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常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市、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抢险救灾房屋!建筑; (二)工程!投资总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四?),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 (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  《。发证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施》工许可?证,。的发放 第五—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通过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或个人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或个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七条《  施工《许可证一《般按项目施工—总承包发包标段核】发,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按一?个,标段内的一个或多】个,。单位:工程核发但一个单位!工程原则上》。不得分解成若—干部分申领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符合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施】工承:包,合,同网上备《案, 第九?条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开— 第十条  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二?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护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三条 《 发证机《关应当?将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和!。有关:网站予以公示   !发证机关作出的施】。工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四条 发》证机:。。关应当建立》颁发施工《许可证后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条《件发生变化、延【期开工、《中,止施工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依法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依法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依法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 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第十九条《  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施工许可【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施工许可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条 》本,办法关于施》工许可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1999年】11月1《5日:。常,州市建设《委员会颁《布的: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常建委〔》199?。9〕第290—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