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11号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3!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3月28》日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粘土砖的《监督管理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 : 本条例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产—业导向以《非粘: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有利于节约土地】和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改善《建筑功能的用—于建筑物《墙体的?建材产品
— , 第《三条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应】当遵循技术创—新、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发展!目标和措施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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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有关措施
!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墙体《材料: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墙体!材料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有关》工作
【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墙体材料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宣传引导公众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 对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墙】。体材料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 第《二章 鼓励与扶持
!
《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挥投资、税费、!价格等?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鼓励和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
】 第八—条 :省,墙体材料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并公布【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并》公布墙体材料产业导!向
》 第九条 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设?计,规,。程,、施工技术》。规,程、标准图集和验】收标准
— 第十条— 鼓励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建筑渣土【等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以及江河《淤泥开发、生产新型!墙体材料鼓励—优先发展自保温【墙体材料《逐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生产和建!筑节能
— 第十一条 研!究、开发《新,型,墙体材料投资—建设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以及【粘土实心砖和粘土】空心砖生产企—业转产新型》墙,体,材料的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补贴
】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应用项目符!合循环经济或者建筑!节能要求的除—按前款规《定享受补《贴外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的扶持
》
, 第十—二条 ?企业开发新型墙体】材料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 企业生产经】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使用经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的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政策
【 ,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墙体材料主—管部门确定的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农!村新型墙体材料示】范房:建设及试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贴
【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墙体材料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和支持农村!居,民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 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
【
: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墙体材料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规划—指导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职责对【墙体材料生产、【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工作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
第十!七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粘—土实心砖;城镇范】围内禁止生》。产粘:土空:心,。砖,
? 城镇范围内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其中【框架(含框》剪、:剪力墙、筒体等)】结构的建《筑工程还《。禁止使用粘土空心砖!
: 《本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粘土空心砖和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的具—体范围由设区—。的市墙体《材料: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 第十八条》 省墙?体材料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提出】扩大本条例规—定的禁止生产粘土空!心砖和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范—围的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 第《十九条 为修缮【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建设、修!缮经依?法批准的仿》古,建筑确需生产粘土实!心砖的应当经设区的!市墙体材《料管理机《构批准;《生产的粘《土实心砖只能用于修!缮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建设、修缮【。。经依法批准》的仿古建筑》。。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计划采取措施限】期淘汰以粘》土为生产原》料,的砖瓦窑厂
】 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可以向—墙体材?。料,管理机构申》。请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
:
(一)产!品属:于国家和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范围;
!
(二【)企业生产规模【、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产业导向;》
(三)!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并经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二十二条 申请!。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企业在!县,(市)范围》内的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墙体?材料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企,。业在市辖区范围内】的应当向设区的【市墙体材料》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县(市)、设—区的市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自收到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认定
! ?省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认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经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由省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
》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认定不《得收取费用
! 第二十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或》者取得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后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省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应当撤销认定收回】认定证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被撤》销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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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四条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符合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质—量应当检验合—格销售新型墙—体材料应当提供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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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
》 设计单位在设!计建筑工程时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应用设计!规,。程以及本条例—规定采用《新型墙体材料
】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情《况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通过审!查
《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原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同意
?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工程施【。工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进【行监理?
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粘土空—心砖生?。产项目实行限制供地!对生产粘土空心【砖,使用的粘土》资源实?行限制?。开采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的质量监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墙体材料的违法】行为
—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建筑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情:况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设计、施工!、监理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所】。。在地墙体材料—管理机构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建筑工程的主体工程!竣工后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按照建【筑工程(含基础部分!),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总量予以清算】
《 第二十八—。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并按照规定!解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国,。家规定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不得:减征、免征、缓【征不得侵占、截留】、挪用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缴、: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墙【。体材料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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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使用和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为未》按照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的】;
《 (二)违反】规,定认定?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
》 (三)—违反规定改变专项】基金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减【征、:免征、?。缓征专项基金—或者:侵占、截留、挪用】专项基金的;—
《 (四)不—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退还、解!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
—。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的由墙体材料—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生产《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的】数量处以每立方米二!百,。元的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应当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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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生产—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或者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继续生】产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的依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查处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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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的粘土?实心:砖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由,墙体材料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销售粘土】实心砖的数量处以】每立方米二》百元的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由设区的市》。墙体材?料,管理机构撤》销批准并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或者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由墙体材》料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使用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的数量处】以每立方米二百【元的罚?款
?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未依:法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省!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对审查机《。构的认?定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标准足额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由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未缴纳金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 第三十《。四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不《按,照规定?。解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改变专项》基金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减》征、:免征、?。缓征专项基金或者侵!占,。、截留、挪用专【项基金?的由同级或者—上,级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五章 —附则
》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