依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查处取缔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的【粘土实心砖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由墙体材料!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销售?粘土实心砖的—数量:。处以每立方米二【百元的?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由设区【的,市墙体材料管理【机构撤?。销,批准并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或者: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由墙】体,材料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使用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的数量处【以每立方米二—百元的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未依法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省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对审《查机构?的认定  —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标准足额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由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未缴纳金》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第三《。十四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不按照规定解!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改变专项《基金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减征、【免征、缓《征专项?基金或者侵占、截留!、挪用专《项基:金的由同级或者【上级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附《。则    —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