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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 (2011!年10月27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制定  201!1年11《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7年12月】25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18年》1月2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苏州【。市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湿《地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适宜野【生动:植物生存、具—有生态?调控功能的潮湿地】带和水域包括湖泊】、,河流、沼泽、滩涂】等自然湿地以—及经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永久性水稻—田,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人:工湿地? 第四条 》湿地: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统筹:。规,划、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湿:地保护实行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 市、县》级市(区)农林【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湿地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水利—、环保、《园林和绿化》、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湿地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由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组成的【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湿地】。认定:条件制定《、湿地资源评估以及!湿地保护与利—用等:。。有关活动提供—技术咨?询和评审意见具体】。工作由市农》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湿地生态【补偿:的力:度湿地生态补偿资】金应当?专款专用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湿地保护!意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支《持开展?。湿地: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第:九,。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湿地保护工作! ,。鼓励:依法成立各种类型】。的湿地保护社—会,组,。织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的义务有权!对,破,坏,、侵占湿地的行为进!行举报? 对在湿地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举报有功者【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湿地资源普查并!将,普查:结果: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农林行政主管!部门: 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湿地资源监【测制度定期对湿地】资源状况《进行评估《 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汇总湿地资源!普查、动态监测以及!相关研究成果—、数据等资料建立湿!。地资源档案》实行信?息共享制度》 第:十二条 《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湿【地保护规《划 湿地保》护规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旅游发展规】划,等相:衔接 湿地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规划需要变更的!应当经?过原批准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湿》地的水质、》土壤、野《生动植物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对功能退化—的湿地?应当通?过水生动植物恢复、!水,源补充?、水体交换、减少污!染源:等措施进行科—学恢复 第十四条】 湿地资源利用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遵循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持续发展原则【不,得改:变,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不得超出资!源的再?生能力?或者给野生》动,植物物种《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破坏野生动植物【的生息繁衍场—所 :第十五条《 湿地按照保—护级别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分:为,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市级重要湿地 !省级以上《重,要湿地的《认定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市?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制定市级重要湿地!、一般湿地认定【条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级:重要湿地由市农林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一般湿地《由县级市(区)【农林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报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分别公布市级重【。要湿地?、一般湿《地名录?明确湿地范围和界线!设立湿地界标—。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移动或者—破坏湿地《界标 第《。十七条 生态系【统典型、生物多样】性丰富、珍稀物种】。集中:。分,。布或者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湿地应?当,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 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 —自然景观《适宜、生态特征典型!、历史和文化价值】独特、科普宣传【教育意义明显的湿地!。可,以建立湿地公—园 建立《湿地公园应当—以保护湿地生态【。功能为?主兼顾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和生态旅游! 申请?建立湿地公园—。的应当编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 第十【。九,条 湿地《公园分为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市】级湿地公园和县【级湿地公园》 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的建立》、建设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市《级湿:地,公园的建立由所在地!县级市(区)—农林行政主管部门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农林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材料!市农林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市《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对于跨界的市级】湿地公园《的申报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后《按照:申报程序《。提,出申请 县级湿【地公:园的建立《。由所在?地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禁止擅!自命名?、挂牌县级以上湿地!公园 第二十条【 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应当严】格,执行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变更、调《整的应当报原批准设!立湿地公园的机关】审查 湿地公园【的游览接待量应当符!合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确定的湿】地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永久性》。水稻田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人工湿?地防止面积减少和污!染维:护人:工湿地生态功—能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永,久性水?稻田种植面积和区域! 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人工》湿地由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第?二十二条 纳入湿地!生态红?线范围的湿地禁止】占用:。、征收?或者改变《用途 因交通、【能源、通讯、水利】等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征收:湿地生态《红线范围以外的【。湿地或者《改变用途《的用地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湿地《保护与恢复》方案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当根据湿地保【护级:。别征求相应农林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湿地生态》红线和湿地保—护规划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意见】;没有出具》意见的?。视为同意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应当作为—有关部门办》理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 经】批准占用、》征收湿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湿地保《护与恢复方案恢【复,或,者重建湿《地 第二十三条 征!收、:征用或?者占用湿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补偿费—用并:根据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湿地保—。护方案开展湿地恢】复、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向》湿地引进外来物种】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引进的外来物】种,进行动态监》测发现有害的及时报!告上一级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第二十五》条, 禁止在自》然,湿地: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擅自围—垦、圈占《、填埋湿地; (】二):擅,自挖塘、取土、烧荒!; (三《)破坏野生动植【物的生息繁衍场【所; (四)非】法猎捕、《采集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捡拾鸟》。卵非法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 (五《)非法抽采》排放湿地蓄水或【者截断湿地》水系; (六)【倾倒固体废弃—物、投?放,有,毒有:害,。物质、非法排放污水!; (七)其—他破坏湿《地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农林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擅自移动、破坏!湿,地界标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五款规定擅自命!名、挂牌县级以上湿!地,公园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占,用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处以?非法占用或者改变】用途:湿地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拒绝恢【复、:保,护湿:地或者未按照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湿地保!护方案进行恢—复、保护的处—。以每平方米》三十元至八十—元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经规定处罚》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其《他法律、法规—。未规定处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已经依!法予以处罚的农【林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处罚 第二】十八条? 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2年2月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