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2?0,08:年8月26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制定 2】008年9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7年—12月25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18年1!月,2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苏州市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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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内—河交通秩序防—治船舶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内河—通,航水域(长江除外】)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其他与—内河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渔业船》。舶、:渔港水域、城市园】林水域?等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需:要确定管《理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渡船、农—用自备?船、餐饮船》等船舶的《安全管理《
, :第四条 市和县级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县级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安监、【。公安、水《利(水务)》、农林(渔》业,)、园林和绿化、建!设、旅?游、环保、》市容市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 船舶、《浮动:设施和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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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方可航行或!者从事相关活动
】 , 第六条《 船:舶、船舶《运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
, 第七条 客船、!危险货物运输船舶、!。油船和航《行于太湖的》。。运,输船舶应当配备与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联网的卫星定位!系统等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
! 船舶在《航行时?卫星定位系统发生】。故,障的应当及时向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八》。条 船长全》。面负责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在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负有最终责任
! 不设《船,。长的船舶由履行相】应职责的船》员全:面负责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
第九条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船】员的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负?责船员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航行、停《泊和作业
! 第《十条 船舶应当尽】可能沿本《船右舷?一,侧航道航《行
船》舶,应当:按照交通安全标志】停泊遇?有前方发生内河交】通事故、航》道堵塞、《水上交通管制以及】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船舶需?要紧急停泊时—应当沿本船》右舷一侧依次停【泊,不得影?响其他船舶的—航路
》第十一条 船舶、】浮动设施《上从事临水作—业的人?员,应当穿着救生衣
】 :第十二条 》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保障通—航安全的实际—需要发布通航—规,定
船舶进【入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或者航行条件】受限的区域应—当遵守?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通【航规定申《请护航?等特种秩《序维护的按照规定】向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 , 第十三条 船【舶载运货物应—当保证船舶》稳,性不得影响》驾驶视线未经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核定【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船舶载运的货物甲】板以上?。高度不得《超过船舶型深的【二分:之一积载宽度不得】。超,。出舷外各五》。十厘:米长度不得》超,出船身
船舶!拖带、顶推应当采取!单排一列编队方式】不得使用《长缆、?。独缆、绑拖等拖带】方式使用偏缆不【得超过拖船》宽度的二分之一
】。 第十四》条 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遮?。挡、污?损、涂改《船名和船籍港等船舶!标识;
—(二)利用非载客船!从事载客活动—;
: (三)不具备夜!航条件的《船舶夜间航》行;
(四【)船员酒后从—事航行、作业活【动;
?。 (五)快速艇作!全速回转或者—大舵角转向等危险操!作;
(六)在!。狭窄:弯曲航道、桥梁、船!。闸引航道等》水域停泊《;
(》七)农用自备—船改变用途或—者在:。船舶证件《载明的水域外—航,。行
第十五条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航道沿!线的:古桥:、古驳?岸、古码头等—文物:。保护单位和古建筑的!水,域设置限速、—禁停等交《通安全标志船—舶经过?时应当遵守限—速、禁停《规定:
第十六条【 设置?码头、泊《位、作业《区以:及过船设《施在进行可行性论证!时应当征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意见
《。。 码头《、泊位、作业区【以及过船《设施所有人、经营人!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维护交通安全【标志并指定专人管】理船舶停靠秩序
】客运旅?游码头、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码头、水》上加油站《。点等:重点码头其所—有人、经营人—应当安装与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联网的安】全监:控视频装置》并保证正常运—行
第四章【。 危险货《物监:管与船舶污染防【治
—第十:七,。条 经批《准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码头、泊位在使!用前应当书面告知地!方海事管理机—构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在经批准!。的专用码头或—者指定水域停泊、作!业
太湖—。、阳澄湖等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区域禁止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进入
】 第》十八条 在》航道、航道沿岸设置!水上:加油(气)站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市容市政、》环保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船舶污染物接收、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港口、《码头、船《闸、:水上服务《区的所有人、经营人!应当设置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并保《证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 太湖、《阳澄湖等湖泊的船】舶出:入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并?加强: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一!条, 湖泊、《江河水面《。上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餐饮船本—条例实施《。前,已有餐?。饮船:的搬迁、取》缔由:。。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方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 住家船、拾荒【船等非?运输无证船舶由【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整治
!第五章? 风景《旅游区水域和旅【游,船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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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风景旅!游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所属水【域的交通安全—。管理督促水上旅游】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第二十?三条 水《上旅:游交:。通管:制区:域由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确
定因城!。市,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其他—。船舶应当《经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四条 水上旅!游经营单位应—当在游?客自行操作旅游船艇!的活动?水域设置《明显标?志,或者隔?离设施
水上】旅游经营单》位,应当在符合客运安】全条件的码头安排】上下客
—水,上旅游?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教育履》行安全告《知义务敞《开舱室旅游船艇【上的船员应当督促】游客穿着救生衣游客!应,当遵守安全》规定服从安》全,管理
《 第:二十五条 旅游【船艇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旅游船《艇的管理
】 尚:未列入船舶登记范围!内的旅游船艇从事水!上旅客运输、旅游】。、娱乐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具有制造企业的产!品,合格证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的技术检验、检【测证明; —。 !。 ? ? , 【 :
! (二)需要—专,人操作的应当—配备符合规》定的船员;
!(三)在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划》定的水域范围内活动! ,
第二【十六条 操》作非机动旅游—。船艇的船员应当经】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考核《或者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七条? 快速船、游客自行!操,作的旅游船艇—的活动范围应—当与浴场、游—泳区:边界线?以及相邻《航道保持十五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 快速船航行—离岸距离不得超过五!公里(?有航线签注的除外)!
《。 第二十八条【 自:。。境,外购入的游》艇应:当,。持有境?外有关主管机关【认可的游艇检—验,证书或者认》可的组织签》发的游艇《合格证并向境—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初次检?验
? 游艇可以》。委托:游艇俱?乐部等专业》。服务单?位管:理
游》艇,。俱乐部等《专业服务单位应【当遵守下《列安全管理规定
】 (一)建立游】艇,安全和?防治污染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二》)具有相应的停泊水!域、码头、》安全设施和通信设】备;
》(三)具有》游艇:日,常检修?、维护?、保养的设》施,和能力;
》 (四)具有【。回收和处理游—艇废弃物《。、,残油、垃圾的设施和!能力;
—(五)具有安全和防!治污:染的措?施、应急预案并具】备相应的应急救【助能力
第【二十九条 游艇【航行应?当避:开,主航道、锚地、通】航密集区以及其他】。交通管制《区域确?需进入上述区域航】行的应当向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服从指挥不】得超速航行
游!艇应当?在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划定的水域停【泊;临时性停泊的不!得妨碍其他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
第六章 【 通航保《障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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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规划、建《设航道应当统筹规】划和建设锚地—、水上服务区—、监:控设施、系泊设施、!内河通航标志等设】施保障内河交通【安全
》第三十一条 主要】。干线:航道上不得建造【影响通?航安全的《上承:式肋拱桥梁
【 通航水域上影】响通航安全的—桥梁、桥墩》、桥桩?以及达不到通航技术!标准:。的过船设施》、架空管《线等:过河设施管养单位】应当设置明显—的照明、警示、助航!标志以及防撞设施】危及:通航安全《的由管养《单位负责《修复:或者改建
【第三十二条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险】要航段、船闸—。等过船设《施水域的通》航安全现场监管【
第《三,十三:条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应【。当在批准的》期限和?区域:。内完成
《 禁止船舶—在航道内进》。行捕捞和擅自打捞】作业
水—。。面保洁不得》影响通航安全
!第三十四条 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水上搜救中心!落实:经费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建【立水上搜救体系完】善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水上?搜,救能:力
第三十五条! 水上?搜救中心接到险情】报告后应当根据险情!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搜救《工作动员各方力量进!行救助
—遇,险现场和附近—的船舶、浮动设【施、:防治污染设备—。、人员应当服从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调度指挥 !
第七章— 事故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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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六条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调查】处理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碰:撞、触碰、触礁、浪!损、搁浅、》火灾、爆炸以—及沉没等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内河交—通事故但不包括下】列事件
—(一)船舶停泊修】理作业时引发的火灾!、爆炸以及》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 ,(二:)船舶进行受—载,或者卸?载等船岸《间作业?时非船舶原因—。直接导致的船—舶火灾、爆炸以及】。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船员工伤船员、【旅客自杀和他杀以及!失足落水的
【 ,第三十七条》 船舶发生内河交通!事故存在沉没可能】时,应当尽可能地关闭】所,。有液货舱或者油舱(!柜)管系《的阀门堵塞相—关通气孔防止溢漏并!且应当在事故报【告中说明存油或【者液货的品名、数量!以及:通气孔的位》置 :
第三十八【条 根据事故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的需—要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当事或者嫌—疑船舶?、浮动设施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船舶、浮动!设施未按照要求驶】向指定?地点或者擅》自离开?指定地点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 第三?十,九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船舶发生《内河交通事》。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根?。据当事人的》其他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其负同等以下责【任的应当负》同等责任;认定其】负同等责任的—应,当负主要《。。责任:;认定其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一)【未持有合格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或者船舶证!书;
—(二)?发生事故后逃逸或者!擅自离?开事:故,现场;
(】三):未经: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许可擅自进入】。交,。通管制区《或者:禁航区;
— (四)值—班船员酒后》上岗;
(五)!。明知船舶不适航仍】然从事航《行、作业或》者活动
一【。方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负全】部责任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船舶紧急停泊!时未沿本船》右舷一侧《依次停泊《影响其他船舶航路】的由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航道堵塞—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处罚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第!十一条规定船舶、浮!动设施上从》事临水作《业的人?员未:穿着救生衣》的;
? (二)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水上旅!游,经营单?位未设置标》志或者隔离设施【在不符合客运—安全条件的》码头安排上下客或者!敞开舱室旅游船【艇上的?船员未督促》游客穿着救》。生衣:的;:
(《三,)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列入?。船舶登记范围内的旅!游,船,艇从事水上旅客运】输、旅游、娱乐活】动不符合有关要【求,。的;
(四)】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游艇俱》乐部:。等专业服务单—位未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船舶在?航道内进行捕捞或者!擅自打捞作业—的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一个月至【三个月的处》罚
(一)【违反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船舶未按照!规定方?式拖带、顶》推,的;
》。(二:)违反第十》四条规定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时【有第一项至七项行为!的
: 第四《十,四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
—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农:用自备船是》指镇(街道)个人、!组织所有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航行于》本镇(?街道)或者》邻镇(街道)水【域,的长:度小:。。于十二米的机动和】非机动船舶》;
: :(二)快速》船是指静《水时速为三十五公里!以上的船舶;
【 (三)旅游船】艇是指用于水上旅客!运输、旅游、娱乐活!动的船、艇、筏【、水:。上飞行器、》潜水器?。、移动式平台以【及其他水上》移动装置《;
? (四)游》艇是指符合国家交】通部门批准或—者认可的游艇检验】规范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并自身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船舶
第四十—。六条:。 ,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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