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市、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抢险救灾房屋!建筑:;
(二《)工程投《资总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四)【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
(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 【 发:证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施工许可证的—发,放
第五《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通过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或?个人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或个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七?条 : 施工许《可证一般按》项目施工总承包发】包标段核发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按一个标段内的一】个或多个单位工程】核发:但一个单位》工程原则上》不得分解成若—干,部,分申:领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符合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施工承包合同网【上备:案
第九条》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开
!第十条 《 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二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护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三条 发》证机关应当将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和有关网站予以!公示
《 发证机《关作出的施工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四】条 发证机关—应当:建立:颁发:施工许可《。证后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条件—发生变化、延期开工!、中止施工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依法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依法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依法!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
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第十九条】 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施工许可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施《工许可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条 本办法关】于施工许《。可,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1999年11!。月,15日常州市建设委!员会颁?布的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常建》委〔1999—〕第29《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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