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
(201—1,年10月27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制定 《 ,2011年1—1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7年12月!。25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18】。年1月2《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苏,州市:。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湿地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适宜《野生动植《物生存、《具有生态调控—功能的潮湿地带和水!域,包括:湖泊、河流、—。沼泽、滩涂等—自然湿地以》。及经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永久性】。水稻田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人工—。湿地
第四条— 湿地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统筹《规划、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湿地保《护实行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
市、县级市—。(,区,)农林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湿【地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水利、环!保、:园林和绿化、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湿!地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由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组成—的,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湿地认定!条件制定、》湿地资源《评估以及湿地—保护与利用等有【关活动提供技术【咨询和评《审意见具体工—作由市农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湿》地生态?补偿的力《度,湿地:生态补偿资》金应:。当专:。款专用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湿《地保护意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支持:开展湿?地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第九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湿地:保护工作《
鼓励依法成立各种!类型的湿地保—护社会组织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的义》务,。有权对?破坏、侵占湿—地的行为进》行举报?
对在湿地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举【报有:功,者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湿地资源普查并!将,普查结果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农林行政主【管部门?
,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湿地资源!监测制度定期对湿】地资源状况进行评估!
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汇总湿地【资源:普查:、动:态监测以及相—关研究成《果、数据《等资:料建立湿地资源【档案实行信息共【享制度?
第十二条 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湿地保护规划【
湿地保《护规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旅游:发展规?划等相?衔接
湿地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规划需】要变更的应当—经过:原批:准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湿地的水》质、:土壤、野《生动植物《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对功】能退化的《湿地应当《通过水?生动植物恢复、水】源补充?、,水体交换、减少【污染源等措施进行】科学恢复
第—十四条 湿地资源利!用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遵循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持续发展】原则不得改变—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不《得超出资《源的再生能力—或者给野生动植物】。物种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破坏野生动!植物的生《息繁:衍,场所
第十五条 】。湿地按照保护—级,别,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分为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市级重要湿【地
省级以上重要】。湿地的认定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市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制定市级重要—湿地、一《般湿地认定条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级?重要湿?地,由市农林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一般湿地由县级市!(区)农林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报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分别!公布市级重要湿地、!。。一般湿地名录明确湿!地范围和界线设立湿!地界标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移动或《者破坏?湿地界标
第十七条! 生态系《统典型、生》物多样性丰富、【珍稀物种集》。中分布或者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湿地应当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
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 自然景!观适宜、生》态特征典型、—。历史:和文化价《值独特、科普宣传教!育意:义明显的湿》地可以建《立湿地?公园
建《立,湿地公园《应当以保《护湿地生态功能为主!兼顾: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和生态旅游
申请】建立湿地公》园,的应当编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
,第十九条 湿地公园!分为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市—级湿地公园和县级】湿地公园
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的建立、建设【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市级湿地》公园的建立由所【在地:县级市(区)—农,林行政?。主管部?门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农林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材料?。市农林?。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市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对【于跨界的市级湿地公!园的申报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后按照申】报程序提出申请
县!级湿:地公园的建》。立由所?在地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禁止擅自命【名、:挂牌县级以上湿地】公园
第二十条【 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应当严格执【行,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变更《、调整的《应当报原批准设立湿!地公园的机关审查】
湿地公园》的游览接待量应当】符合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确定的湿地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永《久性水稻田》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人工湿地防止!面积减少和污染维】护人工?湿地生态功》能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永?。久性水稻田种—植面积和《区域
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人】工湿地由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第二十二—条 纳入湿地生态红!线范围的湿地禁止占!用、:。征收或者《改变用途《。
因:交通、?能源、通讯、—水利等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征收:湿地生?态红线?范围以外的湿—地或者改变用—途的用地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湿地保护与恢复!方,案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当根据湿!地保护级《。别征:求相应农《林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湿地生态《红线和湿地保—护规划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意见!;,没有出具意见的视】为同意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应?当作为有关部—门,。办理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
经批准占—用、征收湿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湿地保护《。与恢复方案恢复或】者重建?湿地
第《二十:三条 征《收、征用或》者,。占,。用湿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补!偿费用并根据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湿地保护方】案开展湿地恢—复、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向湿地!引进外来物种—。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引进的—外来物种进》行动态监测发现【有害的?及时:。报告上?一级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第二十—五条: 禁止在《自然湿地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擅?自围垦、圈占、填】埋湿地;
(—二,)擅自挖塘、取【土、烧荒;
(三】。)破坏野生动植物】的生息?繁衍场所;
(】四)非法猎捕、采集!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捡拾!鸟,卵,非法: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
(五)非—法抽采排放》湿,地蓄水或者截—断湿地水《系;
(《六)倾倒固》。体,废弃物、投放—有,毒,有害物质、》非法排放污》水,;
(?七)其他破坏湿【地,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农林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擅自《。移动、破坏湿地界标!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五款【规定擅?自命名?。、挂牌县级以上【湿地公园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占用《。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处—以,非法占用或者—改变用途湿地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拒绝恢复【、保护湿地》或者未按《照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湿地?保护方案进行—恢复、保《护的处以每平方【米三十元至八十【元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经规定处—。。罚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其】。他法律、法规—未规定处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已经】依法予以处罚—的农林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处【罚
:第二十八条》 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2年2!月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