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00—8年8月2》6,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制定《。 2008年9】。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7年?。12月25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18:年1月2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苏州市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内河交通秩【。序防:。治船:舶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内—河通航水域(—长江除?外)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其他与内河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渔业船】舶、渔港水域、【城市园林水域等【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条 — 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需要—确定管理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渡【船、农用自备—船、餐饮《船等船?舶的安全管理
【 第四条 市和县!。级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县级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安监、公安、水利!(水务?)、:农,林(渔?业)、?园林:。。和绿化、建》设、旅游、》环保、市容市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船舶、浮!动设施和船》。员
》 : 第五条》 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方可航行或者】从事相关活》动
第六条 】船舶、船舶运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
第七—条 客船《、危险货物》运,输船舶、油船和航行!于太湖的《运输船?舶应当配备与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联网的卫!星定位?系,统等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
船舶在航行!时卫星定位系统【发生故?障,的应当及时向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八条: 船长全《面,负责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在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负有最终责任
】 不设船《长的船舶由履—行,相应职?。责的船?。员全面负责》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
第九条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船员的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负责》船,员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航行、!停泊:。和作业
】 第十条— 船舶应《当尽可能沿本船【右舷一侧航道航【行,
船《舶,应当:按照:交通安全标志—停泊遇?有前方发生内河交】通事故?、航道堵塞、水上交!通管制以及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船舶需要—紧急停泊时应当【。沿本:船右舷?一侧依?。次停泊不得影响【其他船?舶的航路
》 第十《一条 ?船舶、?浮动:设施上从事临—水作业的人员应当】穿着救?生衣:
第十二条【 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保障通航安全的实际!需,要发布通航规定
! 船舶进入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或者《航行条件《受,。限,的,区域应当遵守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通航规定》申,请,护航等特种秩序【维护的按《照规:定向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 第十三条 船【舶载运货物应当保证!。船舶稳性不得影响驾!驶视线未《经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核定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船舶载】运的货物甲板—以上高度不得—超,过船:舶型深的二分之一】积载宽度不得超出舷!外各五十厘米—长度不得超出—船身 ?
船《舶拖:带、顶推应》当采取单《排一列编队方—式不得使用》长缆、独缆、绑【拖等拖带方》式使用偏缆不得【超过拖船《宽度的?二分之一
第】十四条 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遮—挡、污损《、涂改船《名和船籍港等船【舶标识;
》 (二)利用非载!客船从事载客活动;!
(三)不具】。备夜航条件的船舶夜!间航行;《。
(四》)船员酒后从—事航行?、作业活动;—
?(五)快速艇作全速!回,转或者大舵角转【向等:危险操作《;
《(六)在《狭窄弯曲航道、【桥梁、船闸引航道等!水域停泊《;
(七—)农用自备船—改变用途或者在船舶!。。证,。件,载明的水域》外航:行
第十五条】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航:道沿线的古桥—、古驳岸《、古码头等文物【。保护单位和古—。建,筑,的水域设置限—速、禁停《等交通安全标—志船舶经《过,时应当遵守限速、禁!停,规定
第十六条!。。 设置码头、—泊位、作业》区以:及过:。船设施在进行可行性!论证时应《当征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意《见
《码头、泊位、作【业区以及《过船设施所》有,人、经营人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维护交通安全【标志并?。指定专人管理船舶】停靠:秩序
客运》旅游码头、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码》头、水?上加油站点》等重点码头其所有人!。。、经营人应》当,安装与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联网的安全监控!视频装置并保证正常!运行
《
第四?章 危险货物监【管与船舶污》染防治
】第十七条 经—批准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码头、泊位在使!用前应当《书面告知地方海事】管理机构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在—。经批准的专用码【头或:者指定水域停泊【、作业?
太湖》、阳澄湖等》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区!域禁止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进入?
: : 第十八条 —。在航道、航道沿【岸设置水《上,加油(气)站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市:容市政、环》保,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船舶污染物接收、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
— 第二十条 港口、!码头:、船闸、水》上服务区的所有【人、经营《人应当设置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并【保证: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太湖!、阳:澄湖等?湖,泊的船舶出入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并加强】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一条 —湖泊、江河水—面上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餐饮船—本条:例实施前已》有餐饮船的搬迁【、取缔由《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方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 :。住家船、拾荒船等非!运输无证船舶—由,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整》。治
:
第五章 — 风景旅游区水域和!旅游船艇
》
第二!十二条 风景旅游】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所属水域》的交通安《全管理督促水上旅】游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 第二十三条 水】。上旅游交通管制区域!由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确
定因—城市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其他船舶《应当经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进入
】 第二十四—条, 水上旅游经营【单位应当在》游客自行《操作旅游船艇的【。活,动水域设置明显标志!或者隔离设施
【 , 水上旅游经营【单位应当在》。。符合客运安全条【件的码头安排上下】客
水》上旅游?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教育履行安全告知!义务敞开舱》室旅游船艇》上,的船员应当督促游客!穿着:救生:衣游客应当遵守【安全:规定服从《安全管理
》 第二十五条 】旅游船艇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 ,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旅游船艇的—。管理
尚】未列入船舶登记范】。围内的旅游船艇从事!水上旅?客运输、旅游—、娱乐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具有制造企业【的产品?合格证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的技术检验、检测!证明; 】 】 》 , ! 》
: (二)需—要专人操《作的应当《配备符合《规定的船员;
【 (三)在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划定的水!域范围内活动—
第【二十六?条 操作非》机动旅游《船艇的船员应当经】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考核或者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 第二《十七条 快》速船、?游客自行操作—的旅游船艇的活【动范围应当与浴场】、游:泳,区边界线以及相邻航!道保持十《。五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快速船航】行离:岸距离不得超过五】公里:(有航线签注的除外!), ,
《 第二十《八条 ?自境外购入的—游,艇应当持有境—外有关?主管机关认可的【游,。艇检验证书或—者认可?的组织签发的游【艇合格证并向—境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初次检—验
? 游艇可以委托【游艇俱乐部等专【业服务单位管—理
游》艇俱乐部等专业【服务:单位应当《遵守下列安》全管理规定
】(一)建《立游:艇安全和防治—污染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二)具有】相,应的停泊水域、码头!、,。安全设施《。。。和通:信,设备:;
: :(,三,)具有游艇日常检】修,、维护、《保养的设《施和能力;
(!四)具有回收—和,处,理游艇废弃物—、残油、垃圾的设】施和能力;
】(五)具有》安全和防治》污染的措《施、应?。。急预案并具备—相应的应急救助【能力
第二十九!条 游艇航行应【当避:开主航道、锚地【、通航?密集区以及》其他交通《管制区域确需进【入上述区域航行的应!当向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服:。从指挥不得》超速航行
游】。艇应当在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划定的水域停【泊;临时性》停泊:的不得妨碍》其他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
—第六章 通航保】。障和:救助
》
》 :第三十?条 规划、建—设航道应《当,统筹规划和建设锚地!、水上服《务区、监控设施、系!泊,设施、内河通航标】志等设?施保:障内河交通安—全
第》。三十一条 》主要:干,线航道上不得建【造影响通航安—全的上承式》肋拱桥梁
通!。航水域上影响—通航安全的》桥梁、桥墩、桥【。。。桩,以及:。。达不到通航技—术标准的过船设施】、架:空,管线等过河设—施管养单位应当【设置明?显的照明、警—示、:助航标志以及防撞】设施危及通航安全】的由:管养单位负责修复或!者改建
第三十!。二条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险要!航段、船《闸等过船设施水域的!。通航:安全:现场监管
第三!十三条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应当在批准的期限】和区域内《完成
禁止船舶!。在航道内进》行捕捞?和,擅自打捞作业
!水面保洁不得—影响通航安全
】 第三?十四条 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水上搜!救中心?。落实:经费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建立水上【。搜救体系完善—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水上搜?救能力
》 ,第三十五条 —水上搜救中》心接到险情报告后应!当根:据险情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搜救工作动员各】方力:量进行救助
遇!险现场和附近的船】舶、浮动设施、防治!污染设?备、人员应当—服从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调度指】挥
—。第七章 事故调查!处理
— ,。 第《三十六条《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调【查处理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碰撞》、触:碰、触礁、浪损【。、搁浅?、,火灾、爆炸以及沉】没,。等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内河交【。通事:故但不包括下列事件!
(一》)船舶停泊修—理作业时引发的火】灾、爆炸以及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
(—二)船舶进行受【载或者卸载》等,船岸间作业时非船舶!原因直?接导致的船舶火灾、!爆炸以及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 (三)船—员工伤船《员、旅?客自杀?。和,他杀以及失足落水】的
第三—十,七条 船舶发生【内河交通事》故存在沉没可能时】应当尽可能地—。关,闭所有液货舱—或者油舱(柜)管系!的,阀门堵塞相关通气孔!防止溢漏并且应【当在事故报告中【。说明存油或者液货】的品名、数量—以及通气孔的位置】
第》三十:八条 根据事故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的】需要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当事或者嫌【疑船:舶、浮?动设施?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船舶、浮动设施!未按照要求驶向指】定地点或《者擅自离开指定地】点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第三十九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船舶?发生内河《交通事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根据当事—人的其他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其负同等以下责任!的应当负同等责任;!认定:其负同?等责任的应当负【主,要,责任;认《定其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一】)未持有合格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或者船舶证书;
! (二)》发生事故《后逃逸或者》擅自离开事故现场;!。
《(三)未经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许可】。擅自进入《交,通管制区《或者:禁,航区;
【(四)值班船员酒】后,上岗;
《 (五《)明知船舶》不适航仍然从事航】行、作业或者活动
! :一方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负全部责《任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船舶紧急停泊时未沿!本船右舷一侧依次停!泊影响其他船舶【航路的由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航道堵塞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处罚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一)违反第十一【条规定船舶、浮动】设施上从事临水【作业的人《员未穿着救》。生衣的;
(】二)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水《上旅游经营单位未设!置,标志或?者隔离设《施在不符合客—运安全条件的码头安!排上下客或者敞开舱!室旅游船艇上—的,船员未督促游—客穿着?救,生衣的?;
《(三)?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列【。入船舶?登记范围《内的旅游船艇—从事水?上旅客运输、旅游、!娱乐活动《不符合有关要求的】;,
(四)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游艇俱乐—部等专业服务单【位未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船?。舶在:航道内进行捕捞或】者擅:自打捞作业》的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一!个月至三个月的处】罚
(一)违】。。。反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船舶未按》照规:定方式拖《带、:顶,推的;
—(二)违反第十四】条规定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时有第一《项至:。七项行为的》
?第四十四《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九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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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农用自《备船:是,指镇(街道)—个人、组织》所有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航行于本镇(—街,道)或者《邻镇(街《道)水?域的长度小于—十二米的机动和非机!动船舶;
》 (二)快—速船是?指静水时速》为三十五公里—以上的船《舶;
《 (三)旅游—船艇是指《用于水上旅客运【输、旅游、娱乐活动!的船、?艇、:筏、水上飞行器【、,潜水器、《移动式平台以及其】他水上移动装置;】
: (四?。)游艇是《指符:合国家交通》部门批准或者认可的!游艇检验《规范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并自身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船舶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